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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有正太初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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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想过我会如此狼狈地在大街上被人扯住。

该人立在我的身后,单手与水平线夹角约37°揪住我的衣领,微微上提。而我因上一秒还在为追赶上学的末班车而努力奋斗,一时惯性颇大,无法刹车,身体自然前倾成拱形,脖子伸得老长,其形态估计与你在餐桌上经常见到的水煮虾相差无几。电光石火的瞬间,我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啊啊啊爸妈诚不欺我,每天洗脸洗脖子果然是好习惯,不然让人看见一个灰突突的脖子得多糗啊!

呃,据力道分析,这人应该不是我爸;据场所分析,这人应该是认识我。如果是熟人,那我就放心了。我手脚并用姿势甚为不雅地挣扎了几下,示意这哥们儿,你可以放开我了。奈何此人道行颇高,地崩山摧依旧面不改色,任我张牙舞爪也没有显出一点儿要松手的意思。我无奈地回头:“这位兄台,请你……呃!”好吧,我知道在和人说话说到一半时突然打嗝很不礼貌,和一陌生人说话说到一半时突然打嗝更是不礼貌,和一陌生小帅哥说话说到一半时突然打嗝最是不礼貌中的极品不礼貌。可这又怎么能怪我呢?好歹我也是一性别女爱好男的普通高中生。这么猛一回头就看见一架着小眼镜、看似文质彬彬的江南才子朝我温柔地微笑,视觉冲击那才叫一个大!

可是,现在不是发花痴的时候啊大哥,我上学就要迟到了!!!

我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去,声音尽量平稳地问道:“这位同学,你能放开我了么?”

“嗯?”才子童鞋似乎很诧异,“我不早就松手了么?”

……我真想给我自己一拳。我这是怎么了,跑步跑得时间太长大脑缺氧了么?我记得我早上出门前智商也没有这么低啊,什么时候松的手,我居然完全没感觉。“那好,就此别过,后会无期~~”我一个箭步冲出去,心里琢磨着完了完了,这回真的死定了。结合我最近长达一周没写作业的光荣历史,老班不弄死我才怪。

“依、晓、凡,不是吧,小学毕业才多久啊,你就真不认识我啦?!”

此言一出,我的右脚立即收到指令,向外翻折,身体借机和路旁的一棵大树来了个爱与和平的拥抱。我扭过头,对罪魁祸首怒目而视。但见其上着黑色合体小校服,下蹬纯白新款耐克鞋,声不响而悦耳,面不笑自生辉。人长得的确不赖,可我何时认识过此等文弱小书生?

兴许是我脸上的不解太过明显,该少年突然长叹一声,带着恨铁不成钢般的神情,背对着我,倒退两步,突然转身,灿然一笑,露出两排白白的小牙,“可怜的缺小凡,你又要迟到喽~~”

我如遭雷击。

这个称呼……

这种表情……

这句台词……

吴、彬、尧!

是啦是啦就是他!就是那个小学时住在我家对门,每天起得比猪晚,却因为有辆自行车而永远比我到校早的臭小子;就是那个明明从来不写作业,成绩却仍可以甩我一大截的臭小子;就是那个每天骑自行车遇到我,都要在我面前停下,满脸炫耀地瞟一眼我的徒步牌交通工具,拽拽地扔下句“你又要迟到喽~”然后扬长而去的臭小子!嗯,虽然他那张正太脸早就不见了,但这龌龊的笑容绝对是防伪标志。

我怪叫一声,欣喜地冲过去猛拍他的肩膀,突然感觉不太合适,便毫不客气地一掌把他打向路边。于是小吴同志很受伤,一边揉着肩膀一边委屈地开口,“您老人家终于想起来了?我还真是荣幸啊。”

“去你的。”我特哥们儿地在他肩膀上又补了一拳,“谁叫你小学一毕业就转走了,这都五年没见了我能认识你才有鬼。对了,你不是去山东了么,怎么又回来了,而且……”我自来熟地伸手,夺下他鼻梁上的眼镜,“你也近视了?”

