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史记·匈奴列传》中标点断句商榷一则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史记·匈奴列传》中标点断句商榷一则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匈奴列传》(1982版,2005年印刷,2911页)有关于河套地区屯田的记载,其中,“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标点断句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匈奴列传》(1982版,2005年印刷,2911页)记载,西汉在反击匈奴取得决定性胜利后,于元鼎四年(前113年)在河套地区进行屯田:“是后匈奴远遁,而幕南无王庭。汉度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稍蚕食,地接匈奴以北。”这是汉代最早的军事屯田,文中涉及汉代军事屯田组织的基本单位――“田官”,它相当于今天生产建设兵团的农场,是专有名词;而在广义使用时,“田官”亦即屯田。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中将“田官”分开,其标点断句值得商榷。

关键词:《史记・匈奴列传》;标点;断句;商榷

第一,“田官”二字在同一版本《史记》正文中出现了两次,但是两次处理却不同。一次在《匈奴列传》,另一次在《平准书》(1439页),言武帝于元鼎六年(前111年)“初置张掖、酒泉郡,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这两次屯田活动性质相同,又在同一地域,相隔时间仅有两年,其“田官”断句却前后抵捂,显然是不合适的。

第二,在《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版1983年印刷)中,上述问题也得到印证。关于元鼎四年的屯田,该书《匈奴列传》(3770页)载:“是后匈奴远遁,而幕南无王庭。汉度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对元鼎六年的屯田,《食货志下》(1173页)记载:“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可以看出,《汉书》关于这两次屯田的记载完全照抄《史记》,但《汉书》点校者其处理却与《史记》不同,是一直把“田官”视作一个专有名词对待的。

第三,其他标点本汉代典籍,也未把“田官”断开。《盐铁论》卷第一《复古第六》(王利器点校《盐铁论校注》中华书局1992年页79)载文学言:“孝武帝攘九夷,平百越,师旅数起,粮食不足,故立田官,置钱,入谷射官,救充急赡不给。”卷第三《园池第十三》载大夫曰:“太仆、水衡、少府、大农,岁课诸入田牧之利,池之假,及北边置任田官,以赡诸用,而犹未足。”(同上,页171)王褒《四子讲德论》“减膳食,卑宫观,省田官,损诸苑,繇役,振乏困,恤民害,不遑宴。”(《昭明文选》卷三,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页715)显然,上述典籍点校时,也是把“田官”视作一个专有名词对待的。

第四,“田官”作为汉代屯田体系中的一级组织机构,也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可。在周绍泉、林甘泉、童超著的《中国土地制度史》中认为,国有土地的管理一般分为三个系统:中央政府、内郡和边郡。边郡官田本来应该由当地郡县长官进行管理,“可在实际屯田的边郡之地,则由田官来专门负责”。关于田官的组织系统在《中国屯垦史》一书中有详细的论述,其中,著者将田官的组织系统用图表表示出来:

大农司―农都尉―田官(农令)―长官(长官、别田令史)

郡太守 丞 田卒

护田校尉―司马―千人―士吏―骑士

在《居延汉简通论》一书中,作者通过对汉简的释文整理,理清了边地屯田的管理系统:“屯田虽是戍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屯田系统的田官组织,也是比较复杂的。就其名称有屯田校尉、农都尉、护田校尉、守农令、仓长……”

第五,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中的具体田官个例。传世典籍文献中记载最多的是北假田官,在各类史书中出现了9次。如《汉书・元帝纪第九》:“罢角抵、上林宫、馆希御幸者、齐三服官、北假田官、盐铁官、常平仓。”《汉书》卷九十六上:“都护治乌垒城,去阳关二千七百三十八里,与渠犁田官相近,土地肥饶,于西域为中,故都护治焉。”上世纪初以来,在我国西北边地先后出土了几批汉简,这些汉简为研究西北边地的屯田情况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史料。

综上所述,点校本《史记・匈奴列传》中的“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应当句断为“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

参考文献:

[1]周绍泉,林甘泉,童超.中国土地制度史.文津出版社,1997.

[2]杨向奎.中国屯垦史.农业出版社,1990.

[3]薛英群.居延汉简通论.甘肃教育出版社,1991.

(作者单位 江苏省泰州田家炳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