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医保卡异化折射的生存危机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医保卡异化折射的生存危机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近年来,医保卡的身份不断被异化。先是一些药店推出医保卡购物,让医保卡变成了可以代替现金刷卡的购物卡。现在,这种方式则来得更直接――用医保卡换现金,医保卡成了储蓄卡。

在身份不断遭遇异化的背后,折射的是医保卡面临的生存危机。一些市民和业内人士认为,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应本着便民的原则,对现行的医保卡制度体系进一步加以完善。

广告满天飞背后的“换药商机”

在长春市文化广场附近的一条街道上,每走上几步,就能发现脚下粘贴的小广告。小广告名片一般大小,突出的位置写着“高价收药”,旁边写着“医保卡换现金”,并附有电话。

小广告的泛滥给环卫工人带来了苦恼。长春市的环卫工人翟丽娟一边费力地清理这些小广告,一边告诉记者:“我这一上午不停地在清。不知道他们用的是什么胶,粘的特别紧,好长时间才能清一个。看我在清这些广告,贴的人有时过来还指着我大骂。我这边清完,他那边又贴上了。”记者看到,在她的垃圾车里,已经扔着几十张这样的小广告。

在长春市的几家医院附近,这些小广告更是呈“立体化”攻势冲击着人们的眼球。低头看,地上有;向旁边看,电线杆和墙上有;甚至在医院的住院病房里,都可以看到这种小广告。

照着广告上写的一个电话号码,记者拨通了电话。 “我有医保卡,怎样可以换钱?”对方问记者:“你是市医保还是省医保,市医保按7折,省医保按5折。” “省医保的。是我自己开还是你领着去开?” “我领你去吧。”

记者拿了一张省医保卡,与对方约好了在吉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门诊部会合。对方是一个中年妇女,她让记者先在门诊挂了一个普通号,并注明开药。然后问记者想要换多少钱的药。记者表示换400元的药,随后她直接领记者来到购药点,开了两盒诺合灵还有其他一些药品,计420元,随后她点给了记者210元现金。

“来换的人多吗?”在等着拿药的间隙,记者与她聊了起来。

“挺多的,要不卡里的钱也是闲着。有的人一次就换了几千元钱。你这是换得少的,要是多的话,我还得去托人开药。”

“你们收完药送到哪儿去呀?”

“送到医药批发公司,他们再卖回医院和药店。”

记者还想多问几句,对方已经不耐烦了,拿上药后就匆匆地走了。

记者又试着拨打了收集到的其他几部电话,了解到的情况都大同小异。其中一位药贩子还向记者暗示,他在医院和药店都有关系,可以随意开药。

滥用医保卡“卡”住维权路

医保卡的使用本来是有严格规定的,它只能在指定医院就医时使用,就医的病种也只能是在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而且使用者只能是持卡者本人。然而,目前新疆乌鲁木齐市的一些药店和医疗机构却在公然违规接受医保卡,使它变成了“万能卡”――不仅可以购物,甚至还有可能被用来“规避”法律责任。

2006年11月4日,家住乌鲁木齐市盐湖路的张女士应邀到乌市大湾乡希望街的袁晓荣(化名)家帮忙收拾新居。在帮忙过程中,张女士的右手不慎被切伤。随即,袁晓荣将张女士送到乌市某医院治疗。后经新疆衡诚司法鉴定所鉴定,张女士右手三个指头骨折,已构成十级伤残。

张女士希望能通过法律获得应有的赔偿,可是她却拿不出当天就医的证据。原来,根据医院的医疗记录,11月4日下午那个被袁晓荣送往医院治疗右手被切伤的人不是张女士,而是一个叫“余自东”(化名)的人!

在该医院收费处,记者了解到,“余自东”为治疗“自己”的右手伤情,前后在医院住了4天,最后结算时用的也是余自东的医保卡。

当事人袁晓荣告诉记者,那天她是用丈夫余自东的医疗卡为张女士做的治疗,登记时医院方面根本没有根据医保卡核查就医者的身份。“当时收费人员问都没问接过卡就刷了。”

就这样,袁晓荣违规使用余自东的医保卡,却使张女士作了难,直到今天,她仍在索赔路上艰难地奔波。

医保卡成了“万能卡”

记者随后对乌鲁木齐市部分药店和医院进行了暗访。结果发现,在一些药店里,医保卡堂而皇之地变成了“购物卡”,不仅可以购买脑白金等保健食品,甚至连洗发水、蜂蜜等大量生活用品均可“一卡刷”。在这些药店,参保人所购物品的名称被隐藏了身份,在结算单的项目品名上,用代码来替代,然后标明总价格;也有的不给电脑小票或在入账时用医保类药品代替已出售的非医保类药品,以此规避风险。这些药店用暗箱操作的方式,给违规用卡留下了空间。

某些药店是这样,记者暗访的8家医院也是如此。在这些医院,收费人员面对病人家属提供的医保卡,几乎没有一个提出要“验明正身”,都是拿起卡一刷了之。

对此,一位医生向记者解释道,医院属于单独核算的医疗企业,谋求最大的利益是其首要的选择。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就不能保证医院自觉遵守规则。尤其是那些用自己的卡替别人开药者,医院根本无法控制医保卡的滥用。即便持卡人不随便将卡外借,照样会在不违反医保卡使用规则的前提下,亲自去医院替他人开药。“免费的蛋糕谁不要?”他反问记者。

专家建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根据自治区医保卡管理制度,“持证人与职工社会保险证不符的,不得将其医疗费用记入社会医疗保险账内。”文中所述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医保卡的设置本身为持卡者提供了一笔可以自由支配的费用,而有关部门却发卡之后缺乏监管,致使不少人误认为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自己的,愿意怎么用是自己的事;自己目前没病没灾,账户资金与其白闲着,不如消费掉,买日用品更划算。当然,受损失的是社保医保机构,是国家。

管理者意见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王磊:医保卡被转借使用和滥用,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了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制尚不够完善,如果能实现全体公民从出生起便纳入医疗保障体制中,就会大量减少违规借用医保卡的现象。加强医保宣传的同时,监管部门应该出台更为详尽的法规以规范医保卡的使用,应该出台更为严厉的惩处措施,并严格执行,加大违规单位和违规使用者的违法成本,甚至可以采取一次性“死亡”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据《新华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