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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条的空间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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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线条空间造型是绘画表现的一大难点,由于其抛弃了空间体积赖以依存的光影、体面,造成了艺术表现上的诸多局限,如何分析和解决其间的困境,是文章力求解决的要点。

【关键词】线性造型 光影体面造型 线条 面

一、线条在空间造型中的局限与困惑

西方绘画体系追求物体真实的空间再现,追求的是一种直观的视觉科学,因而,物理学的成像理论就成了西方绘画体系的核心。这一理论认为,物体是真实的空间存在,具有高、宽、深的三度空间体系,人之所以能看见物体,必须有光,能看见的物体形态是面,是面围起了物体的空间体积。因而,西方绘画的核心是借助光影来表现物体的“面”的形态变化,是物理光学的图形形象科学,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光影体面造型。中国的绘画体系和西方的绘画体系有所不同,不把物体的客观再现放在首位,更为强调的是人的情感印象和中国“以人为本”的传统价值核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西方绘画追求客观感受,因而,它选择了最能反映其艺术特征的“面”作为造型的构成基础,展示了造型美感中光影与空间的真实再现,在艺术表现当中是一种共性的心理共鸣。中国绘画突出认知印象,因而,它有意避开了直观反映形体的“面”,而是选择了一个需要理性分析才能理解的“线”作为造型的构成基础,把画家的感受和认知有机结合在一起,间接地展现物体的体积形态,展示了造型美感中形态与认知的“视觉判断”①,在艺术表现当中是一种个性的认知感悟。“面”是物体存在的可见常态,和人眼的所知所感一致,符合科学的光学成像原理,大家都比较好理解。而“线”仅仅是物体存在的特殊可见状态,只在特定的角度才可见其存在,不具备形态感知的普遍性,无法真切地反映物象的立体空间。因而,线性造型一直就是空间表现的一大技术难点。

线条是向两端无限延伸的,无法反映物体四面延伸的“面”的空间分布。从理论上说,线条要准确反映出面的形态,则要由无数的线条排列成“面”的分布,才会形成“面”的真实感觉。但当线条密集排列成“面”时,线条的独立造型价值就会消失,就会形成如素描一样的“面”的造型方式,脱离了线性造型的意义。

在线性造型当中,线条是有其独立的造型意义的,我们不能弱化其作为造型语言的价值。但由于线条无法反映“面”的客观实在,因而,也就无法直接再现立体的视觉真实。这种局限与限制,既是线条作为造型手段的缺陷,也是线条作为造型语言的独特魅力所在。线条抛弃了真实空间的立体再现,却因其自身的模糊性变成了立体空间的抽象再现。艺术的本质认为“艺术必然是心与物的结合、主观与客观的结合、再现与表现的结合”。②从这一意义上看,“线条”比“面”更为接近艺术的本质。因为“面”是直接再现物象的空间立体,而线条在再现物象的空间立体时更具“象征性符号形式”。线条没有光影也不是面,和自然存在的物象形态具有天生的距离感,必然要经过画家的艺术处理才能象征性地表达出物像的真实感受。这种处理虽然困难,却是艺术价值的魅力所在。

二、遮挡是有效解决线条表现空间透视的基本方法

前面说过,线条不是自然物象的常态显现,因而,自然科学的光学及透视学原理等物理学成果就不能直接套用于线条的造型,线性造型是一套有别于光影体面造型的独特造型体系。

常规的光影体面造型是根据“面”的空间透视规律来表现物体的空间体积的。而线性造型中的线条则不具备这种眼睛视觉的条件,需要借助心理感受的形态判断才能理解物体的空间体积。“近大远小”的透视规律指的是“体”和“面”在空间上的透视变化。由于有规律的“面”通常也会形成有规律的边缘线,不少人都把“透视”中“近大远小”的两条边缘线相交于一点误解为“透视”是线条的透视变化,是极其错误的。“近大远小”透视关系中的两条边缘线相交于一点,反映的是“面”的近大远小的变化关系,这两条边缘线仅仅是反映“面”的两边形态变化的辅助手段,并不是真实的“线条”的透视变化关系。“点”和“线”是一维的,不存在形状的大小变化关系;“面”才是二维的,才有形状的大小变化关系。线条构成物体的立体空间,不能用真实的“透视”来解释,而只能用心理的感受来理解。线条虽不能构成真实的立体,但还是可以构成“视恒常”③中“感觉准确”④的立体。要达到这一艺术效果,就要借助“遮挡”的处理手法来完成。

