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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子情太重,何可容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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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焦母的择媳标准是什么?

《孔雀东南飞》中,焦母对刘兰芝不满,原因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即说刘兰芝不知礼节,一举一动全凭她自己的意思,不把别人(主要是她这个婆婆)放在眼里。焦母对儿媳妇的要求是什么呢?两个字:“贤”“艳”。她劝焦仲卿“遣”送刘兰芝回家,便许诺说:“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在焦仲卿下定决心与刘兰芝共赴黄泉时,焦母又劝儿子道:“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且以“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来安慰诱惑儿子。焦母对儿媳有“贤”与“艳”的标准,既要求有德,又要求有貌,要求德貌双全。我们由焦母对儿媳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来考察一下刘兰芝,或许有更深层次的发现。

二、刘兰芝符合焦母的择媳标准吗?

刘兰芝符不符合焦母对儿媳既“贤”且“艳”的标准呢?

我们先看“贤”。焦母说兰芝“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说她不“贤”,这是焦母要求焦仲卿“遣去”的主要原因。不过这只是焦母的一面之词。在那个时代,作为媳妇,“贤”应包括操持家务、孝敬公婆与顺从丈夫这几个方面;兰芝在“贤”这个标准上,有问题吗?

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这四句话在文中出现了两次,一从兰芝口中出,一从刘母口中出,这不仅是呼应的手法,还有强调的意味。也就是说,在操持家务、孝敬公婆和夫妻和谐方面,兰芝都得到了全方位的教育,理论上没问题。如果口说无凭的话,我们从兰芝为嫁太守的第五郎“作衣裳”中能发现确实如此。诗中说:“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这一做衣服的速度很能说明开篇兰芝自述时说的“三日断五匹”非虚言,“大人故嫌迟”是真的,而“君家妇难为”确实“难为”;我们也可以由此推断,“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也是实事求是。并且,焦母对着儿子为兰芝定罪名,也只说“无礼节”与“举动自专由”,并没有讲到她懒,讲到她不会操持家务,毕竟“结论好下,事实难编”。

在孝顺公婆方面,兰芝只说“大人故嫌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指责的是焦母的苛刻,且自我辩护“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只希望“无罪过”“供养卒大恩”,如焦母指责一样,也没有具体事例来证实。然我们从诗中还是能爬梳出相关材料来证实“君家妇难为”,问题出在焦母身上。兰芝被遣,心中幽怨,然临走时还是与焦母辞别。言语上或许仍不服输,透着刚烈,让人感觉即使认输也不服气,但这一辞别礼仪她还是做到了。在面对巨大痛苦与羞愧的时候,仍不忘礼节,不得不说兰芝在“礼仪”上并非如焦母所说的“无礼节”“自专由”。

至于顺从丈夫,从仲卿向母求情、夫妻絮语、暂别立誓和双双殉情中可以看出,此处就不赘言。

从“贤”的三个方面来考察,我们能发现,从焦母对儿媳妇要“贤”这个角度来分析刘兰芝,刘兰芝倒正好符合焦母的要求。然而合归合,“遣”还是继续。

我们再从“艳”这个角度看,是否也完全符合焦母的标准呢?焦母形容她相中的那个儿媳,一曰“可怜体无比”,一曰“窈窕艳城郭”,是如“罗敷”一样的美女,姿态无比可爱。难道把刘兰芝比下去了吗?非也。且看刘兰芝被“遣”回家时的描写:“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丸素,耳著明月。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与乐府诗中《陌上桑》中“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的罗敷本人比,毫不逊色。也就是说,刘兰芝的貌完全符合焦母的要求。然“艳”这个标准完全符合焦母的要求,为何却仍不入焦母的眼?难道焦母有貌与德不能并的观点?无貌即是有德?有貌德即有缺?这又与她口中胜赞的那个“为汝求”的美女相左!这一矛盾,殊耐寻味。或许“贤”是焦母的要求,“艳”是为满足儿子的要求?

其实有关刘兰芝的“艳”与“贤”,不仅用正面从焦母、兰芝等人言语行动中探寻,单从刘兰芝“还家十余日”便有“县令遣媒来”“寻遣丞请还”就能看出她乃德貌双全;兰芝的德与貌是公认的,不仅符合焦母的标准,甚至超过了焦母的标准。套用后世的一句话,作者这样安排便是要气倒焦母,要为刘兰芝出气:“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如此虚写,是对焦母一次更加严厉而无声的反抗!

为何刘兰芝完全符合焦母的择媳标准,甚至超过了焦母的择媳标准,刘兰芝还是被“遣”呢?我们可以从礼教的角度分析,也可以从人类心理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三、刘兰芝被遣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

兰芝被“遣”绝不是因为不“贤”不“艳”,乃另有原因。原因何在?

(一)是因为“无子”?

