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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经济区股权再融资绩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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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成渝经济区是国务院批复的着眼于成都、重庆的现代产业基地,本文以成渝经济区中的100多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其股权再融资行为及绩效展开研究。旨在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成渝经济区;股权再融资;绩效

一、成渝经济区企业股权再融资现状

2011年5月5日正式由国务院批复的《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着眼在以重庆、成都为中心建设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基地。而就成渝经济区现有的约110家上市公司而言,所属行业广泛,以制造业居多,其次还有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电力煤气供应、批发零售业等。再融资是上市公司继IPO后获得资金的重要途径之一,发达资本市场由于市场反应不佳等原因股权再融资行为较少,而我国的情况与之相反,上市公司多倾向于股权再融资,并且再融资规模随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而扩大。

成渝经济区上市公司在1993年至2010年期间,一共发生了约71次股权再融资行为,其中增发37次,配股34次。具体统计数据如下:

表1 成渝经济区增发配股现状 单位:亿元

由上表可以看出,成渝经济区上市公司的增发行为主要集中在2006-2010年间,共计发生了27次,融资数额基本呈上升趋势,融资规模巨大,而配股行为主要集中在1993-2002年间,共计发生33次,融资规模可能受企业规模制约,总体较小。增发融资的融资规模限制较小,并且融资对象范围广泛,总体上越来越受到上市公司的青睐。

二、绩效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关于成渝经济区上市公司统计来自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募集资金及绩效等财务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为了研究需要,本文根据如下要求删选数据:

1.由于ST公司财务数据可能出现异常,所以剔除6家ST上市公司

2.剔除股权再融资数据残缺的公司

3.对于本研究涉及公司再融资前一年至后两年数据,所以对于在这期间多次发生增发配股行为公司只保留最后一次融资行为数据

(二)对比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后普遍出现资本利用率不高,注资子公司等原因导致的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上的资金占融资总资金的比例不高等现象,企业融资后直接导致其资产负债率下降,而其能否有效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提高自身经营水平也是决定融资后自身盈利状况的重要因素。通过对样本中企业融资前后三年内的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以及每股收益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企业融资后的经营业绩变化及资金利用效率高低。具体数据如下图:

表2 成渝经济区股权再融资绩效数据

由表2可以看出,成渝经济区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后的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都有所下降,其中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在融资当年下降了接近3%,而其后一年也下降了接近3%,下降幅度较大,融资一年后数值接稳。而每股收益在融资后一年也出现了大幅下降,均值由0.41降至为0.28,第二年呈现缓慢上升至0.31。市净率均值在融资前后表现平稳,一直维持在4左右,普遍较高,但从中位值变化来看,有可能收个别企业市净率值偏大影响。

三、研究结论及建议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成渝经济区上市公司再融资后的绩效并不理想,出现大部分较融资前效益下降的现象,并且下降幅度较大,同时净资产净利率下降现象较总资产明显,股东的权益保障困难。每股收益的下降也能看出上市公司再融资后获利能力较低,资金的资源配置能力普遍不高。而市净率的数值较A股均值高,可以看出部分样本上市公司有被高估的可能。分析结果对于我国证券业监督机构及中小股东也给出了一定的借鉴意义,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的鉴定及审查应更合理化

目前我国证券业监督机构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审查主要集中在融资前若干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发行价的规定上,而融资企业整体资源配置能力,融资后资金运用方案及可行性并未做过多审查和要求。不排除个别企业出现利用再融资行为进行圈钱等有损于认购股东的现象,而融资后企业也并非按照融资前意图将资金通过扩大经营规模、投入技术转型等方式促进自身发展。相反,国债、银行利息等低风险无关于自身企业发展的投资方式被广泛运用。这也呈现除了现代企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人问题,经理人往往出于对自身的考虑,降低经营风险,减少工作强度这也导致违背股东融资医院。与此同时,再融资企业往往不是单次融资,而是在条件审核允许的情况下多次融资,而每次融资金额的使用情况很难时时监控计量,中小股东往往难以从表面财务数据中看出金额的实际用途与企业的内部发展情况,这种信息不对称也直接导致了企业外部监督不足,股东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对融资资金的不当利用从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证券监督机构应该加强融资前资金使用方案的评估审查以及融资后的实施情况审查,对融资企业的资金用途要有合理限定,而财务报表中也应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详细披露,企业在一定年内申请多次融资应对其进行财务评估,扩大中小股东获取信息的途径与规模,充分利用市场监督达到监管目的。而增发配股资格的审定上不能仅依靠近年内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评定指标,企业往往私下操控净资产收益率以达到再融资目的,监管部门应该从多方面挖掘企业资源配置能力,资金使用能力从而评定其增发配股条件。同时,为了跟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企业定时定量分红也应纳入再融资资格审查的条件,从监管角度制定分红约束机制可以对融资企业造成一种无形的激励,企业对低效率投资方式也会因此而摒弃。

(二)应从各角度加强市场监督

目前我国中小股东权益很难保障,这也跟证券市场体制不完善,中小股东参与程度较低有关,小股东通常分析能力较低,专业财务知识较薄弱,跟风现象较多,而自身意识到权益被侵害后的维权途径不明,效果不佳也导致其很难起到股东外部监督的作用。为此,我国证券也应该加强对投资股民的专业教育,财务披露信息应该更多渠道化,损害利益后的诉讼程序应该合理规范,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鼓励民间维权组织发展。做到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监督才能规范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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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传宪,朱渝.民营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股权再融资绩效[J],经济问题,2011(9):57-60

[3]杨景霞.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财务绩效分析[J],会计之友,2010(10):117-120

[4]赵丽琼,张丽英.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偏好及绩效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6(6):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