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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位于河南省最北部,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耕地面积65699.5万平方米,自200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推进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土地流转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土地流转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展土地流转面积23611.8万平方米,占总耕地面积的36%,居安阳市全市之首,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农户达4.3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20%。其中耕地流转面积17208.6万平方米,占流转总面积的72.8%;四荒、林地等流转面积6403.2万平方米,占流转总面积的27.1%。全县土地流转涌现出龙头企业带动型、规模经营推动型、农业设施支撑型等形式多样、主体多元、秩序规范、效益提高的土地流转大户。
二、存在问题
随着土地流转工作的深入推进、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乡镇工作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
首先,全县20个乡镇有13个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大厅,但因乡镇工作的特殊原因,一般每个乡镇只有一个农办主任负责全乡所有农业相关工作。在设立服务大厅的乡镇,在设立之初都配备了相关人员,但不久又被调到他处工作。
其次,近年部分乡镇出现了大户对村,村对农户的合同签订方式,因方式特殊未使用标准合同文本,还有个别农户自发流转未经乡村指导而签订不规范合同,对发现未使用统一标准文本的,我们建议其采用统一的标准文本。
再者,土地流转初期,对于工商资本、流转大户就进行了能力评估和风险预警,包括经济实力和对投资发展农业认识的评估,尽量保证发展一个,稳定一个,尽可能保护农民利益。但在发展过程中,有些流转大户因投资用于发展其他业务或经营不善,导致难以为续,直接影响了新生的流转大户的积极性,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最后,在土地流转中,发现个别流转户违法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污染耕地、闲置撂荒耕地或粗放经营等行为,我们会立刻通知乡镇,责令乡镇督促其纠正和处理。
三、对策和建议
1.政策引导扶持,鼓励土地流转
金融部门本着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为出发点,通过科学论证,对有效益的农业开发项目,允许业主用租赁的土地上的附属物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使流转的土地能够真正成为流动的资本,从而增强农村经济实力,促进土地流转。
2.拓宽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
结合我县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结合新农村社区建设,以转移农民、减少种地农民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家庭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尽快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避免再次返乡与民争地。
3.加强宣传引导,培育需求主体
通过典型引导和加大宣传,鼓励、支持农村种田能手、养殖大户和专业户开展土地规模经营,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提高土地的产出率,提升农业现代化的水平,活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同时创造条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域外资本和各类工商企业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4.完善配套政策,注入发展活力
应尽快出台土地流转细则,有效规范流转行为。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政策体系,增强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和自觉性。整合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土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建立利益保护机制,加大对规模种粮大户的补贴力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对农业经营者保险补贴力度,保护流转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