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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近三年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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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的流动性逐渐加大。受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社会管理的滞后,流动人口自身素质低下以及心理失衡现象等众多原因影响,流动人口犯罪案件频发。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犯罪已成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结合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近三年来办案数据,对该区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情况进行深入探析。

【关键词】 外省籍 流动人口 案件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六安经济社会发展,该市的外省籍流动人口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也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39件66人,占该区办理案件总数的7.6%和9.1%。笔者现结合该院办理案件情况对三年来裕安区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案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一、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2009年办理外省流动人口犯罪案件7件17人;2010年办理外省流动人口犯罪案件12件19人;2011年办理外省流动人口犯罪案件20件30人。由此可以看出,随着六安经济的发展和与外省市交流的增多,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案件数与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增长趋势不断加大。

(二)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案件特点

1、犯罪主体多为农民和无业人员,且文化素质低

三年来,在我院办理的外省人口犯罪中,犯罪主体身份主要集中在农民和无业人员,占该类犯罪总人数的89%。并且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66名犯罪嫌疑人中,仅1人具有专科学历,4人高中文化,初中以下文化占该类犯罪主体总数的89%。

2、犯罪主体低龄化,并且男性居多

2009年至2011年,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主体平均年龄为29岁,其中40岁以下的犯罪主体54人,占总数的82%。该类犯罪中,男性犯罪嫌疑人51人,占该类犯罪主体总数的77%,这与流动人口基本是外出务工的男性青壮年有一定关系。

3、犯罪类型呈复杂化趋势,但仍集中于侵财性犯罪

随着科技水平和观念意识的转变,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涉及的罪名越来越多,犯罪类型越来越复杂。但近三年来,诈骗罪、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等侵财性犯罪发生率仍居流动人口犯罪首位,占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总数的62%。

4、犯罪主体多来自六安周边省份及西部不发达地区

犯罪主体大都来自六安周边省份及西部不发达地区的,来自六安周边省份的犯罪主体最多,占该类犯罪总人数的35%,其次是西部不发达地区,占该类犯罪主体总数的33%。

5、团伙犯罪情况突出,成员结构呈现新形势

外省籍流动人口具有强烈的地域观念和抱团心理,利用亲缘关系、地缘关系为纽带,互相影响,极易形成盗窃团伙、诈骗团伙、抢劫团伙等,共同作案。近年来,随着信息交流的日益方便快捷,犯罪团伙呈现出不同省份犯罪主体之间,外省流动人口与本地不法分子之间相互勾结的新型成员结构模式。

二、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原因分析

1、文化素质低,生活状况差

一方面,六安属于中小型城市,本市大中型企业很少,随着近几年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大型工厂企业才逐渐增多,所能提供的工作岗位有限,而我市本身就有大批下岗职工,面对激烈竞争,流动人口能分得的工作机会少之又少。另一方面,受文化水平的制约,绝大多数外省籍流动人口从事的都是最苦最累的工作,而收入却很低并缺乏劳动保障,工作极不稳定,经常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生活十分窘迫。对金钱的强烈需求和物质生活的向往,使得一部分流动人口铤而走险,妄图寻找发财致富的捷径,从而滑向犯罪的深渊。

2、法制观念淡薄,易受不良思想影响

一方面,流动人口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是法盲,遇到矛盾时,冲动行事,用最原始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解决问题,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流动人口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和客观判断能力受一定的限制,容易受到不良思想影响和不良行为人的诱导与挑唆,产生贪图享乐、报复社会心理,走上犯罪道路。

3、流动人口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现今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主要停留在进入本市时进行基本信息登记这一静态水平,对流动人口来六安以后的就业情况、生活情况等,不能做到及时有效的动态追踪,从而不能对流动人口犯罪提早预防、及时发现。这种静态的流动人口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今人口流动的现实需求,未能充分发挥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作用,不能真正地把流动人口管牢、管住,使打击流动人口犯罪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三、降低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率的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提高外省籍流动人口生活水平

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机制,从就业、医疗、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方面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保障。放宽最低生活保障申领范围,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流动人口也可和当地百姓一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减轻其生活压力,提高其生活质量,从而有效降低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性犯罪的发生率。另一方面,加强对当地居民的宣传教育,尊重外省籍流动人口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习惯,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排斥、歧视。降低流动人口的落差感、边缘感,从而减少因报复社会而发生的危害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

2、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外省籍流动人口综合素质

提高流动人口综合素质,是从源头遏制流动人口犯罪的有效手段。流动人口的素质提高了,生活水平有了保障,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犯罪行为也自然会减少。具体可以从法律知识、业务技能、文化素养三方面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建议以社区为单位,与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开办文化、技能培训班,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劳动技术、基础文化等教育服务,提高其在求职中的竞争力。同时,运用电视、广播、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使其清楚了解实施犯罪的后果严重性及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并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3、建立动态追踪机制,加强外省籍流动人口管理

在做好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登记、流入流出情况控制的基础上,建立流动人口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录入电子系统中。各社区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后续工作生活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摸排、登记,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变动,及时对电子信息系统进行更新。针对信息系统中相关流动人口情况的变化,制定措施,提早预防,变被动为主动,减少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的发生。

4、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加大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震慑力

公安机关要加强综合治安管理,特别是对犯罪多发地带、地点的巡逻,在治安管理重点地区和犯罪多发、易发地段安装电子监控设备,从软件、硬件两方面共同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减少犯罪可能性。针对外省籍流动人口犯罪中侵财性犯罪频发的现象,公安机关可抓住这一突出问题,组织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从而震摄意图犯罪的流动人口,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参考文献

[1]麻国安《中国的流动人口与犯罪》 中国方正出版社

[2]袁才荣《浅论流动人口犯罪》(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6.1

[3]王智民《当前中国流动人口犯罪研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