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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振华忠诚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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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威胁所畏惧,不为利诱所征服,不为艰难所退却,经受过南疆战火考验的直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顾振华,多年来以无私无畏的精神,谱写了新时期军事检察官的精彩人生。2007年6月,被评为全军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他所带领的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军先进军事检察院、全军侦查工作先进单位、政治部先进工作处、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最近,他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

要让损害官兵利益的人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

2005年底,在军区组织的一次执法检查中,顾振华发现某部班长张某自2003年3月以来,有打骂体罚部属的行为。虽然,该部对张某已作了劳动教养2年的处罚,但私下里官兵提起此事仍愤愤不平。

“体罚下属,虽属极个别现象,但影响恶劣,必须坚决杜绝。如此严重侵犯士兵人身权益,而不将其绳之以法,既对不起受害的士兵,也对不起‘军事检察官’这个光荣称号,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想到这,他迅速与发案单位领导沟通,严肃指出不追究张某刑事责任所带来的深刻影响,坚持以涉嫌虐待部属罪对张某进行立案侦查。

“请高抬贵手,得饶人处且饶人!”顾振华的一名老战友出面说情,并送来厚礼。还有人善意地提醒他:张某已被劳动教养了,何必再去重揭“伤疤”,搞不好别人还以为你想出风头呢!

对别人的不理解,顾振华可以置之不理。但难题是,由于发案时间长,有的被害人已退伍外出打工难以取证,有的因不堪忍受张某虐待已经调离不愿作证,有的证人和被害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作证,而张某又矢口否认,一副“死扛”架势,使调查取证工作陷入了被动。

顾振华迎难而上,带着侦查人员星夜出击,分头赶赴湖南、河南、辽宁等6个省,行程3万多公里,先后找到30名证人和14名被害人,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证人如实作证,被害人勇于指证。全案共补充、完善和搜集证据材料300多份,制作笔录100多份。法庭上,当张某面对这些证据时,无奈地垂下了头。

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这是该院建院以来查处的首起虐待部属案,在部队上下产生了很大反响。

谁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我就跟谁“过不去”

“有案不查,放纵犯罪就是失职。”

在查处某供应处长曾某、助理员郭某因造成单位860万元公款被骗案时,有人几次用请吃和贿赂的手段,请求顾振华放他们一马,但都被顶了回去。见软的不行,有人扬言要“教训”他,顾振华对此毫不畏惧,坚决要把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那段时间,为了找到案情的突破口,像当年在硝烟中做侦察尖兵那样,使出了浑身解数。他整夜整夜地研究案子,每有新发现或新想法时,还兴奋地半夜把同事叫起来,一起推敲商量。一个多月的时间,他没睡过一个囫囵觉,身体疲劳到了极点。

一天下午,当顾振华正在银行调查取证之时,左耳“嗡、嗡”响了几声,突然就听不见了。经医生诊断,顾振华患上了突发性“神经性耳聋”,病因是“疲劳过度、压力过大”。

同事们劝他:“先去治病要紧,身体搞坏了可是大事啊!”顾振华一心惦记着被骗的巨款,推辞说:“案子正在节骨眼上,等办结以后再说吧。”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全力协助下,1个月后这笔巨款绝大部分被如数追回。可顾振华的左耳却彻底失聪了。

按说,此案至此圆满解决。可“火眼金睛”的顾振华从查案的蛛丝马迹中察出端倪:一直陪同办案的供应处助理员尚某,也有犯罪行为。顾振华又找到尚某,进行心理突防,对方当即痛哭流涕坦白了所犯罪行。

任检察长6年来,顾振华先后查处各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0起23人,其中大案10起11人,要案8起9人,为部队挽回经济损失2900余万元。

再难办的案子也要办成“铁案”

渎职犯罪案件查证难度大。但大家公认,只要顾振华上手,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顾振华说:“不是我办案水平有多高,而是检察官维护法律尊严、坚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要求,使我在办案过程中不敢有丝毫懈怠,否则,不仅自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军事检察机关的形象,给检徽、军徽抹黑!”

某部出纳员施某,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贪污、挪用420多万元公款用于炒股、购买彩票。而他的搭档前后两任会计马某、杨某竟然丝毫未察觉。

顾振华认为,这里面,肯定隐藏着严重的渎职行为。于是,在研究马某、杨某的行为是违纪还是涉嫌渎职犯罪的问题上,顾振华反复分析案情,认真审查证据,最终他坚持以涉嫌罪对两人立案侦查。

然而,一旦展开调查,顾振华才知道并非易事。

该案的难点在于,出纳员施某作案时间长,且作案手段隐蔽、虚假往来账目多、公私开支混杂、前后账目交叉,对马某、杨某因渎职行为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区分和认定难度非常大;马某辩称:当初担任会计时自己的业务不太熟,是领导硬把自己安排在这个岗位上的,自己请业务较好的出纳员施某帮助做账情有可原;杨某也辩称:由出纳员代会计到银行对账是单位多年来的惯例,作为会计无法改变现状,自己不应承担渎职罪责。

“要干就干出精品,要办就办成铁案!”顾振华说。

遇事开动脑筋,多转几个弯子;遇难从不退缩,多想几条路子。这是顾振华的处事风格。他带领几位办案人员,在查阅了大量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的基础上,凭借他多年来对财务、审计、金融、证券以及经济案件侦查技能等方面知识的积累,连续奋战2个多月,硬是从1000多本陈年老账中,查清了马某、杨某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分别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0多万元和14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这起案件办结后,有位银行领导对顾振华开玩笑说:“我看你呀,不仅适合当检察官,还适合当会计。”这话事出有因。施某经手的一笔电费发票与记账凭证上记录的数额相差1元钱,而该笔电费又与水费、福利费、订报费等多个项目交叉混在一起。

问题出在哪里?责任该由谁负?调查取证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这是顾振华一贯的工作准则。

为查清事实,分清罪责,顾振华用了整整7天时间,不厌其烦地反复查阅200余本账册,并往返银行、电力部门10多次进行核对,最终查清是银行工作人员失误所致。

这些年,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挚爱和特有的智慧、自信和执着,经顾振华办结的案件,从未发生一起错案。他和同事们查办的首例虐待部属,以及某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个个都是“精品案”、“样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