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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官庄镇农村金融服务中心成立于2011年5月,是县委、县政府为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开创的一个搭建银农之间“桥梁”的试点性平台,由县财政每年提供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3至5万元小额贷款补偿贴息。农民通过官庄镇农村金融服务窗口了解政府贴息贷款政策,办理贷款推荐和贴息手续。
2012年7月12日,沅陵县政府授牌全县23个乡镇成立金融服务中心,这标志沅陵实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官庄镇农村金融服务中心也借此政策红利成为全国了解沅陵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成效的一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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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官庄镇政府组织成立了农村金融服务中心,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能是:配合金融部门进行信用乡镇、信用村的建立和建设;协调企业与银行的对接;行使部分政府管理金融经济的职能,执行和落实政府的有关经济政策。该中心成立以后,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工作,引导扶持农户进行产业发展和规模升级,仅2011年就为农户联系涉农金融机构投放3000多万元贷款,极大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为惠农资金进行财政贴息。2012年初,为落实关于省政府支持农村再就业和创业的文件指示精神、配合农村金融体系改革试点,沅陵县委县政府赋予了金融服务中心审核经信用社发放的、借款用途为农村再就业和创业项目的贷款贴息申报的责任,审核合格后,再报财政部门进行相应额度的贷款贴息(男性贴息最高额度为5万元贷款,女性贴息最高额度为8万元贷款,贴息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2012年初至今,官庄信用社累计发放各项支农贷款418笔、金额3163.87万元,其中农村再就业和创业贷款共计108笔、金额419.85万元;官庄镇金融服务中心共计补贴农村再就业和创业贷款利息10.57万元。这些惠农、支农资金的发放和贷款利息的补贴,为群众在养殖、种植、运输、日杂经营等方面的创业和再就业项目,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二是协助金融机构催收不良贷款。官庄信用社与官庄镇金融服务中心积极沟通,争取政府的各项资源,摸清官庄信用社三个营业网点(官庄、沃溪、黄壤坪)的不良贷款底数,并将不良贷款按类别进行归类、编制成册,与官庄金融服务中心共同制定了《官庄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11月19日由政府牵头召开了各单位及各村负责人参与的“官庄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会议”,在会议中明确了不良贷款清收任务为885万元,其中农户及自然人不良贷款共计491万元。此次清收,各村、各单位及金融服务中心根据编制的不良贷款清册,与信用社共同推进。截至2013年4月1日,官庄信用社与政府大力协作,收回各类不良贷款本金共计 98.65万元,利息共计48.55万元。
协助金融机构进行农户评级授信。官庄信用社认真清理好与信用社有信贷关系且贷款形态正常的农户(共计1208户),将其按村别编制成册,同时与金融服务中心积极沟通,共同制定了《官庄镇农户评级授信方案》。在2013年3月6日由政府牵头组织召开的政府工作会议中,将此次评级授信作为政府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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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23个乡镇金融服务中心,由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乡(镇)长兼任中心主任,分管副乡(镇)长任专职副主任,事业编制2~3名。
金融服务中心成立以后,成为沅陵县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力量。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丰富农村金融组织形式上下工夫。在农村金融服务中心的宣传、发动、组织下,各乡镇纷纷申报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同时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开展清收不良贷款活动。二是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面下工夫。开通了农村支付结算基础工程、村村通工程,新布放POS机518台,并在满足“三农”贷款需求方面做了大量的联系、宣传工作。三是在解决农村贷款难上下工夫。积极联系辖内金融部门为“三农”贷款,积极主动上门联系、沟通,建立了良好的政银企关系;积极协助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积极协助金融部门搞好小额信贷工作。
据沅陵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金融办主任张中圭介绍,当前乡镇金融服务中心承担5项职能,即组织宣传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农户创建活动,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调查了解“三农”信贷需求,参与农户评级授信,向金融机构推介贷款;协助监督涉农贷款使用、金融机构收贷,维护金融债权;协助归集保费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