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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人大连续四年监督渔 农民“看病难、看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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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民看病也能报销,还能免费参加体检,这样的好事在过去想都不敢想。这是党和政府为‘阿拉’老百姓办的又一件好事!”浙江省舟山市的渔农民从内心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知情人士说,这一成绩的取得,是舟山市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监督所取得的成绩。

四年前的一次调研,发现了渔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02年5月,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渔农村卫生工作和合作医疗中存在问题的建议,浙江省舟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到全市所有县(区)和六横、金塘、衢山三大岛,对渔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为期3个月的调研。

调研组进村入户,和渔农民们面对面进行交谈,并实地察看了20多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召开了有省、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乡镇分管领导,卫生院院长,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15个,分发了近120份调查问卷。

调研组看到,根据浙江省政府提出的“不把乡镇卫生院危房带入21世纪”的目标,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得到很大改善,已基本消灭危房。但不少村卫生室条件相当简陋,其医疗设施大多是一张桌子、一张床,几只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一只消毒用的高压锅。而更让人担忧的是,渔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投入不足、人才缺乏,渔农民看不起病等深层次问题相当突出。

“我们是悬水小岛,年轻人可以走,学校可以并,但乡镇卫生院千万不能撤,不然我们就没地方看病了呀!”普陀区东极镇镇长在座谈会上发出了小岛上全体渔农民的心声,让调研组成员感到身上所负的责任重大。

“老的合作医疗,政府投入的钱太少了!要向老百姓收钱实在太难了!我们有时到晚上10点还在收钱,一年来我自掏腰包共贴了170元。但以乡镇为筹资单位的合作医疗基金太少了,只要有人生大病,钱一下子就报销光了,最后就名存实亡了。”说起老的合作医疗,嵊泗县五龙乡一名乡干部满腹苦水,无限感慨。

调研看到的种种事实,让调研组成员感到阵阵心痛。他们看到,乡镇卫生院业务不足,存在“以药养医”现象,有的亏损严重,面临困境;更多的是卫生人才难留,服务能力偏低,如嵊泗县13家乡镇卫生院,具有中级职称的仅5人,中、初级卫生人员的比例为1∶34.8。由于合作医疗“三起三落”,渔农民有病看不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渔农民贫困和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四年持续监督,为了让渔农民看病不再难、不再贵

渔农村卫生工作的出路在哪里?如何解决渔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调研组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经过认真梳理,调研组拟写了《关于推进渔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调研报告》。

2003年11月27日,浙江省舟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个报告数据翔实,有理有据,符合舟山实际。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新路子,既不能“一卖了之”,更不能“一推了之”。每个乡镇都应有一所由政府开办的非营利性乡镇卫生院,让渔农民能就近方便看病。

最后,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一)市政府要尽快出台舟山市深化渔农村卫生改革的有关政策文件,着力推进渔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进一步强化对渔农村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并逐年增加,尤其要注意对那些偏远小岛上服务人口少、业务收入低的卫生机构的经费补助。(三)要切实把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在搞好普陀区、嵊泗县试点的基础上,尽早在全市推广。(四)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

舟山市政府对舟山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十分重视,组成调研组,就渔农村卫生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于2003年12月31日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若干意见》。

2004年2月5日,舟山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把健全渔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渔农村卫生经费投入等工作列入县及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到2005年全市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渔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80%以上的渔农民参加;建立稳定合理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在省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补助舟山市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市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补助每人每年3元,各县(区)财政和乡镇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0元以上,渔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和特困户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或乡镇政府统筹解决,也可由村级经济统筹解决。

2005年10月21日,舟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全市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两年来,舟山市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资金投入少,2005年全市的人均筹资为50.5元,低于全省人均筹资(56.79元)水平,受益程度低;筹资难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渔农民参合积极性不够高;渔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影响合作医疗的发展等,需要各级各部门对此高度重视。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发出审议意见书强调,合作医疗筹资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建立财政投入定期增长的长效机制,并确保及时足额补助到位;要从惠及于民和取信于民出发,不断完善方案,因地制宜地降低起报线,调高门诊和住院补偿比例,让渔农民得到更多实惠;要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兑现对参合渔农民的承诺,如免费体检等,进一步提高渔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根据舟山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2006年5月,舟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渔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又出台了《舟山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

这两份文件都提出:到2007年,全市人均筹资额度力争达到80元以上,2010年力争达到上年度农民年收入的1.5%至2%。各县(区)努力将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实际补偿率提高到25%,年度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将每年安排渔农村基层卫生专项补助资金210万元。政府集中力量在每个建制乡镇重点办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偏远小岛原有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人口少的小岛,实行驻岛责任医生制度,以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渔农村新型卫生服务的三级网络。到2010年,90%以上的居民出行20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006年10月至11月,舟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督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监督组认为,舟山市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渔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了较大改善:各县、区人均筹资水平已经达到80元,其中定海区、普陀区为90元;全市及时调整了实施方案,降低了起报线,提高了补偿比例,年累计最高补助可达3万元;各县、区均实行了普通门诊补助,成为全省最早统一实施“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方案的地级市;全市共有48.5万人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87.1%。2006年,合作医疗资金已为3万多人次的渔农民补助住院、指定门诊等费用2490万元,还为24万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渔农民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占总参加人数的50%。

“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关注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和完善,让更多的渔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为推进海岛和谐社会建设继续做出努力。”面对如此成绩,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瑞宏再次作出了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