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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玫瑰和竹子各自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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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某一年的春夏之交,早到我已经记不起年份,方静姝像一株突然长出的仙草一样来到了我们建筑公司的家属院。

我至今还记得她那时的样子,澄澈的大眼睛纯洁又无辜,睫毛长得像两把刷子,脸蛋红扑扑,嘴唇肉嘟嘟的,两条又粗又黑的麻花辫子在肩膀上快乐地齐头并进。我躲在堆砌的水泥板后面,偷偷地瞄她,心里却小鹿直撞,不知道怎样才能与这个我从没见过的美好女孩成为朋友。

想是那时候,我便开始了解一种叫做自卑的情绪。听妈妈说,静姝的父亲是上头调派过来的领导,母亲经营汽车篷垫的生意,家境很是殷实。而我父母都是在建筑工地上起早贪黑用汗水换取微薄薪水的工人。我是在钢筋水泥中蹦蹦跳跳长大的女孩,粗糙鄙野,和这个洋瓷娃娃一样精致的女孩,似乎根本不属于一个世界。

后来还是成了朋友,因为孤独。漫长的初中暑假对于女孩来说,总是很难打发。是她妈妈叫我去她家和她玩――大概因为家属院里实在没有与她同龄的女孩。我总是很拘束,也无话可说,可能我更愿意和同龄的男孩子在水泥板上蹿上跳下比谁跳得高,而不愿像个乖巧的闺秀一样在家里闷着看电视。然而我还是心甘情愿地陪着她,在她父母都出去的时候,我会教她唱一些我在磁带里学会的歌曲,给她讲一些家属院里其他小孩的趣事,或者很骄傲地跟她讲我能从多高的水泥板上跳下来而毫发无伤,以及家属院的哪一个角落长着几棵枇杷树,最高处的枇杷果总是最甜最好吃都毫无保留地一一告诉她。我迫不及待地想让她分享我的世界,我的快乐,我那么地害怕她孤独。

这种在少年时代,靠着向心力生长,却没有任何选择性的友谊,大概有太多的命中注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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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否认,静姝潜移默化地改变了我,抑或是女孩都有向美好事物靠近的天性。静姝从没对我说女孩应该怎么样才像个女孩的样子,我却开始学习她穿衣打扮的风格,穿裙子,蓄长发,每天对着镜子编半个小时的辫子。可是从来也只听得人夸静姝漂亮,夸起我来,永远只是那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因为在那个小小年纪,我能让人夸赞的永远只是成绩好,会帮父母做饭洗衣,分担家务。

是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变得忧伤而敏感的呢?

大概是从上了高中,静姝开始早恋时开始的吧。

我们在不同的学校上学,只能放学之后或者每个周末聚在一起,分享彼此的秘密,大多时候,是我分享静姝的秘密。这时候的静姝,清纯青涩,有一种少女的娴静之美,学校有很多青春懵懂的男孩子追她,有时甚至尾随到家属院门口。这个年龄的感情,新鲜而刺激,静姝最终避之不及。她对隔壁班上一个个子高高、篮球打得很棒、会弹吉他的男孩子产生了微妙的情愫。可是她家管教甚严,男孩找她,她只能以我为挡箭牌,或者要我去找她出来,或者说来我家温习功课。这个时候的静姝,呈现出爱恋萌生的格外的光彩,矜持的,羞涩的,脸上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的,而我这个旁观者,也可以说是陪衬,像是月光下一棵树的影子,在他们的光芒中,兀自暗淡着。

在感情中浸润的女孩子,总是有些莫名的迷信。一日,她拉我到花鸟市场,要买一盆玫瑰花,她说玫瑰花代表爱情,她要日日浇灌它,就像善待爱情一样。她撺掇我也买一盆,我拗不过她,却也实在不喜欢玫瑰,便买了盆水竹,心想竹子生命力强,好养。

后来,这两盆植物都长得很茂盛,只是,我的竹子,放在静姝那开着硕大花朵的玫瑰旁边,更像一种陪衬。我想,或许成长对于那些在任何环境下总是会成为主角的女孩来说,只是一部主演过的热闹而圆满的电影,主角的身边,总是需要一个亲密的配角,来稀释融化她的孤独吧。而我便是静姝身边那个心甘情愿的配角。

那时候,我渴望成为静姝,渴望成为别人眼里的主角,可是我没有静姝先天的完美,只能藏在自卑里幻化出一颗坚硬的特立独行的心。

静姝的那段早恋最终无疾而终。可是在她的这段感情中,我却像发现了什么明确的目标似的,执拗地向前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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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时候,我们到了离家很远的不同城市。她在南方,我在北方。生活没有了交集,只剩下一些回忆的片段,牵系着我们之间的感情。