“这边好考学嘛。”吴某人貌似对我无礼的行为早已习以为常,眉头都没皱一下,接着说,“我没近视,眼镜是戴着玩的,都没镜片。”

我用手指戳戳镜架,还真是。又想起自己蒸蒸日上的度数,不觉悲从中来。唉,幸福的人各有各的幸福,不幸的人却越来越不幸,老天不开眼啊~~

还没嚎完,一张笑得鼻子嘴巴都挤在一起、见牙不见眼的书生脸就向我凑了过来,人未开腔先傻乐,“诶,缺小凡,你说实话。我戴上眼镜是不是显得文艺多了。”说完还眨眨眼睛,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我五指分开按在他的脸上把他推出去,恶狠狠地回答,“对对对,你不是个文艺的人,你文艺起来不是人。”

“嗯?我是问你我怎么样,你说你自己干吗啊……哎哎哎,姑娘,这是大街上,你下手就不能轻点儿么?”

我怒从心头起,揪在他耳朵上的手不由自主地又拧了一圈。

之后,之后的事就顺理成章了。我们各回各班,各挨各骂。为什么挨骂?哎呀我的妹妹啊,我们这一路闲聊,早就迟到啦!!!

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如果说,你在大街上拍照片,镜头恰好拍到一个路人,这算不算缘分?如果说,被拍到的这个人恰好是个养眼的小帅哥,这算不算缘分?如果说,这个小帅哥恰好你认识,这算不算缘分?可我不想要这种缘分!!!

我盯着手机,默默无语。屏幕上,一个“保卫,我们寸土不让”的大字横幅前,一名白衣少年比着剪刀手,做着鬼脸,斜斜地镜头,笑得各种张扬。

没错,正如你所想的。这个人就是,吴、彬、尧。

我气沉丹田,闭上眼睛,猛地睁开。终于确定不是幻觉,而是真的有个人闯进了我的镜头,毁了我的照片。天知道今天这条路上的人怎么就这么多,而我为了拍一张完整的横幅发到微博上,愣是像个傻子一样握着手机对着大街杵了二十多分钟。好不容易抓到个机会又……总之一句话,我现在想杀人。

“喂喂喂,缺小凡,就算本少爷长得再怎么好看,你也不用看这么久吧。”一只爪子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似乎想勾回我跑偏已久的注意力。

很好。我对着那只爪子冷笑一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突然张嘴,狠狠地向它咬去。

“喀”通过骨传导,我听到一声一点也不清脆的咬合音,随之而来的就是上下牙间的剧痛。这厮的反应居然这么快!我泪眼(是疼的!)悲愤地想。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自作孽,不可活?

“依晓凡,你改属狗了么?”明明没咬到,某人还是煞有介事地揉着手背,闪出很远。

我下意识地反驳。“你才是属狗的,你们全家都是属狗的。”话刚出口我就觉出不对了,因为他真的是属狗的。唉,跟二货吵架,我的智商果然降低了……

“说,怎么办吧?”我拿起手机在他面前晃了晃,左手偷偷攥成拳,以便随时冲上去给他一下子。帅哥当街被殴,这场面可不是天天都能见到的。想到这里,我心情大好。

谁知吴彬尧眼睛都没眨一下,顺势把手机接了过去,一阵狂按。“差点儿被你折腾忘了。我本来就是想告诉你,这个横幅我昨天就拍完了,传给你就行,你就别傻站着了。丢人。”

“……拍完了你不早说。”我大怒,鬼知道他是不是站旁边看够了热闹才过来的。

“你也没问我啊。”某人变身良民,一脸无辜。

咳咳,说到这估计有人就会这样想了。胡诌八扯了一大堆,不就是想讲什么你喜欢吴啊吴喜欢你,最后你俩欢欢喜喜在一起的狗血故事么?如果真是这样,我可就要给你这个娃子洗洗脑了,你这个孩子思想怎么这么不纯洁?咱可以拍着胸脯保证,我和吴某某的关系绝对比墨汁白多了。哈哈,开个玩笑。借用吴小子的一句话“缺小凡这种花痴小女生,街上一抓一大把。但像她这种今天说是你哥们儿,过了七八年仍真心把你当哥们儿的人,可是要绝种了。”吴彬尧之于我,又何尝不是这样。

我们重逢在高考前的第222天,悲观点儿地讲,一转身,我们又要离别。此刻若不珍惜,只怕会被雷劈。当我们各奔东西,当我们断了联系,谁又能保证不会再出现这样的场景:某年某月,我在不知名的街头狂奔,突然被揪住衣领,有人在我背后幽幽地问:“缺小凡,你真的不认识我了么?”

我永世期待,我们的下一场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