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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蒋国勤(1974-),男,湖北人,讲师,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
摘 要:当前我国训练学理论对竞技能力的研究多从个人角度进行,而对运动队整体的竞技能力无明确界定,因此用系统方法从系统的结构功能律、整体优化律、差异协同律等对运动队竞技能力系统规律加于阐释,并对集体竞技能力状态的转移及系统与环境的关系进行辩证的分析,力求为运动训练学理论的发展提供一点参考。
关键词:运动队;集体竞技能力;系统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G80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06)02―0268―09
当前我国集体项目总体水平还比较落后,而对运动队集体竞技能力理论研究的不足势必影响项目的发展。运动队集体竞技能力不是单个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简单叠加,是一个复杂系统。笔者用系统辩证学分析了运动队集体竞技能力系统的结构功能律、整体优化律、差异协同律等及系统与环境的关系。
1 运动队的内涵
我国运动训练学权威教材把运动队描述为:运动队是当前我国竞技体育组织系统中重要的基本单元,是组织实施运动训练的基层组织形式。[1]这是对运动队一般功能的描述,不是它的内涵。我国学者卢元镇认为,优秀运动队(体工队)、运动学校,业余体校、厂矿企业和高等学校办的高水平运动队属于组织。[2]国内外许多学者研究组织时把运动队也列在其中,如w.理查德・斯格特把美国的职业橄榄球队看作组织,当代组织被认为是以军事体系和体育群体为模型的。组织是存在于特定社会环境中的一系列个体为实现某种目标、按照一定的等级秩序和结构方式建立起来的人群系统。[3]如学校、俱乐部、球队等。从组织的角度考查运动队显得宽泛,不利于把握运动队的内涵。在学术界随着“团队”研究的兴起,为对运动队这一特殊团队的研究找到了切人点。所谓团队,就是由少数有互补技能,愿意为了共同目的、业绩目标和方法而相互承担责任的人组成的群体。[4]运动队是一种特殊的团队,它包含了集体项目和非集体项目的运动队。本文研究集体对抗项目的运动队及其整体的竞技能力。
从系统视角分析,运动队是一个开放系统,如队中成员的更替,队员不断从教练那得到技、战术信息指导等。队员间有着不断变化的关系,且运动队是根植于其他社会大系统之中,它依赖于与环境间的交换。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运动队是在体育组织中为了获得一定运动成绩为目标,由多个队员按一定的结构方式组合并且结构形式化程度较高的整体。运动队蕴涵着以下内容:
1)运动队是由多个队员集合而成的整体,队员按一定的结构方式使运动队产生一定的运作机制,形成运动队内部行为。
2)运动队作为一个系统存在于社会大系统之中,它同外部的社会环境大系统之间存在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形成组织的外部行为。
3)运动队有自己的目标,随着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其目标处于动态发展的过程中。
2 集体竞技能力系统的基本规律
竞技能力是指由具有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作用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以及心理能力所构成,井综合地表现于专项竞技过程中。[1]而集体竞技能力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功能表现出来的,它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单个运动员的体能、技能、和心智能水平,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将影响队的整体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各队员之间协同配合及他们各种能力的密切匹配所构成。集体竞技能力的产生有如下特征:一是所有上场队员必须投入;二是整体竞技能力不是个人竞技能力之和。一切事物都以系统的方式存在,都可以用系统方法来研究。集体竞技能力是错综复杂的系统,它不是各队员能力的简单叠加,而主要依赖于队员与队员之间的相关性――非线性结构。因此,正是这种特定的结构产生了集体竞技能力的有机统一体――系统。
2.1 集体竞技能力系统结构功能律 系统的结构是指组成系统整体的诸要素之间时空相互联系的总和,它是一系统区别于其他系统的内在规定性。[5]能力是人所具备的影响事物发展的潜在因素,总是需要在运作中得到发挥方可被人看清;而在未运作时所谓能力就只是内存条件,且这种条件主要是由当事人自我认证,一旦能力发挥,便立即表现为相应领域的业绩……。[6]由于能力结构的主体是人,所以在分析集体竞技能力还得从参赛人员结构人手(主要是运动员、教练员)。由于集体项目的多人结构特点,决定了集体竞技能力表现出非加和性特点,即1+1,2的特点。
