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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对外了[2007年第6号]对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公告一出,虽然不是第一次,但人们仍感震撼。
震撼之一:审计结果公告涉及部门之多,范围之广,前所未有,而且这其中有许多部门是人们认为影响较大的部门。如财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铁道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电力监管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教育部等等都一视同仁,照章办理,足见审计署铁肩担道义,敢作敢为,国民经济的“经济卫士”称号名符其实。
震撼之二:审计结果公告中亮相了49个部门存在的6大共性问题让人们发人深省。比如说,虚报多领预算资金问题、挤占挪用财政资金问题、截留少报转移资金问题、管理不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巧立名目乱收费问题、违规兴建办公楼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有些发生在本身就是对此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的部门;有些是国家多年来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事情;还有些是以前已查处过现在又故伎重演的……
震撼之三:审计结果公告告诉人们更重要的信息是,从2006年的审计情况来看,部门本级的违法违规问题大幅度地下降了,只占审计发现问题的4%,加上损失浪费问题也只占5%左右。同时,各部门边审边改,不少部门不仅很快纠正了问题,还制定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巩固了审计整改的成果。这就是一个进步,而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试想,如果没有审计,也许就不可能出现这个进步。
美国学者肯尼斯・米诺格说:“正是个人的权利,才遏制了国家权力的有害倾向,才使现代国家文明起来,不像古代国家那么专制。”这其中所说的个人的权利能遏制国家权力的有害倾向,从某种意义上看,说明的是一种制约和监督关系,有监督就能规范,有监督就能循规蹈矩,有监督就不敢胡作非为,社会肯定进步。那么,有了审计的监督,政府各部门的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增强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的保障措施健全了,制度完善了,政府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得到了保障。这正是我们的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