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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房地产是政治。这话,恐怕有些道理,至少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当前形势下是这样。房价居高不下,老百姓难以居者有其屋,引起社会动荡。房地产业早已成为腐败高发区,案子层出不穷,并连带金融业,连带政府……治理、整顿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市场是多元的。在某一个专业市场中,如房地产市场,也应该是多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一个中间服务组织的存在依据,在于在同等房屋质量的条件下,开发企业提供了比公众自主建房、合作建房的机会成本更低廉的价格;或者说,在房屋售价等同于公众自主建房或合作建房的机会成本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更高水准的质量。因此,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一种排他性的生产模式,而是通过各种模式的并存,以更高效的模式取代传统的模式,但又不排除传统模式生存的多元化格局,这是市场经济的本意所在。
合作建房,应该是多元化的房地产市场中的一元。它有存在与发展的权力。而它的存在与发展,不是可以打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垄断吗?
我们都知道垄断会滋生什么!
目前全世界已有80多个国家,建立了10多万个合作建房组织,其中仅美国就有4.7万个,会员1亿多人,占美国人口的1/3。合作建房在住房市场中的比重,美国是10%,在德国甚至达到了30.9%,1996年瑞典合作住宅占到了住宅总量的40%,西班牙25%的住房都是由遍布全国的1.1万个建房合作社建造的。
1.2004年12月18日,北京,于凌罡正式发起合作建房,一群参与者于2005年4月4日成立了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聘请专业的服务人员和机构,打理合作建宜。合作建房最大的瓶颈是土地问题,于凌罡多次因“拿地”失败铩羽而归。
2.2005年,西安,合作建房计划在几个月后胎死腹中。发起人西安某房地产顾问公司负责人熊晖说,政策不明、合作人缺乏信任等是失败的主要原因。
3.2005年3月,成都,首倡者王劲夫于3月22日宣布退出组委会。在短短两个月时间,成都个人集资建房组委会的最初11名成员走向分裂。具体操作方式的不同,是导致双方产生矛盾乃至分道扬镳的主要原因。
4.2005年6月,云南,崔建群与5名联盟会员注资成立云南仁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企业形式率先解决了合作建房的身份问题。此后不久,他去香港为联盟房产开发寻找资金支持。由于香港投资商普遍对内地房地产政策持观望态度,所有努力告吹。他随后把目光转向内地,迄今大大小小的谈判、磋商、探讨、恳求进行了不下20轮,但收效甚微,主要原因是投资人对个人合作建房的回报率普遍不看好。
5.2006年11月15日,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联盟委托开发商以1.0458亿元的价格取得了一个25亩地的开发权。温州的成功“拿地”,意味着个人合作建房在国内首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6.2006年12月22日,深圳,个人合作建房组织在三次尝试失败后,终于成功竞拍到位于深圳市宝安金桥工业区的两栋建筑面积为3880平方米的宿舍楼,均价约1556元/平方米。合作建房被成功地转化为合作购房。
7.2006年12月26,杭州,合作集资建房组织托管的恒丰银行因担心政策风险退出,致使原本胜券在握的合作建房突然夭折。
8.2007年1月19日,郑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发起的河南广厦个人住宅建设合作社成立,同时公布了全国第一份用法律语言书写的合作建房章程――《河南广厦个人住宅建设合作社公约》。随后,郑州个人合作建房联盟、郑州个人合作建房团等组织相继成立,并开始规则、招兵买马。
9.2007年1月底,天津也出现了希望以合作建房方式获得住房的群体,发起人是河西区公务员刘革学。意向合作者已有近百人,且仍有壮大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