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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做手脚让妻子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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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1岁的阿文怎么也没想到,和丈夫梁松一路打拼到今天,他会如此绝情:不仅有外遇,而且为在离婚时争得所有家产,竟炮制了6起离奇诉讼。“其实我只要有现在的住处抚养女儿就够了,但他们做得实在太绝了,”记者面前的阿文温婉柔弱、眼圈泛红,“现在的生活真的很难,这样的煎熬不知何时是尽头。我希望法律能还我一个公道!”

事业黄金期,

丈夫的心越来越“冷”

阿文和梁松都是广州人。刚结婚时,生活很拮据,阿文就处处省吃俭用。那时,工作单位在机场路,她每天往返都要挤1个多小时公交车。女儿出生后,阿文住在娘家,和妈妈一起带孩子,白天上班,晚上照顾孩子。女儿病了,她就骑着摩托车带她上医院。“那时,我想得很简单,女人要把家照顾好,让男人一心一意干事业。他仍和他父母住,该出差就出差,该上班就上班,有空才来看女儿,完全不用承担带小孩的压力。”

阿文这样的付出,得到公婆的交口称赞。阿文说,婆婆那时在工厂当会计,脾气急躁,性格强势,在家时不时会和公公吵架,但对她这个儿媳妇,他们却是难得地一致满意。阿文和梁松每月收入都交给婆婆打理,这一点更是大讨婆婆欢心。也正因如此,为日后埋下了隐患。

梁松和朋友先后注册开办三家公司,2008年以前,公司一直运营得非常好。恰在事业的这段黄金期,阿文明显感觉丈夫的心离这个家越来越远了。为更好地照顾家和女儿,她辞职做了全职主妇。阿文说,梁松那时就开始经常晚归,而且爱说谎。有次,梁松又没回家,她在电话里问他在哪儿。等赶过去时,阿文看见梁松正跟一帮朋友在玩乐,阿文叫他出来谈一谈。梁松极不情愿地走出来,手里的电话却响个不停,前后有一二十个电话打进来。从他接电话的语气,阿文感觉是同一个女人打的。她强忍着泪水问:

“是不是女人?”梁松满不在乎地回答:“你知道了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阿文还是追问,梁松很自然地承认跟这个女人“有关系了”。阿文心里像有一把火在烧,却感到丝绝望。她对眼前似乎变成了陌生人的丈夫说:“我们认识了20多年,我就给你20多个巴掌,然后离婚!”

阿文提出离婚后,梁松有些悔意,父母得知梁松在外面找女人的事,也将他痛骂一顿,叫他“滚出家门”。一向听父母话的梁松开始收敛,对阿文的态度也有所好转。阿文想: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了,假如他真能改,对双方和孩子来说也算是件好事。后来她才明白,自己当初这个想法太幼稚了。

弱女子愤慨:

他们做手脚钻法律空子

随后一年,阿文发现梁松跟那个女人并没断。夫妻俩开始分居。后来,阿文从朋友那儿得知,梁松和那个女人已在广州番禺的祈福新村以夫妻名义租房同居了。阿文开始向律师咨询离婚事宜。律师建议她,因离婚起因是男方有外遇,坐下来协商财产分割最好。

2008年年底,阿文跟踪拍到梁松和那个女人进出房间以及在菜场拥抱亲吻的镜头。律师接到她的电话后,和阿文的姐姐、姐夫起赶到祈福新村,想当场堵住梁松,以此和他协商财产分割问题,谁知梁松恰好离开,他的车由朋友开走。车被律师堵住后,梁松的朋友借此报警,声称受到骚扰。现场闹成一团

而后,梁松和阿文约好三天后面谈。阿文本以为见面时梁松会愧疚,能心平气和协商离婚的事,可梁松还是说“没想好”,并且气急败坏地说:“我那天是看在你面子上才没有打那个律师,要不然,我要打得她头破血流!”

