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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生活过的人,即便没有亲身体验过,也听说过一个大名鼎鼎的特殊群体:菲佣。其实“菲佣”是一个泛指的称呼。来香港做佣人的“国际友人”并不仅限于菲律宾籍,还有来自印尼的、越南的、泰国的,等等。这些人都经受过良好的家政服务培训,言谈举止都格外有“规矩”:用餐会躲在厨房里拣剩菜吃,走过客厅时绝对不会高声喧哗,尊敬地称呼主人为“先生”、“太太”,等等。
对于“红旗下”长大的我来说,实在是看不惯资本主义这一套“压迫”人、“剥削”人的制度。所以,有一次,趁家长不在家,我就叫家里的印尼佣人坐到沙发上去看电视(平时她只搬一张小凳子坐在厨房门口,一边看电视一边打毛衣)。谁承想,她死活都不肯过去坐。后来我又发动妹妹一起去生拉硬拽她,她才勉强在沙发上坐下。但是看了不到五分钟,她就佯装要去厨房干活而“溜之大吉”。为什么她会如此“害怕”?很久以后我才了解到,原来身为一个“佣人”,她自己从来不觉得可以与主人平等,她们只是服务于主人的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仅有悖于她的“职业操守”,更有悖于她的“价值观”。而这一点,她们在接受培训时早已认同备至。
类似的情况在美国作家凯瑟琳•斯多克特的小说《相助》中也出现过。这本小说讲述的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黑人人权运动时期,明尼、艾碧莲两个黑人女佣与一个白人女作家雯小姐的故事。明尼大约40岁,有不少孩子,还有一个打她的老公。她勤快、力气大,还会做一手远近闻名的好饭菜,但她学不会说假话,她是那么的能说会道、泼辣能干、要强,所以她不能告诉别人她在挨老公的打,她丢不起这个人。她爱那个打她的老公,为了不挨打,她只好一直怀孕。雯小姐刚23岁,是个白人女孩,她被一个黑人女人(即艾碧莲)抚养大,这个黑人女人失踪了,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找到她、拥抱她。她想做一个新闻记者,但是目前屈就在一个报社写家长里短的专栏,她很高,不美,爱穿男装,是妈妈心里屈辱的大龄“剩女”,她有一次差点嫁给了议员的儿子。她爱那个英俊的男人,但是爱没有让她冲昏头脑。她身处的社会,是一个强烈歧视黑人的社会,可是她想为黑人写一本书,想写出他们的真实感受。在书中,明尼去应聘女佣工作,白人女主人雯小姐的善意举止让她受宠若惊。她说:“我这辈子还没遇上过哪个白人让我坐着,自个儿跑去给我倒水的。娘的,我此刻疑心她是真想请个佣人,还只是大老远的把我引到这儿寻乐子。”
稍微了解美国当代史的读者都知道,那是属于马丁・路德・金的时代。当年,马丁・路德・金的一句“I have a dream”,迄今还是很多人的座右铭。今天我们回顾历史,过去的历史是多么地振奋人心!可是,当时空真实置放于那个黑人不被允许与白人并排坐在公交车上的时代,我们大抵都能体会到其间的焦虑、彷徨与痛苦。当一个市长面对肯尼迪总统义正词严地说出“我不会组成双种族内阁,我们别自欺欺人了,我奉信种族隔离政策,那是天经地义的事”的时候,哪一个黑人听了不会为之绝望?所幸,今天的我们可以淡定地谈论这段往事,因为历史已经告诉我们,“黑人人权运动”取得了胜利,一切不公正的制度都会随着时间被洗刷殆尽――47年后,黑皮肤的奥巴马登上了美国总统的宝座。马丁•路德•金不死,他只是凋零,最终的胜利是属于他的。
小说中的白人女作家雯小姐是那个时代的“异端”。由于特殊的成长环境,她从不歧视黑人;相反,她对黑人满怀同情,并用自己得天独厚的条件――专栏――为黑人鸣冤、摇旗、呐喊。一方面,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黑人的内心世界;一方面,她也希冀以此达到白人与黑人相互沟通的目的――因为“沟通”是所有误会和矛盾化解的惟一途径。黑人为白人提供体力上的服务,白人为黑人追求心灵上的解放,这或许就是书名“相助”的真谛吧?我相信,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依靠无数像雯小姐这样的“异端”,懂得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才使得社会变得越来越和谐的。而从这本书中,我们也学到,所谓的“和谐”,不是白、黑、黄等任何一种单一的颜色,它应该是五颜六色杂陈的结果,应该是一道美丽的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