那么这个“1+1”比“2”多出的能力如何解释呢?多出的部分不是单个运动员能完成的,是人与人间配合完成的战术功效及相互间凝聚力的作用。所以在集体竞技能力系统内部,子系统分别是所有运动员的体能、技战能、心智能及运动员、教练员相互作用形成的凝聚力组成。
系统的各要素通过结构才能组成为一个整体系统。结构趋合理,系统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就越协调,各部分的个性发挥也最佳,系统在总体上的功能才能达到优化。对集体竞技能力结构的调整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换人,根据规则的要求调整上场的队员,这是比较常用的;二是调换场上队员间的位置,教练可以根据战术需要进行调整,这对运动员自身能力的要求比较高,有一些优秀队员经常能胜任几个位置,可以让教练在排兵布阵上游刃有余,关键的时候有出奇制胜的效果。
2.2 集体竞技能力的整体优化律
2.2.1 整体突现性 整体观点是系统思想最核心的观点。集体竞技能力系统是所有队员集体力量的体现而不是单个队员的简单叠加,是各成员以某种方式整合成为一个系统,产生出只有集体具有而个人或局部所没有的东西,如球队的风格,阵型等,系统的这种特性称为整体涌现性(或称突现性)。
不同的结构方式、即组分之间不同的相互激发、相互制约方式产生不同的整体涌现性。[7]由同样的球员组成的球队,如果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整体涌现性,即表现出不同的竞技能力。运动队整体涌现性取决于队员之间的配合及个人的竞技能力,若任意挑选11名队员,再高明的足球教练也不可能训练出一支世界级的足球队。所以运动队可根据不同的对手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阵型、位置分工、局部配合)。教练员对运动队的控制主要是探索队伍整体涌现性发生的条件、机制及规律。
集体竞技能力子系统间的相互作用也产生相互制约的效应,导致整体竞技能力对子系统的约束和限制,使子系统的某些不足被屏蔽起来,但当整体结构被打破时,这些不足将表现出来。[8]例如从中韩两国足球交战史看,韩国队整体实力的强大可能掩盖了某些技战术方面的不足,要战胜韩国队,必须深
入分析他们相对强大背后的弱点。又如巴西足球队的进攻强于防守,在和其它队对垒当巴西队处于上风时,强大的进攻往往弥补了防守的不足,但一旦巴西队竞技能力的整体结构被打破,防守的弱点将显露无疑,如1998年世界杯决赛中巴西0:3输给法国队就暴露出巴西队防守的弱点。所以要透过整体看到局部的不足。
2.2.2 集体竞技能力与个人竞技能力的关系 集体竞技能力不是单个运动员能力的机械拼凑,而是将各队员按一定规律和一定方式组织起来的一个有机整体。这个整体的性质和功能只存在于它的各个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结构之中,各要素的孤立特征和活动的总和,不能反映整体的性质和特征。无论多么有才能的个体,如果不按一定的要求和一定的结构方式把他们组织起来,那就只能是一盘散沙,而不能成为一支优秀的球队(如2003―2004赛季中,皇马队巨星云集,在西班牙和欧洲赛场没有染指任何一项奖杯)。所以集体竞技能力与个人能力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个人竞技能力相对优势集中为整体优势,产生新的创造力。每个队员都有他自己的相对优势,把各人的相对优势集中起来使其相得益彰和互相补益,在协同作战中形成一种新的优势,即队的优势。整个运动队的创造力可以使个人的创造力得到综合放大。
集体为个人创造了一定的环境。优秀的队伍总是把各种才能集在一起,强大的整体实力为个人发挥创造了机会,当然个人能力也应与整体相适应。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优秀的球员在一个球队由于个人不得其所,才不得其用而表现得非常平庸,无所作为;可是转会到另一个球队而大放异彩。其成败关键在于球队竞技能力结构是否有利于个人的发挥,是否有一个有利于个人发挥作用的小环境。中国球员在海外高水平俱乐部训练和比赛中个人竞技能力发挥及提升的事实就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运动队引进球员应不论球员名气多大,能力多强,关键应看他是否适合全队竞技能力结构的需要。