阿文对协商彻底失望了,2009年7月正式离婚。她没想到,婚还没离成,一场复杂的争产大战就此打响。

梁松父母马上翻脸,不再骂儿子“胡闹”,也不再说阿文贤惠。就在阿文提起离婚诉讼的第二个月,梁松母亲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两纸诉状,称阿文和梁松名下位于海珠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和一个车位是向她借款购买的,要求返还房产。

婆婆的突然“参战”,让阿文始料未及。

梁松一向很依赖做会计的母亲,钱都是交给母亲管,平时消费主要是刷信用卡,连信用卡还款也是由母亲帮着还。“最大额的是梁松公司每年的分红,那些钱全都直接打到公婆账户上。婆婆诉讼的房子和车位,付款时自然都是从婆婆的账户支付的,但这笔钱应该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都是我们婚后自己赚的,她提讼无非就是为了让我离婚时无法分割到夫妻共同财产。”阿文气愤地对记者说。

但阿文无法拿出证据证明这一切。婆婆精于财会,阿文记得当初梁松开公司时,婆婆就让梁松把公司的账户开成另外两个合伙股东的个人账户,说这样可以降低风险。法院曾从银行查询到,梁松的合伙人数年间连续打入梁松父母账户的款项共计600万元左右。“其实这些就是梁松公司的分红,要不然怎么解释另两个股东每年给他父母打入那么多钱?”阿文说,“梁松父母的账户正是用于支付涉案的房款和车位款的。经过这样一番转折,整个付款流程就找不到梁松的痕迹了。”

梁松母亲在法庭上称,那套房子和车位是当时合作投资买下,并由她去付款的。作为被告之的梁松马上承认了这些“债务”。与此同时,梁松父母称借给儿子买房子的几百万元都是自己这些年攒下和赚来的。

阿文告诉记者,梁松父母都来自贫困家庭,家里兄弟姐妹众多,此前只是国企普通员工,收入只够糊口。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查到两人的离退体基本信息:梁松母亲在2007年4月~7月每月实发养老金1521.36元,2007年9月~12月每月实发养老金1669.36元;梁松父亲2007年4月~7月每月实发养老金1627.1元,2007年9月~12月每月实发养老金1795.1元。这样的收入,不可能借给梁松数百万元买房买车位。这些证据提交法庭后,梁松母亲表示自己的收入来源是炒股投资的盈利。法院认定,这些证据只能证明其退休之后的收入,不能证明之前的积蓄。

阿文还找到梁松公司的出纳,因为平时关系不错,这名出纳也同情阿文的遭遇,跟阿文说了一些真心话。在录音中,出纳承认,每年都是她帮忙把公司的分红通过另两个股东的账户打进梁松父母的账户。除此之外,她还负责把钱打进另两个股东的家属账户。但是这名出纳不愿出庭作证,目前已从公司离职。这些录音没被法院采信。

最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19日判决欠款成立,二审维持了原判。以同样手法,梁松父母于2010年8月向法院提起另两宗诉讼,同样声称位于同一个小区的另一套房子和车位也是阿文和梁松向他们借钱买的。法院一审、二审均判欠款成立。这4宗案件判下来,阿文夫妇要返还给公婆400多万元。

更让阿文气愤的是,由于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正遇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于2011年8月颁布――新解释中提到子女房产由父母出资购买落户在子女名下的可视为赠予,于是,梁松马上原来承认借款并同意还款的说辞,要求法院认定房产是父母对他个人的赠予,改判为属于他个人的财产。

离婚还没有最后生效,但是这四笔债务均发生于夫妻

关系存续期间,因此阿文对债务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阿文的账户已经被强制执行了7万多元,而梁松由于资料未上交所以至今无法对其执行。

“当初我一心扑在家事上,对家产没放在心上,也没计较让婆婆全权掌握家庭财政大权。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他们就是做手脚钻法律空子,要让我净身出户!”阿文说。

识破障眼法:

那就是两起虚假诉讼

在谈及遭遇的另两起官司,阿文直叹“奇怪”。

2008年阿文提出离婚后,一开始,梁松总是以孩子为由劝阿文:“离婚对小孩的伤害大,你要以小孩为重,我们可以各有各的生活,你不要管我,我也不管你。我们各玩各的,回到家还是一个完整的家。就这样过下去吧!”

对此,阿文嗤之以鼻:“人各有志,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了,面和心不和,这样对小孩伤害更大。小孩子其实都很聪明懂事,看到自己的父母这样子,家里就像个旅馆,你让她以后会有怎样的人生观?”

