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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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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由”概念早在古希腊就已提出并加以讨论,但古希腊的哲学家一般都是将二者割裂开来的。这一做法,后来一直延续到康德。在历史上,第一个对必然和自由做出辩证统一理解的是黑格尔,但他又将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禁闭在其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之中。真正现实地将自由与必然两者辩证统一起来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将自由和必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建立在其实践论的基础之上。

关键词:必然 自由 辩证统一

在西方哲学史上,“自由”的概念早在古希腊就已提出并加以讨论。不过,那时的人们主要是在人与人、人与城邦的政治关系上使用这一概念。亚里士多德就曾经说过:“我们把一个为自己、并不为他人存在的人称为自由人。”希腊人一般把自己的城邦叫做自由城邦,在城邦中享有公民身份的人就被称为自由人,他们都以自己能生活在这样的城邦并成为城邦的自由公民而感到骄傲。在自由和必然的相互关系问题上,古希腊的哲学家一般都是将二者割裂开来的。无论是苏格拉底、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他们都把自然界和社会历史的发展归于由神意所决定的必然性,而把人的自由仅仅限定在伦理或道德的领域。苏格拉底就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及其运动都是由一种叫做“善”的神力造成的。它强大、不朽,包罗一切,支配一切,体现神的目的,赋予世界以秩序。一切自然事物和整个世界都是我们人类所不能认识的,我们也无法去驾驭它们,要想干涉和驾驭自然就是对神的大不敬,就要受到惩罚。因此,我们人类只应关心自己的事情,特别是自己的道德问题,应该选择向善、从善作为人生的目标。那么,人应该如何去向善和从善呢?他说,关键就是要“认识你自己”。其意思是说,认识和驾驭自然只是神才有的智慧,人类的智慧、能力和自由只能限于认识我们自己。惟有认识自己,才算有知识,才能成为智者和道德高尚的人。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的结构和历史在内的整个宇宙及其运动,都是被神预先设定的,必然的,不能由人的理性来进行选择,人只有在自己的道德实践领域才有对自身行为进行选择的自由。人是理性的动物,所以与一般动物不同,他们能够凭借理性去选择自身的行为。道德即人们对自身行为的一种理性的选择。他说,美德就是要使自己的行为“适中”,“过度和不足乃是恶行的特征”。行善在于我们自己,作恶也在于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有权力去做的事情,当然也有权力不去做。

古希腊哲学将自由和必然割裂开来的做法,后来就逐渐发展成为中世纪以来宗教神学和唯心主义的宇宙观与17、18世纪以来的机械唯物主义宇宙观的对立。前者认为,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世界及其历史,都是由上帝或某种神秘的精神所创造和主宰的。因此,作为主体的上帝或宇宙精神,是全知、全能的,绝对自由的;而作为客体的现实世界,包括人类及其历史只是上帝或精神的创造物,是完全被规定的和必然的。后者认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上帝和其它什么精神实体,世界只是一个物质的实体,一切事物都处在自然的因果必然性之中。人作为主体,也是一个物质的机体,与一般动物相比,无非多几根发条、几个齿轮,同样也是一部机器,也要受机械力的驱使,受因果关系和自然规律的支配。人虽然有精神,但它同样是自然肉体的产物;它虽然能认识自然规律,但无法去改变这些规律。一句话,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历史,都仍然是被决定的。如此,最终必然要走向宿命论,也就不会给人的自由留下任何地位。上述两种观点,虽然在世界的本原和本质问题上是根本对立的,宗教唯心主义认为存在上帝,而且上帝是绝对自由的;机械唯物主义则否认上帝的存在,认为只有物质,因此世界及其历史都是必然的;但在自由和必然的相互关系问题上二者又是殊途同归的,都是将自由和必然的关系对立起来,并且否认人能够获得真正的自由。

在西方,自由和必然的此种对立,一直延续到康德。康德将自由与必然的这种对立称作“二律背反”。其表述是:正题:世界上存在着绝对的自由。反题:世界上的一切都受因果必然性的制约,根本没有自由。在这里,康德讲的正题就是宗教和唯心主义的观点;而反题就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他认为,之所以会造成此种“二律背反”,就是因为人的理性把知性范畴运用于世界本体的必然结果。按照康德的观点,像主体、实体、原因、结果、必然性、偶然性等作为知识范畴只能为我们用来综合描述现象世界的规律,这是人类自身可以认识和把握的经验世界。如果要把这些范畴运用于现象世界之外的“自在之物”或本体世界,那么,我们的判断和推理就必然会因失去经验的依据而陷入谬误或自相矛盾之中。这换言之也就是说,在知识领域是没有自由的。知识只是描述现象世界的因果性和必然性规律。这样一来,人究竟还有没有自由呢?康德说当然有,人的自由就表现在其实践理性当中。

