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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力性心绞痛是冠心病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其典型临床表现是,人在走路、上楼、登高、负重或情绪激动的情况下,突然胸部正中或稍偏左、胸骨中下1/3处,出现憋闷、堵塞、疼痛,伴有出汗,垂死感等症。有经验的医生凭发作诱因和典型临床表现,即可确诊为心绞痛。迄今为止,世界上公认硝酸甘油是劳力性心绞痛的首选急救药物。然而在硝酸甘油的使用上却存在着不少误区。如何正确认识并使用硝酸甘油,已成为当前心绞痛治疗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误区一 不少医师和患者跟着广告走,相当一部分病人首选药物不是硝酸甘油,而是速效救心丸、丹参滴丸、心痛定等,认为这类药可“速效”缓解心绞痛。其实,硝酸甘油含服才是治疗心绞痛最好的急救药。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一些中药制剂或心痛定等对缓解心绞痛有一定的作用,但不是最佳选择。
误区二 有相当一部分人受“药物吃多会中毒”、“产生耐药性,再用就不管事了”、“药物尽量少吃”等原则的误导,误认为心绞痛发作时应“尽量少用或不用药”,一旦发作,应采取忍耐、坚持的办法。这种做法是非常有害的,每次心绞痛发作时患者都要承受一次心脏发生意外事件的风险,坚持、忍耐是得不偿失的。
误区三 相当一部分医师或病人不明确心绞痛发作时含服硝酸甘油的目的。含服硝酸甘油的目的是尽一切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消除心绞痛症状,最大限度地避免心脏意外事件的发生。部分病人含服硝酸甘油既不及时,剂量又往往不足,没有达到在最短时间内消除症状的目的。实际上,只要没有禁忌症(如青光眼),含服半片或一片硝酸甘油,心绞痛未在2~3分钟内消失,就应该立即服加倍剂量的硝酸甘油,直至心绞痛症状消失。
含服硝酸甘油无效的原因有:不是劳力性心绞痛,应想到是否为不稳定性心绞痛或心梗;药物过期失效(含服后有无头痛、头晕、心跳、面部充血、舌烧灼感可用来判断药物是否失效);剂量不够,有部分病人长期含服硝酸甘油,可产生耐药性。目前惟一的办法是放手加大剂量,只要病人需要又能耐受,可使用非常大的剂量。
误区四 相当一部分病人没有正确使用硝酸甘油,这包括:①含服不及时。心绞痛发作后,应在1~2秒钟内立即含服,但有的病人并没把硝酸甘油放在身边、床头、工作场所等能立即取到的地方,或药瓶加上了难取的塞子,不能及时取出等。②备用药物没有及时更换,过期失效或不合格。③医师没有嘱咐病人,在含服时如口腔内无唾液,要先喝点水,这样才能迅速吸收。④有的病人将药物吞下而不是含服,因而无效。原因是口服药物经肠道吸收后通过门脉系统时,在肝脏受谷胱甘肽―――有机硝酸酯还原酶的作用,硝酸甘油脱硝基而失效。⑤直立服用效果较好。
因此,只要是心绞痛或怀疑是心绞痛,应首选硝酸甘油,并应毫不犹豫地立即足量含服,这样才能尽快达到治疗的目的,减少心脏病意外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