她给我来信,说大学校园里的风花雪月,说她又得一个他,问我可曾春心萌动。我给她回信,说我还没成为那种美好得让人深爱的样子。她却告诉我,在她眼里,我从来都是最有个性最特别的,只是世人有眼无珠。当时我正在食堂吃饭,笑得把汤都喷了出来。我笑她安慰人都安慰得这么拙劣。从来她都是被人宠爱,什么时候需要去安慰过别人呢?我想她大概也知道我对她是嫉妒的,只是这种嫉妒柔软而安全,并且是建立在我对她的喜爱之上,所以,她才从小到大都这么饕餮我对她的情谊吧。

由于家里的经济负担,我在大二便要自己谋生。我在网上找到一些兼职,没有课的时候便去发传单,做推销。我没有时间再去听静姝的儿女情长,有时晚上接到她的长途电话,因为疲累,语气里便有了应付。渐渐地,她很少给我打电话,只是偶尔会寄来一些她写的小诗。

静姝在大学写了很多诗,像她的名字她的人一样美好,她誊在格子纸上寄给我,我总是看着看着就恍惚起来。那些与爱情有关的情绪,我有心欣赏,却无暇品评。她有资本为爱而生,而我却要努力让自己强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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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未毕业,我便找到了一份不错的文职工作,在这个异乡城市渐渐稳定了下来。静姝毕业后辗转了几个城市,后来在家人的安排下,在西安市的电视台做编务。

眼界的放宽,让她重新认识了爱情。只是这一次,她遭遇了一个已婚男人。我去西安出差,静姝欢天喜地地接待我,最大的心愿却是让我看一看那个她爱上的男人。男人很儒雅,谈吐不凡,据说是电视台的台柱。他代静姝对我尽足地主之谊,开车给我当导游,请我吃遍当地小吃,某一瞬间,我也被这样的假象欺骗,觉得他就是静姝的男人,而忘了他有妇之夫的身份。除去他已婚,我甚至找不出来任何理由规劝静姝离开这个男人。

回到自己的城市,我却意外接到男人的电话。他托我劝静姝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在电视台这么好的平台工作,要珍惜机会多学点东西,他愿意教她,而不是与她儿女情长。起初他总带她在身边,只是因为电视台里一些心术不正的人对她起了歪念,他看不过,想保护她而已。

我不明白男人为什么要借我的口来撇清与静姝的关系,大概静姝也是告诉过他,我是她多么要好的朋友,可是,我又怎么忍心看到她痛苦呢?

时隔一个星期,我喝了些酒才告诉静姝男人的话。静姝在电话里隐忍着,声音却开始沙哑,我说,你那么好,你的玫瑰还会开的。而后静姝便挂掉了电话。

我不知道静姝是怎么自愈的,只是在很久后的一天,我接到她的电话,她说她要回家了,离开西安这个伤心的地方。我问,你回去要做什么呢?她只呵呵地笑,说,去种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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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在西安时,躺在静姝租住的简陋小屋的木床上,12月的空气里凝结着时光沉淀下来的温暖气息,静姝光着身子去关电热毯,身体在微微透明的漆黑中反射出温润的白,熟悉又陌生。我们讲着小时候的事情,我说,你知道吗,那时候我在你身边,总是很自卑的。她笑着说,你还记得高中时一起买的两盆植物吗,我买的玫瑰,你买的竹子,以前我总是觉得玫瑰是世间最美好的植物,因为它代表美好的爱情,可是却因为爱情成了最俗不可耐的植物,而你的竹子,却永远是坚韧、骄傲的象征,不管它看上去多么普通。

曾经,我一直想成为静姝的样子,把她当成世间美好的标杆,最终我并没有成为她,只是渐渐地填满了那个自卑的黑洞,建立了一个属于自我的主角世界。我与静姝也从两个懵懂的形影不离的女生,变成了营役在不同城市的不同女子。我们各自循着不同的轨迹生活,各自扮演着各自生活的主角,上演各自人生的伟大电影,不够热闹,也未必圆满,只是谁都必须尽力心甘情愿地演下去。

我羡慕过静姝的美好,所以一直把她当成自己的心理标杆,努力驱赶暗淡。所以,我对静姝说,玫瑰是竹子最好的朋友。因为,她教会了我美好。

我想,静姝的玫瑰,应该又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