在反复拖拉中,加上一些杂事牵绊,阿文一直没有正式提起离婚诉讼。可2008年年底,她去工商局打印资料时却发现,梁松已在2008年10月把公司股份低价卖掉了。“我也做过会计,公司的经营状况我都知道,股份值多少钱我也知道,”阿文告诉记者,“梁松的股权份额有43%,大概值600万元,但他以90万元卖掉,而且卖给他另两个合伙人。”

得知情况后,阿文找到其中一个购买股份的股东。这名股东告诉她:“这个股份转让是虚的,只是工商登记转移了,没有实质交易。”“这就是一个障眼法,为了让他的资产在法律上不算为夫妻共同财产,让我分不到钱。”阿文对谈话录了音,但这个录音呈上庭后,同样因为证人不出庭,法庭不采信。法院认定,股权转让发生在离婚诉讼前,不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与恶意转移资产无关。

更令阿文意想不到的事发生在后面。

2010年7月~8月,阿文突然接到两份判决书。原来是梁松的铁杆朋友、公司合伙人之一潘某状告梁松欠款600万元左右。这两起所谓的欠款阿文完全不知情,立案时间是20lO年5月。当时两人的离婚诉讼法院一审判决不离。“一审时梁松不愿离,在法庭上说夫妻感情深,共同抚养父母子女,家庭和谐,其实完全违背事实。他就是为了拖延离婚时间。”阿文无奈地说,“他们确实费尽心思。他父母追讨400多万元房款,但房子和车位已升值到大概有600多万元。梁松的朋友再诉欠款,金额正好是600万元左右。”

潘某在诉状中称,他与梁松以及另一股东合伙开办的一家公司,至2008年8月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并于2009年4月8日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对三人的投资款进行结算。潘某代梁松垫付300多万元,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还款。

另外一讼中,潘某称两人合伙开的公司2006年由梁松在汕头设立分销部,从2007年至20lO年公司共供货570多万元,但梁松只付货款150万元。后来汕头销售处撤销清结货款,约定梁松需偿还近300万元货款。

由于第一讼梁松出庭承认,第二起连人都没出庭就书面承认欠款了,法院很快就判定梁松还款,两讼加起来600万元左右。“这真是太哿陉了。假如借款人和欠款人这么容易就达成一致,他们为什么要告上法庭呢?私下解决不就行了?”阿文认为,“这就是两起虚假诉讼,目的还是为了让我分不到任何财产。”

当阿文打电话给潘某时,潘某却称不知有欠款,还让阿文不要拿和梁松离婚的事烦他。后来,阿文到公司找潘某理论,看见潘某和梁松在会议室开会。这些,阿文都做了录音和录像,已提交有关检察院提起申诉。

尽管涉案的是登记在梁松名下的财产,但根据《婚姻法》规定,由于欠款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阿文可被追加为执行人。这两起案件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阿文和梁松价值1000多万元的房产全部被查封。

这从天而降的两起判决,再次将阿文逼上绝路。阿文不仅分不到一毛钱的家产,还背上一身债。2010年9月,阿文再次上诉离婚。这次梁松的口吻完全变了,在法庭上怒斥阿文是处心积虑想霸占老人的钱财,离间女儿和自己的关系,为了分家产才想离婚,希望她迷途知返。

2011年11月,法院正式判决两人离婚。此时的阿文生活无着,独自抚养女儿,只好重新找些兼职会计工作赚点儿生活费,而且面临着被法院强迁出门的命运。

提出合理化怀疑,

让法院发起重审

一想到前途未卜的将来,阿文就眼圈泛红。经历了这6起离奇的诉讼,她已心凉如水。这个外表柔弱无比的女人尽量让自己坚强地撑下去,“我还要照顾好女儿,不能再让她受伤害”。好好守护女儿,是她现在唯一的心愿。

目前,阿文已经向检察院提起申诉,检察院已经立案审理。同时,她也向广东省妇联权益部求援。省妇联权益部律师王飚尘很感慨:“这样的案子,让人感觉愤慨但又无奈。其实这几起离婚相关案件疑点很多,可以将几个合理的怀疑提出,让法院发起重审。省妇联权益部到时也会向省高院提出法律意见书。”

首先,男方父母只是国企普通员工,退休前后收入都是可查的。他们说买房子的钱是他们借给子女的,按他们的收入状况怎么可能买下那么多房产?这是很大的疑点。阿文甚至可以据此向监察部门实名举报公婆作为国企员工收入来历不明,以调查两人实际收入情况。男方母亲辩称部分收入来自炒股和投资,这部分也是可以查账户的。

其次,法院已经查出男方父母账户中的大额资金来自于梁松合伙人,这也是一大疑点。除非梁松父母能证明与儿子的合伙人有生意往来,要不然,他们为什么会给没有任何生意往来的人打钱?

前后持续两年多的离婚诉讼,已把阿文拖得心力交瘁。她最害怕的是有一天无力再保护女儿。“他们不让我分到一分钱我也认了,可是为什么一定要做得这么绝,连女儿的幸福也要剥夺?”这么多年的爱情、婚姻,留给阿文的是一片疑惑和迷茫。

(文中主人公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