线条虽是一维的,却可以向两端无限延伸,也就是说是有方向性的。当两根或两根以上的线条组合在一起,线条的延伸方向就会产生变化,形成线条的前后空间关系。前面的线条,挡住了后面的线条,就交代了前面的线条在前,后面的线条在后。相应地,前面的线条所在的空间就在前,后面所在线条的空间也就相对在后。这种透视的错觉,就形成了“视觉心理学”中的空间立体关系,达到了线性造型表现空间立体的艺术效果。

三、形体的起伏变化在于线条的处理关系

遮挡关系能有效解决线条空间透视的前后问题,却无法准确地反映形体体面的起伏变化。毕竟,“面”的起伏变化是三维立体的空间透视效果。一维的“线条”要表现“面”的空间起伏效果,首先就要让“线条”转换为虚拟的“面”,再由“面”的构成关系来体现形体的起伏变化。

线条要构成虚拟的“面”,最少要有两根同在一平面的“线”,也就是说,最少要有两根线条才能界定一个平面的基本方向和空间位置。由于线条所构成的“面”仅仅是一个虚拟的“面”,只代表了这个面的基本方向和空间位置,在造型作用上类似于“直线”向两端无限延伸的艺术效果,而这个效果其实就是一种平面扩大化的一根直线。在造型运用规律上不能作为“面”的透视方式来处理画面的立体空间,而只能作为“线”的关系来虚构画面的立体效果。物体的三度空间中,“高度”和“宽度”空间是与“画面”平行的,不存在透视的变形问题,不管是体面造型还是线性造型,在处理这一角度的时候都比较容易。难点是“深度”的处理,“面”是由形状的大小变化来体现空间透视的,线条由于本身就没有形状的大小,故只能借助虚构的手段来制造真实的假象。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体面造型中的形状是真实的,可测、可知、可感的,具有视觉的同一性。线性造型中的形状是虚构的,不同的处理方法具有各自不同的形态特点,带有强烈的个性处理色彩,不具视觉的同一性。艺术处理手法的运用,在线条的空间造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能看见轮廓线的“面”,轮廓线的“深度”空间常常和“面”的“深度”空间是一致的,可充分利用轮廓线所在的“面”来交代形体的空间透视及起伏转折变化。这种情况,轮廓线就基本等同于线性造型中的“线条”了。需要注意的是,轮廓线毕竟不是体现形体空间透视本质的线条,它代表的仅仅是物体形状的剪影,体现不出形体起伏的强度和张力。线条的空间造型中,一定要在轮廓线中融进形体起伏时强度和张力引起的形状变化效果,才能真实表达线条表现的形体空间透视和起伏转折感受。看不见轮廓线的“面”,则要根据“面”的空间起伏虚构出相应变化的结构线。可以把强烈的结构转折提炼为线条,也可以强化线条的穿插以体现结构的转折还可以用重复的线条加强或减弱体面转折的强度。总之,线性造型中的形体体积及起伏变化在于线条的处理关系。它决定于画家的经验判断和生活感知,没有科学准确的方法可以测量,是虚构出来的一种艺术真实的造型形式。

结语

线条的空间造型是有别于体面造型的另一种造型形式,不强调科学的准确再现,追求艺术感觉的真实,把画家的经验判断和生活感知内蕴在线条的处理规律当中,表现为情感的艺术真实。

注释:

①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58,2.

②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7.

③④王令中.视觉艺术心理[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6:105,107.

作者单位:广东培正学院艺术设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