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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黄昏恋,安然过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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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夕阳是晚开的花,夕阳是陈年的酒……

当我们看着一个个从容而又安详的身影,当我们看到一张张慈祥而又温和的面孔,我们在为我们的父辈们幸福而感动,但老人的心情你能理解吗?老人的尴尬我们能体会吗?他们除了衣食以外的其它需要我们能够感觉吗?

理解老人,让他们的夕阳真正魅力起来,请看――晚恋这档子事儿!

人活着就要有个伴儿

天上的大雁,池塘中的鸳鸯,如果猎人击中了一只,不久另一只必将在凄惨的哀鸣声中绝食死去。这是人们司空见惯的事情。

当那些丧偶老人从极度的悲怆和对配偶的怀念中醒来时,他们首先感到的是孤独,“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连个说话的人儿也没有,少了感情交流的对象,而这感情又是其他亲人所不能替代的。即使那些和子女住在一起的老人,他们同样受着孤独的煎熬和折磨,夜晚变得漫长起来。

现代医学研究成果证明,人在精神愉快时,可以分泌出对身体健康有益的激素,使血液的流量,神经细胞的兴奋,调节到最佳状态:相反,当人孤独悲伤时,则会使各种有益的激素分泌紊乱,内脏器官失调,在一切对人不利的影响中,最能使人短命夭亡的莫过于恶劣的心境。

有人对1000余对老年夫妇调查,发现因一方患癌症死亡后,而另一方因思念、孤独、抑郁而最终也患癌症死亡的约占35%。据说这是因为由孤独感发展到抑郁后,可以激化癌细胞的发生与扩散,使老人易患癌症。而老人再婚不仅可以消除孤独寂寞,医治精神创伤,增强免疫功能,而且美满的性生活也有利于活跃身心器官功能,有助于健康长寿。

在专家们归纳的影响人类长寿的诸种因素中,40岁以上仍然独居或离婚后未再结婚(包括离婚不离家的),以及40岁以下丧偶的情况,被列在首位。

人,是不能没有伴侣的。一旦失去伴侣,孤独就会占领原来属于伴侣的那个房间,而这孤独后面,潜藏着重新得到伴侣的渴望,潜藏着对新的异性的倾慕之情,这种倾慕之情是任何亲情或友情所不能代替的。

失去的既已失去,他们不能生活在回忆里,应该向昨天告别,带着希冀和渴望,欣喜和激动,欣欣然走向明天。

通往红地毯的重重阻力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如今在不少城市,人们看到了老年婚介所工作人员的忙碌,看到了老年报纸杂志征婚广告的兴隆。

而当那些老人重新缔结良缘时,他们满足感荡漾在心头,身体也变得神清气爽了,原来常服药物的老人也丢掉了“药罐子”。

尽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老年人再婚逐渐由不赞成向着逐步接受转变,但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再婚仍然是困难重重。

搭伴不婚很无奈。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老人中,丧偶者近4000万人。目前,仅河南省南阳市城区60岁以上单身老人就有1万多人,由于通往红地毯的道路阻力重重,于是许多独身老人选择了不婚而伴、不婚而居的所谓“走婚”方式。

据河南省内乡县城关镇一居委会干部介绍,在他们的辖区内有一位70多岁的老人,最近经常怒气冲天地责骂子女不尽孝道,这引起了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注意。经过一番劝慰,了解到:老人丧偶后,子女怕其不能照料自己,就为老人请了一位乡下40多岁的保姆,谁知不久,老人就和保姆同居了。儿女们觉得“门不当、户不对”,年龄悬殊太大,又怕这个保姆另有所图,想将保姆辞退,于是就惹恼了老人。

有社会学家称,像这样男女单身老人搭伴养老的现象为“走婚”,就是男女双方接触认识,感情融洽后,不定期走动同居,而不是完全全天候在一起,或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两人同居却并不登记结婚。

如今,这种老人不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现象似乎越来越多,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的一定关注。根据相关部门调查,在我国一些地区,单身老人生活安排选择“搭伴养老”和合法再婚者几乎平分秋色。

逃避再婚有原因

独身老人一样有感情和交流的需要,让他们走出空落落的单身生活,选择异,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现实问题。那么,为什么他们选择“走婚”而不是再婚呢?采访中,不少人认为,老年人逃避再婚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

一是为了规避再婚后的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由于老年人再婚后涉及赡养及财产分割等许多问题,因此自己内心和来自子女的压力较大。正如丧偶多年的王女士的儿女们所说:“要是我妈再找一老伴,几年后,万一那人有个好歹,我妈还得净身出户,照顾他这么多年什么都落不下,哪儿有这么便宜的事?!”

二是为了避免子女反对等麻烦。孩子们都成家立业了,反倒不理解父母想找老伴的想法。不少子女对父母再婚特别敏感,不结婚还好,一旦结婚很难接受。尤其是对母亲再婚,多数子女都觉得丢人。

三是社会大环境越来越宽容。一社区负责人告诉笔者,以前人们对老人同居的做法是不能接受的,现在老人自己、子女以及周围的老人们,都觉得走婚同居、搭伴养老这种方式虽然不合法,但在一定条件下,不失为一个合理选择。

四是“走婚”留下了心理缓冲期,给老人留下较大的选择空间。从“走婚”后的发展趋势来看,或者保持这样的关系,或者分手,或者结婚,无论走什么路,发展的空间都很大。如今一些地方,人们对此也给予了充分的谅解与宽容:老年人也可以“先上车后买票”:老年人也可以“试婚”后再领证;老年人也可以“走婚”不领证。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选择不婚而居是老人们在现实矛盾与身心需求中作出的一个无奈的选择,当然也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妥协。

老年人再婚的根本意义不在于“婚”,而在于“养老”,这是我国家庭养老方式的体现。随着社会的进步,年轻人对老人的求偶、同居、“走婚”、“试婚”等需求应当给予更多的理解。但从法律的角度讲,老人同居得不到任何的法律保护,因此老人最好还是登记结婚。为了避免老人再婚带来的麻烦,可以在再婚前签订一个协议,将老人的财产、与子女的关系、双方养老、生病如何处理等问题――写明,叫“协议再婚”,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老人的权益。

也有民政、司法部门的人士认为,不少老人“走婚”,从侧面反映了一些陈旧的社会观念仍在束缚着老年人和他们的子女。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之规定,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以隐匿、扣押财产等方式干涉老年人再婚和与配偶生活的权益。他们呼吁,不论是子女还是社会,对独身老人都应体现人文关怀,支持老人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