2.3 差异协同律 差异协同律揭示了系统物质世界的源泉和动因,指出了系统发展的原因在于系统内部发展要素结构的差异性、协同性。[5]集体竞技能力系统是差异和协同的整体,一个队有不同的位置分工,即使相同的位置也有不同的类型,如足球队的前锋有抢点型的、速度形的等。队中的个体差异通过相应的协同(战术配合)取得整体的合力与动力,个体差异更能促进相互的协同配合,如运动员之间的“比、学、赶、帮、超”,“取长补短”等都是解决差异向协同发展的具体途径。队中的差异与协同表现为竞争与合作,竞争有两重性,一方面过度竞争能引起内部的内耗,使系统出现熵增的消极作用;另一方面,竞争能激起队员的能动性充分发挥潜力。合作也有两重性,集体项目的每次战术配合都需要队员之间的通力合作,表现为集体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它抑制队员的能动性,诱发惰性引起熵增的可能。因此应把竞争与合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其成为互补的关系,各取其有利的积极因素,使消极方面的作用尽可能减弱到最低程度,整个系统呈现出整体优化的发展趋势。
3 集体竞技能力状态转移
系统的状态反映了系统进化的延续性。[6]按竞技能力存在状态可分为现实竞技能力、可能竞技能力。现实竞技能力指运动队在比赛中真正表现出的水平,通常用名次和成绩来描述,现实竞技能力总是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可能竞技能力指运动队在比赛或训练中有可能达到的水平,可能达到的最高水平为景大可能竞技能力,它预示着竞技能力发展的种种趋势,包含着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具备一定能力的运动队只有把潜力挖掘出来才可能有超水平的竞技能力,即把可能的竞技能力表现出来。
能够正确区分和描述系统状态,才能把握好系统。原则上说,只要时间尺度足够大,总可以观察到状态变量随时间而变化,因而一切系统都是动态的。[7]集体竞技能力的状态也不例外,它是动态的。它的特点是从一个状态向另一个状态的转移不可能瞬间完成,必须耗费一定的时间,即呈现出状态随时间而变化的特征。其特征如下:1)结果状态可能好于现实状态,也可能比现实状态差。2)在一定时间内要较好实现结果状态,现实能力越强,潜在竞技能力越大,结果状态可能就越大。3)可能竞技能力在一定范围内,运动队现实竞技能力越强,竞技潜力发展的空间就越小。
提高集体竞技能力是一个不断挖掘潜在竞技能力的过程,应根据竞技能力的具体内容结构分析各内容要素可能发展的空间,即分析潜能因素。当然运动队始终是一个整体,不要孤立片面强调某一些要素,注意竞技能力的非衡结构特征。竞技能力的非衡结构既处于不断的动态变化之中,又具有总是趋向于保持某一稳定状态的属性[8]。在可能竞技能力和潜力真正表现为结果状态,存在着动态性和相对稳定性。比赛前双方的优劣由可能竞技能力决定的,但比赛的最终结果由各自现实竞技能力决定。比赛不同阶段,可能竞技能力的转化率在不断变化(转化率;现实竞技能力力/最大可能竞技能力x100%),双方的竞技能力也在彼消此长、共长、共消中起伏,存在着控制与反控制,相互制约。但集体对抗项目的竞技能力与比赛的结果并不相适应,所以一个队绝大部分比赛时间竞技能力转化率较高,控制着比赛场面,但在一个小时间段出现失误就可能输掉比赛,这就使集体项目以弱胜强成为可能。通常以弱胜强出现的条件有:双方实力不能太悬殊,否则自己能力无法转化或还没转化,由于对方过于强大而见分晓;[9]提高自身竞技能力转化率,控制对手转化率。所以应充分认识比赛时段特征及对抗局面,控制竞技能力的转化率。
4 集体竞技能力系统与环境
一个系统之外一切与它相关联的事物构成的集合,称为该系统的环境。[7]每个具体的系统都是从普遍联系的客观事物之网中相对划分出来的,与外部事物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元素或系统与外部的直接联系,更有系统作整体与外部的联系。教练员、运动员是运动队的主体,在运动的过程中不仅他们之间互相发生着联系(完成技战术的配合,信息交流等),而且还要和周围的物质世界或多或少的发生联系,这就构成了集体竞技能力的环境(它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此不具体解释)。任何一种环境对运动队影响不是孤立的,而是诸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合力而制约着一个运动队的能力,表现出环境功能的整体性。环境不是竞技能力的结构要素,但它影响、制约着一个队的竞技能力。
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是通过交换物质、能量、信息实现的。系统能够与环境进行交换的特性叫做开放性。系统自身抵制与环境交换的特性,称为封闭性。[10]系统是开放性与封闭性的统一。集体竞技能力的形成是通过教练员、运动员的活动实现的,运动员训练中要不断与外界进行由运动引起的物质、能量代谢,同时与教练员、队友进行着信息交流,说明一个队能力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很大的开放性。但封闭性也非单一化的消极因素,而是系统生存发展的必要保障条件。从环境中输入竞技能力系统中的并非对系统发展均有利,如兴奋剂问题,舆论的干扰等,这要求对系统相对封闭,减少外界不利影响。所以把握集体竞技能力系统,必须了解它处于什么环境,环境对它有何影响,它如何回应这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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