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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就业学习与市政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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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接受就业培训是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实现顺利就业和发展的关键。经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较高,大部分为初高中水平,且以中专及高中教育水平为主;他们有较强的实现个人价值和城市市民化的意识,因此具有较强的培训意愿;然而他们所接受的就业培训和现实又存在一定的差距。将探讨和分析如何缩小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需求与现实的差距,并着力分析政府在此就业培训中应承担的责任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公共产品;服务型政府

2010年1月31日,国务院的《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第一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之后,研究和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的学者和文献越来越多。但是较少的文献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培训进行研究,虽然有部分学者涉及到这一模块,但是较多的也是选择了理论分析和文字分析,缺少实证分析。本文将根据2010-2011年课题组对武汉市和广州市两个城市的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实地调查和深入访谈,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就业培训的需求和满足程度做了调查,探讨作为三方利益主体之一的政府在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培训中应承担的责任。

1新生代农民工培训意愿调查现状

本次调研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以问卷调查为主,以深入访谈为辅,对武汉市和广州市的电子行业、服务行业的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调研。调研过程中总共发放300份问卷,回收了247份,回收率为82.33%。

1.1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被调查农民工主要为男性,占样本总数的73.22%;由于本次调查的对象主要为新生代农民工,因此年龄主要集中在18-30周岁,其样本数为232,占到总样本数的93.93%;教育文化程度以初中、高中为主,其中教育程度为高中的有145人,占到样本总数的58.7%。

1.2被调查的就业培训意愿

从表1可以得知,新生代农民工“需要”培训和“非常需要”培训的人数占到了总人数的75.31,即超过3/4的新生代农民工对接受就业培训的意愿是强烈的。

2新生代农民工培训需求与现实的差距分析

2.1被调查者实际需求

根据调研结果,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培训项目集中在职业技术,劳动保障知识以及安全保障方面。其中关注职业技术的样本达到198人,占样本总数的80.16%;其次是劳动权益保障和法律常识,分别占样本总数的58.02%和59.11%。这可能与私营企业中经常发生的侵犯劳动者利益的现象有关,更多新生代农民工开始关注自己的利益取舍;关注安全保障知识的样本量为130人,占到样本总数的52.63。

2.2被调查者培训需求的实际满足情况

被调查者的培训需求实际满足项目结构和内在需求类似,主要集中在职业技术,劳动保障知识以及安全保障方面。说明企业或政府与培训机构与劳动者所关注的项目大致相同,只是农民工的实际满足与内在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这需要相关机构做出一定的努力。

3如何缩小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需求与现实的差距

基于各种原因,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需求与现实的差距较大。经过调研发现,产生这种差距的原因之一就是经费使用问题,即培训的投入和培训成本之间有一定的资金缺口。据调研结果表明,每名农民工接受一次就业培训的成本为600-800元,然而政府配套资金只有200元每人次。作为盈利企业的培训单位,要么选择向被培训人员收取培训费,要么选择减少培训内容。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水平比较低,尽管他们有较强的职业发展意识,然而却由于培训费用的限制,只能接受较少的培训。

3.1个人在新生代农民工培训中的责任

新生代农民工的产生,大多数都是由于出生农村,家庭支付不起昂贵的教育费用才不得已步入社会。所以在这个培训体系中如果过多的要求新生代农民工承担经济责任、为自己的培训买单似乎显得不太实际。新生代农民工在培训中应承担的责任仅仅可以归结为:全身心培训,为自己人力资本的增值做好储备,以此作为自己职业晋升的砝码。

3.2企业在新生代农民工培训中的责任

我国相关政策规定,用工企业应该对使用的新员工进行技术培训,企业出于政府的硬性要求和企业自身利益及发展的考虑,一般都会进行培训。但是,不可忽略的是,对于不可能进入本企业或目前未进入本企业的潜在就业者,企业自然不会进行培训。用工企业是名副其实的“经济人”,所以几乎不能奢望企业注资为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培训。况且即便是进行了培训,也很难规避新生代农民工的道德风险,他们或许会把提供培训的企业当成跳板。所以由企业来承担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也不实际。

3.3政府在新生代农民工培训中的责任

从表2中可以看到,新生代农民工的内在需要得不到满足。个人是就业培训体系的直接受益者,企业是新生代农民工培训体系的间接受益者和实施者,而政府是培训体系的策划者和引导者。各种宏观政策的制定都是政府的职责范围。既然培训效果和预期直接的差距在企业和个人两方着手都是回天乏力,就只能依赖政府解决。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培训投入和政策引导,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内在需要。政府应从国民教育和国民人力资本提升的角度出发,加大培训投入,增加培训效果,增强新一代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意味着增强了我国的生产力。其次政府应该发挥其公共职能,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培训由于其公共产品特征明显。再次,在当前和谐社会,建立服务型政府势在必行。政府在提供服务时应确立好自己的定位。政府应是宏观的推动者而不是具体的实施者。推动的含义在于,政府在发起和组织这项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工作时,应该从发展的角度考虑这项工作的宏观推进,从政策的制定方面思考如何最大效率的动员和组合各类社会资源,而不是自己去实施各项工作。

4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知,作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的利益三方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都应积极发挥各自的责任。然而,在整个就业培训体系中,政府的责任不可推卸,政府应确立好自己的定位,引导和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体系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