有一种说法是“无子”。 据《大戴礼记・本命篇》与《礼记・本命》载,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我们发现,“淫”“恶疾”“多言”“窃盗”与兰芝沾不上边;而焦母加于兰芝身上的罪名是“不顺父母”,前文分析,又只是一面之词,那么,只能是“无子”了。诗中并没有讲到他们有孩子,但从诗中不难推断,他们确实应没有孩子,如果有孩子的话,兰芝被遣时最依恋、最放心不下不仅是丈夫,更应加上儿女;蔡琰的《悲愤诗》不是就与儿女分别时写得最凄惨动人么?另一个问题出来了,他们结婚多久了?这个问题,诗中两次提及,一为仲卿对母亲说的“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这应是写实;一为兰芝对小姑说的“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这应是写虚,主要表现时光匆匆,即西方人所谓的“快乐感即无时间感”。“共事二三年”而没有孩子,这是个问题,但焦母为何不直接以“无子”来遣兰芝,而非得套上“不顺父母”?难道“不顺父母”在前,罪名更大,理由更充分吗?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理由不同样也掷地有声么?其实,“无子”可作为“遣”的现由,但必须妇女到三四十岁之后仍无子才可以“遣”,兰芝与仲卿结婚才“二三年”,以此为理由来“遣”,于当时礼法不符,因而要另找原因,于是“此妇无礼节”便被搬出来了。这么看来,“无子”应是原因之一,但似乎不是主要原因。

(二)是因为“恋子”?

我们且借鉴一下西方性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人类心理学理论。弗洛伊德认为,对正常家庭来说,人自出生以来,首先接触的是自己的父母,接触最多的也是父母。如果是男子,他往往把自己接触的第一个女性――母亲作为以后择偶的标准;如果是女性,她往往把自己接触的第一个男性――父亲作为以后的择偶标准。用现代的话说,女儿是父亲的前世情人,儿子是母亲的前世情人。事情向另一个方向发展,儿女会恋父母,父母也会恋儿女,尤其对于年轻丧偶的父母来说,更为显得突出。依诗歌内容,焦母应属于有恋子情结的人。诗中未出现焦仲卿父亲的形象,极有可能已经逝世,而逝世的时间,应不是很长,这从焦仲卿“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和“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可知。焦母极有可能丧夫不久,未能极时调整适应丧偶后的孤单生活,因而产生极度的“恋子情结”。

焦母在丧偶之前,有丈夫作为依靠;在仲卿婚前,有儿子作为依靠;而焦仲卿婚后,儿子有了自己的家,对自己各方面的照顾顺从肯定不如从前,再加上刘兰芝既貌美又有才有德,儿子恋着依着,把母亲冷落这也是很正常的,这才引起了焦母的不满。焦母找茬,言兰芝“举动自专由”“无礼节”,而不言儿子仲卿。责怪儿媳总比责怪儿子来得自由,毕竟焦母要争取的还是儿子的心。焦母也明白,仲卿是为兰芝的美貌与才华吸引,攻击只能以“德”的理由来进行。但焦母也深知儿子的喜好,因而,在安慰儿子,说要为他娶更好的人的时候,还是用“艳”与“贤”来引导。其实,只要焦母对仲卿的依恋不减,只要仲卿对妻子感情好,焦母仍然会觉得儿媳不如意,即使是她为儿子选择的 “东家”的贤女,最终也会落下兰芝的命运。

有关恋子情节,许多学者作家都加以论述过。钱钟书在《围城》中就说:“在西洋家庭里,丈母娘跟女婿间的争斗是至今保持的古风,我们中国家庭里婆婆和媳妇的敌视,也不输于他们那样久远的历史。”巴金《寒夜》中借人物之口也说:“我们寡妇的心,丈夫死后,就全盘放在儿女身上,儿女就变成我们精神上的情人。我们这颗孤寂的心,被媳妇由儿子身上挤出来,着实没地方安置。”袁昌英分析焦母道:“母亲辛辛苦苦亲亲热热地一手把儿子抚养成人,一旦被一个毫不相干的女子占去,心里总有点忿忿不平。年纪大了或者性情恬淡的人,把这种痛苦默然吞下去了。假使遇着年纪轻轻,性情剧烈而不幸又是寡妇的,那么仲卿与兰芝的悲剧就不免发生了。”在中国文学史上,最真实的莫过于陆游与唐婉的爱情悲剧。唐婉叫陆游母亲叫姑姑,用以前的话来说这是“亲上加亲”,但结果不是“加亲”却是“越加越伤心”。为何呢?有人认为是因为陆游沉溺于婚姻爱情的美好,读书不思进取,有人认为是因为陆游母亲与唐婉母亲也就是嫂子有过节,因而迁怒;但无论如何,太过于依恋儿子,太把儿子当作生活的唯一中心,才是真正造成这一“错!错!错!”“难!难!难!”的悲剧根源。

综上所述,我们以为,既“贤”且“艳”完全符合焦母择媳标准的兰芝最终还是被遣归家,缘于焦母的专横与无理,这专横与无理与其恋子的情节有关,“无礼节”“自专由”只不过一个借口而已。“无子”表面看来有理,深层分析却还在“恋子”。这首诗历经一千多年仍以其思想与艺术魅力闪耀在中国诗坛上,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这首诗艺术化地揭示出了隐含在我们人类内心深处的这种“恋子”情节,这种集体无意识,挖掘出了人类本性的东西。我们分析这首诗的时候,多从封建家长制度的角度来分析,但有家长权势的焦母为何对兰芝看不顺眼呢?只有挖掘到恋子情节,才能真正找到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