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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物价保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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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刚过,全省各地蔬菜等副食品价格“涨声一片”。肉、蛋、奶、粮食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一些业内人士预计,受国际和国内一些大宗商品价格回升、资源类商品“看涨”等因素影响,今年第三、第四季度物价总水平还有可能上涨。 “菜价涨起来没完,都快吃不起了”。近日,不少长春市民发出这样的感叹。据长春市五大农贸市场监测数据显示,农贸市场上的新土豆已卖到7元/公斤。农产品是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随着蔬菜等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大打折扣,“尽快把价格降下来”成为时下呼声最高的话题。

2011年5月27日上午,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省稳定物价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此前,为了配合这次会议的审议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于4月25日至29日到长春、吉林两市实地视察了国家粮食储备库、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高速公路收费站,就当前稳定物价工作广泛听取了粮食、蔬菜生产经营者及市场业户、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视察中了解到,自2010年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我省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随着省政府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初显成效,我省价格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粮食等部分重要农产品价格涨幅趋缓,从而使我省的物价总水平仍处在可调控的范围内。今年一季度,虽然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4.3%,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尽管如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仍然提醒有关部门:“我省平均工资不高,物价增长过快势必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物价稳定工作。”

“批发价一块钱的黄瓜怎么变成两块五的?”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树森为了搞清楚蔬菜成本价格问题,不久前专门到长春市公平路市场做了调研。他发现,一块钱的黄瓜从批发市场出去到马路市场,一转身的功夫就变成了一块两毛五,等到了大型超市就成了两块五毛钱。从经营蔬菜的摊贩那里得到的答复很简单:运输费、汽(柴)油费、摊位费等等都要计算到成本中,这样,一斤黄瓜的价格到了百姓的餐桌上就变成两块五毛钱了。此外,“全省蔬菜季节性供给短缺、结构性失衡问题也十分突出,使稳定蔬菜价格难度加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部分原有城郊菜田陆续被征用,严重影响了城市蔬菜的供给能力。受地域和气候影响,冬季我省绝大部分蔬菜和水果都要从南方购进,增加运输成本和人工费用,而且损耗率高,从而导致蔬菜和水果价格大幅提高。据调查,从产地到销售地蔬菜价格平均增加4――5倍,最多增加到十几倍!长春市已建成大棚面积4.8万亩,产量6.32亿斤,吉林市棚膜蔬菜面积达5.4万亩,产量3.2亿斤,仍无法满足两市冬季蔬菜需求。

审议中,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纷纷提出真知灼见。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相关部门在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中,要切实做到应免全免。在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的同时,各级政府要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建设,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有效降低市场摊位的租金和其他费用,“在特定的情况下应对特定的农产品市场和特定的农产品经营户给予补贴,以稳定价格。”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绍明、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岳清友建议相关部门要下大气力解决蔬菜等农产品自给能力问题。在冬季外运蔬菜和水果的成本计算上,杨绍明副主任掰着手指头算了一笔账:“扣除运输、汽(柴)油等各项费用,最后一核算还不如自己种植合适。”杨绍明副主任、岳清友委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不遗余力地推进蔬菜等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并针对我省冬季气候寒冷的特点,增加蔬菜大棚种植面积,增加对农民的生产、生活补贴,保护农民种粮、种蔬菜、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政府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坚决防止占用、征用农民种植、养殖基地等土地,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稳定。

市场经济下的物价波动一般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无需行政干预。然而,当这种波动由于受某些外部因素影响而出现大起大落时,就需要作为监管部门的政府施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及时予以干预、调控,使之趋于正常。“目前我们对于市场物价的干预手段极其有限,有时甚至显得无能为力。”岳清友委员指出,党和政府在调控物价方面是有丰富经验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做好干预和调控工作,需要动用一定的财力去稳定物价。“这就需要把价格基金派上用场。”但是,目前我省的价格基金只有700万元,根本无法满足调控需要。为此,岳清友委员建议政府部门加大基金征收力度,力争使价格基金增加到5000万元左右,“这样,我们的行政干预手段才能够有力度、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大蒜现在炒的太过分啦!”杨绍明副主任气愤地说:“谁家一天能用多少头大蒜?为什么市场上把大蒜价格炒得那么高?有关部门应该调查一下其中的原因。”恶意炒作、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变相涨价、哄抬价格,故意制造市场秩序混乱,给原本就已水涨船高的市场物价行情“火上浇油”……这些不法行为,严重混淆了人民群众对市场价格走势的心理预期。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有关部门在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上述不法行为的同时,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加强舆论引导,从而稳定市场预期。

在审议中大家也认识到,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的物价机构、进一步加强物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必要性。“这项工作必须有人管。”岳清友委员认为,过去几年,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入,物价监管部门职能出现弱化现象,人们的观念也倾向于完全靠市场调节物价,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他建议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物价监管体制,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监管作用,解决有的县(市、区)没有专职队伍的问题。

“物价上涨是必然的,是市场规律使然。所以,我们要客观、理性地看待物价上涨问题。”杨绍明副主任列举三点,详述物价上涨的必然成因:一是供求关系影响。国际上因连续的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使小麦、大米、大豆等农产品库存量大幅减少;二是为对抗金融危机,各国都相继投入大量资金以求拉动经济和刺激消费,农产品价格拉高成为必然;三是企业成本提高,特别是劳动力成本明显提高,再加上人民币升值,出口利润下降,迫使企业为避免亏损而大幅提高产品价格。

“我们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都在逐年提高,已经进入高物价时代了。”杨绍明副主任说:“物价总是在低位徘徊不是一件好事,它必将阻碍经济发展。”所以,“我们要客观、理性地看待物价上涨,科学分析物价上涨的深层次原因,这样,我们才能找到破解稳定物价、保障民生难题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