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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围绕着“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持续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强调要引入学习型组织建设理念,坚持以学员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问题为导向,倡导行动学习。由于一些培训干部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认识不足,缺乏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教育培训的有效方法。对此,做一简要探讨。
税务干部 教育培训 行动学习法
目前,税务干部在教育培训工作的理念、方式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1.教育培训工作的理念相对滞后。一些税务干部片面认为教育培训是“软件”,与抓税收收入任务工作相比并不重要,认为干部素质是在税收实践中锻炼出来的。所以对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足,支持不够。同时不少税务干部对于教育培训并没有树立团队学习的理念。所形成的是缺少整体规划和具体安排,没有结合税收征管现状,使多数培训内容不系统,不能真正做到“干中学”和“学中干”。与所倡导行动学习法的理念相距甚远。
2.教育培训方式没有体现行动学习法的基本要求。在培训教学中的教与学互动、交流沟通、效果跟踪与反馈等有所不足,不少税务机关和施教机构仍固守着传统课堂讲授、单向灌输等培训方式。对行动学习法所要求的学习知识、分享经验、创造性研究解决问题和实际行动优势重视不够。
3.教育培训管理机制不健全,受训的干部覆盖面较窄。因培训理念和培训方式的制约,一些地区的教育培训尚未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培训中的计划、实施、总结、反思等工作仍处于粗放的管理状态,使培训活动成为“无效”培训,对培训效果也缺乏跟踪管理。
二、运用行动学习法,加强和创新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策
针对上述不足,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应转变教育培训理念,加强和创新教育培训工作方式和手段,健全培训管理机制,为税务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奠定基础。
1.切实转变教育培训观念。行动学习法的应用和发展为教育培训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方式和手段。它能为受训学员在高效的解决培训存在的问题的过程中实现学习和发展,增强受训学员对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培训效果。
2.运用行动学习法,创新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方式。首先,需要对受训学员进行需求调查,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培训计划,使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适应税收形势要求,有效满足其自身综合素质提升和组织发展的需求。
其次,向全体受训学员说明所面临的困难、所要执行的任务即确定行动学习的目标;成立团队学习小组,由其成员分析小组所面临的各项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行动计划,在对各项难题条分缕析之后,经由行动学习法教师的指导,学习小组将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核心问题达成共识。学习小组还要找出困难、问题的症结所在。
再次,学习小组认为存在的关键问题被找到之后,要确立子目标,并就此成员间达成共识。 这一子目标要立足长远,从个人、团队及组织的三方立场出发,积极稳妥地解决经由小组重新认定的问题。学习小组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要用在问题辨析、方案测试和情节演练上。同样,行动战略的制订和产生也要通过小组成员的相互交流和深思熟虑后确定。
最后,学习小组采取行动,小组成员合作或者独立工作,收集相关信息,搜寻支持要素,执行经由小组议定的行动战略。并且,反复聚会、研讨、学习、行动,直到认定的困难、问题被解决,或者又有新的指导方案被提出为止。在小组举行研讨会期间,行动学习法教师应允许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打断小组会议,向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借以帮助他们,共同思考和解决所面临的难题。
3.进一步完善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税务机关应对以往的教育培训资源重新进行整合,使培训建立在计划、实施、总结和反思中运行的动态机制,并引导受训的学员“动中学”,形成共享与互动的学习氛围,逐渐养成“工作学习化”和“学习工作化”习惯,并建立学习型组织。此外,应重点关注和分析培训后的经验总结和反馈工作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教育培训机制提供依据。当然,也要通过建立健全培训激励机制,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并与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相结合,以激发税务干部参加培训,参与行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行动学习法在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中的应用与实践
我们在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为进一步满足和引导受训学员需求,以“营改增”有关涉税问题课程教学为例,主动运用行动教学法理论指导具体的培训流程设计和培训课程教学。授课具体步骤如下:
1.定位。向受训学员说明本课程所面临的困难、所要完成的培训任务并成立若干个学习小组,受训学习小组成员包括志愿参加或指派参加两种方式。要有互补的服务技能和涉税咨询经验。学习小组可以研讨一次或多次,这取决于每个小组所涉及问题的难易程度以及时间限度。
2.分析问题。学习小组分析所面临的各种“营改增”涉税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行动计划。
3。说明问题。提出“营改增”涉税问题者向小组其他成员介绍其问题,对所涉及或可能发生的问题给出具体建议。
4.问题重组。在对各种“营改增”涉税问题条分缕析之后,经由行动学习法教师指导,学习小组将就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核心问题达成共识。学习小组还要找出“营改增”涉税困难及问题的症结所在,这一环节很有可能不同于起初的判断和分析。
5.重新确立目标。关键“营改增”涉税问题被找到之后,学习小组要重新确立目标,并就此达成共识。这一目标就是要立足征纳双方、从个人、小组及整个培训班学员三个层面出发,积极稳妥地解决经由小组重新认定的“营改增”涉税问题。
6.制定战略。学习小组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将要用在“营改增”涉税问题辨析、办税大厅方案测试上。同样,行动战略的制订和产生也要通过小组成员的相互交流和深思熟虑才能完成培训目标。
7.采取行动。在学习小组研讨前后的时间里,小组成员合作或者独立工作,收集相关“营改增”涉税信息,搜寻“营改增”办税流程的各种要素,执行经由小组成员共同议定的行动战略。
8.共同完成。在小组举行研讨会期间,行动学习法指导教师被允许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打断小组会议,向小组成员提出“营改增”问题,借以协助他们完成培训目标。
上述培训环节至此还没有结束,指导教师要从整体上把握“营改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有必要(指培训课时允许时)可直接参与行动学习培训小组之中,接受检验,亦为受训学员“减压”,以促进教学相长。
各培训环节中每次研讨都要指定一名学员做好研讨记录,以备未来查询参考,要重点记录每一学习阶段所汲取的经验教训并在培训后的一段时间内,重新回访,讨论行动学习的反馈情况,并吸取经验教训,为今后继续开展行动学习打好基础;循环往复,不断提升行动学习教育培训水平。
参考文献:
[1]行动学习.
[2]赵长亮,李旭.建立网络教育培训工作制度.中国税务报,201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