与他将世界划分为感性的现象界和“自在之物”的本体界相一致,在实践领域,康德也把人分离为属于现象世界的感性存在和属于本体世界的理性存在。他认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有理性。人有理性,才有“自由意志”,有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能“自己立法,自己遵守”,有善恶的区别和道德的评价。动物就是因为没有理性,所以,其行为只能受自然因果律或本能的支配,饿了要吃,困了要睡,没有自由,也无所谓道德和善恶。但是,人不仅是一个理性的存在,而且同时也是一个感性的存在。作为感性存在的人,又必然有自己的自然欲望和物质需求,不能不服从自然法则的必然性。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人人要受物质利益的支配,往往不能自觉地遵守道德准则。这样,在个人的“自由意志”之间就必然要发生冲突,甚至引发社会混乱。如此下去,个人不仅不能获得自由,还会阻碍别人获得自由,最终人人都会失去自由。为此人们就必须联合起来,依据理性来制定法律,凭借法律的强制力去恢复社会秩序,恢复人的自由权利,以便个人自由能够与他人的自由和平共存。由此可见,康德虽然试图将必然与自由统一起来,但最终还是把必然归于现象界,把自由归于本体界,二者依然是被割裂的。

在历史上,第一个对必然和自由作辩证统一理解的是黑格尔。他说,在康德之前,哲学家都把必然和自由看作两个孤立的范畴,并以此种态度讨论自然和精神的相互关系。“他们总认为自然现象受必然规律的支配,而精神则是自由的。这种区别无疑是很重要的,而且是以精神本身最深处的要求为根据的。但把自由和必然认作彼此抽象地对立着,只属于有限世界,而且也只有在有限世界内才有效用。这种不包含必然性的自由,或者一种没有自由的单纯必然性,只是一些抽象而不真实的观点。自由本质上是具体的,它永远自己决定自己,因此同时又是必然的。一说到必然性,一般人总以为只是从外面去决定的意思,例如:在有限的力学里,一个物体只有在受到另一物体的撞击时,才有运动,而且运动所循的方向也是被另一物体的撞击所决定的。但这只是一种外在的必然性,而非真正内在的必然性,因为内在必然性就是自由。”必然就其自身而言,当然还不是自由,但自由须以必然作为前提,把必然性作为被扬弃的东西包含于自身。

一方面,黑格尔继承了康德的自由观,认为自由意志是人之为人的最根本的特征,是人之有道德评价的前提和根据。另一方面,他又批评康德的自由观太空洞,流于形式而缺乏内容。他说,自由意志决不能只停留在内心而不表现于外。它一定要占有和支配外物,才能实现自己。真正的自由就要把自己表现在道德、政治、法律和生产劳动等各个方面。否则,就只能是“空洞的自由”或“形式的自由”。既然是人就有占有和支配它物的权利,这是一个人的尊严所在。尊重他人为人,也就要尊重他人的这种权利。黑格尔在阐述精神的发展过程时,即把它区分为理论精神、实践精神和自由精神的三个阶段。理论精神主要在于发现和认识外物;实践精神则要在发现、认识外物的基础上去改造和利用外物;自由精神作为理论精神和实践精神的统一,亦即发现、认识外物与改造、利用外物的统一。

关于人的自由,黑格尔是从内与外、自由与必然、形式与内容、认识与实践的辩证统一中去加以理解和阐述的,其思想的深度的确大大超越了他的前人。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黑格尔的学说中,无论必然还是自由,归根到底都只是“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不同环节或者说只是概念自身的“自我规定”。他曾经强调,“必然性即概念本身”、“自由即概念的本质”。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将自由与必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建立在其实践论的基础之上的。他们曾经特别强调,人类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必须把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看作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正是人的生产劳动的实践活动才把自己与一般动物从本质上区别开来,并开始从必然迈向自由的征程。人不像动物,仅仅是适应环境,消耗自然界现存的东西。人并不满足于自然界的恩赐,他们能够凭借自己的生产劳动反过来改造自然和环境,使它更适合于人类自身的生存和需要。今天,我们吃穿住行的一切生活资料,所有的社会制度、风俗、习惯,所有的文化设施和产品,总之是文明世界的一切,无一不是通过人类在其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当然,人类此种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又是以认识及利用自然和社会的既有条件、运动规律作为前提的。因此,在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上,他们认为,自由是以必然作为基础的,自由就是对必然的正确认识和运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反复告诫我们,自由并不是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受任何约束。其实,随心所欲,不但不自由,而且要受到惩罚。因为,它违反客观规律,必然处处被动,处处碰壁,要被盲目必然性牵着鼻子走。这就没有什么自由可言。“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因此,人对一定问题的判断愈是自由,这个判断的内容所具有的必然性就愈大;而犹豫不决是以不知为基础的,它看来好像是在许多不同的和相互矛盾的可能的决定中任意进行选择,但恰好由此证明它的不自由,证明它被正好应该由它支配的对象所支配。因此,自由是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界;因此,它必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迈进的历史。自然的物性、力量、运动规律在没有被人认识之前,它们还只是一种与人对立的“异己之物”、“异己的力量”和“盲目的必然性”。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自然物及其规律的认识和对自然环境的反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当时的人类主要是处在被盲目必然性所支配的状态,或者说是处于物支配人的不自由的社会状态。这就是所谓“必然王国”。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的深化,人们就能逐渐将“异己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将“异己的力量”转化为“为我的力量”,对“盲目的必然性”自觉地加以利用,将它转化为自己驾驭自然、支配社会和自身行动的力量,从而摆脱盲目必然性的压迫,进入人支配物的真正自由的社会状态,即:“自由王国”。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全集》,第7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

[2]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7。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65。

黄承烈、尹来也: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