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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问题、原因、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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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指出了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六个问题,对其中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个人理财业务 分业经营 理财产品 理财观念

当前,个人理财服务正在成为中国百姓关注的热点和银行业竞争的焦点。随着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逐渐成熟,个人理财服务市场将日趋活跃。入世过渡期结束后,金融业面临着对外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全面进入国内市场,同业竞争的局面将加剧。面对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我们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本文拟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个人理财业务施展空间受限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个人理财业务施展空间受限。原因是,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现状,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空间。目前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作为金融市场的三大分市场,银行、保险、证券都只能在各自行业内为各自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隔状态,客户资金一般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而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同时,由于理财机构不能替客户直接投资,导致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的个性化服务只能在较低的层面操作,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实现增值,个人理财业务最为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也不能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更不能代客实际操作。除了存贷业务,银行只能代销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的产品,既谈不上推出自己的特色产品,也不可能培养出自己的专业人才。

由于上述原因,目前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层面上,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其初级形式是以客户有价购买银行理财专家的“理财产品”,即一种能够保证客户资产保值和增值的理财方案或理财建议书;其较高级形式是在银行与客户之间形成一种与被关系,并以一种法律的契约关系明确并约束对方。

可以采取的对策是:设法将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的功能予以整合,推出全新的符合客户各方面需要的全能型产品。虽然银行现在无法涉及非银行业务领域,但可以借助同证券、保险和信托业的良好合作关系,研究如何将银行业务品种同非银行业务品种的结合或互相转化,如储蓄存款同保险业务品种的互相转化,或推出具备证券、保险业务功能的储蓄品种。此外,研究借鉴国外同业的经验,以期适时推出符合我国法律和客户需要的新产品。比如,可以加强与混业经营相关业务领域对接的研究,包括产品开发,对接的方法和联系度等,为客户提供较大的选择余地,以期提高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和行业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行业风险,实现从传统单一的银行业务向现代内涵丰富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混业经营转变。

二、个人理财业务从业者专业素质有限

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另一主要问题是缺乏复合型个人理财业务专业人才。原因是,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涉及面相当广,为客户提供的是全方位的个人金融服务。不仅仅局限于金融种类的分配投资,还要能满足当前客户对理财的需求由资产选择为主转向在资产和信贷负债间寻求风险和收益的平衡点的需求。它要求从业者不仅必须全面了解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对从业者的综合素质有着相当高的要求。而长期以来,银行人员专业单一,复合型人才偏少,相当一部分员工并不具备储蓄、国债、股票、保险、房产、基金等综合知识和为客户提供理财方案的能力。一个对各项存款存期如何搭配非常精通的银行高手,可能对股票债券运行非常陌生,对期货常识知之甚少,更不用说对各种保险公司推出的上千种险种如何熟悉了。

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业长期的分业经营模式使各金融机构缺乏既熟悉本行业业务,又精通其他金融业务的全能型“通才”,特别是各金融机构一线员工理财知识的贫乏,极大地阻碍了理财业务的发展。在国外许多银行中,大堂经理就可以为客户提供有关个人理财方面的建议,而在我国银行相当一部分大堂经理仅能解决如告诉客户办理业务要到哪些窗口,怎样填写凭证等极简单的问题,而无法提供技术含量稍高的咨询服务,更不用说要求更高的个人理财服务。尽管近年来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一系列培训,收效仍不明显。因此,当前,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已成为开展理财业务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可以采取的对策是,银行应为现有个人理财从业者提供各种岗位轮训培养机会,并进行各种金融产品综合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高校可将各种理财产品的知识纳入学校的专业培养体系,进行系统的培训,各金融机构将相关专业人员纳入未来的人才储备,积极地为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各岗位轮训实习机会。此外,银行应严格奖罚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打破固有的论资排辈方式,建立以才干、以业绩论人的选才制度,坚持资历服从能力,年龄服从本领,文凭服从水平,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优势。

三、技术上缺少系统支持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技术上缺少现代化管理系统支持。原因是,银行对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够,对系统的功能开发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也不够,使现有系统停留在简单的功能上。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客户而不是以账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库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多数银行的运行系统是建立在账户的基础上的,且客户信息极为有限,因此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导致理财业务的开展犹如“瞎子摸象”,始终无法确定目标群体。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保险、证券公司之间的有关客户信息资料库还不能相互间形成共享,有时甚至还产生相互封锁,客观上造成了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可以采取的对策是,充分重视,增加投入,建立以客户信息为中心的资料库分析系统。银行可以通过整理和分析客户资料,如客户资金增减、资金流动趋势、客户对银行服务的不同选择等等,及时了解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筛选优质客户,确定理财目标群体,并以此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建议,努力实现客户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四、理财产品不能满足顾客需求,存在产品推销现象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第四个问题是:理财产品不能满足顾客需求,存在产品推销现象。原因是,银行零售业务品种过于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理财的最终目标在于帮助客户制定“个性化”的理财规划。因此,在理财业务中,除了进行合理的资产规划外,个性化的服务是理财业务的核心内容之一。

从目前国内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况来看,理财产品的设计同居民个人需求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业务品种功能简单,缺乏个性,造成客户走百家,如同走一家,其结果是产品营销变成了产品推销。如:目前基层行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理财产品很多,每个营业网点门口大幅的招贴画一排排,营业网点宣传资料架上的宣传资料、产品介绍有很多,但同时真正能帮客户理财,能实现增值的产品却不多。理财产品市场定位的不清晰不仅造成理财产品难以得到客户的认可,缺乏市场,同时,也是造成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的原因之一。

可以采取的对策是,在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开发过程中,应强化以客户需求为主的产品营销理念,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过渡,即以产品管理为主转向以客户管理为主,对客户市场进一步细化,对客户需求进行深入地挖掘,从而能够设计出针对性强、客户群体明显的产品类别。

五、个人理财的功能定位与客户的心理预期之间存在差距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第五个问题是:个人理财的功能定位与客户的心理预期之间存在差距。原因是,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逐利性和短期性与居民理财观念的非理性和短期性之间的矛盾。根据国际理财师标准委员会的定义,个人理财是利用客户的各项财务资源,帮助实现其人生目标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基于客户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保险等财务数据和一定的财务假设,综合考虑客户的各种财务目标,进行客户风险偏好的测试和投资组合的调整,基于现金流、资产价值、各项财务指标的分析,帮助客户制定个性化的理财规划,推荐需要的金融产品,并出具理财报告。此外,对理财规划师的职责定义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理财建议,通过不断调整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动产、不动产等各种金融产品组成的投资组合,设计合理的税务规划,满足客户长期的生活目标和财务目标。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投资理财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对个人客户的资金或财富进行科学地投资、分配与管理,以达到资金保值、增值以及合理运用的目的。然而就目前的现状而言,人们的理财观念还存在种种误区:贪图高利、喜欢广种薄收、盲目投资等等。

从银行方面看,我国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未做出比较科学、完整的解释,使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的目的同客户通过个人理财业务获利的预期之间存在一定距离。银行考虑的是如何通过个人理财业务赚取客户更多的钱,或以此来稳定、吸收存款,最终达到提高自身业绩的目的;而客户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理解,主要是看银行能否在短期内使其资金获得最大程度的增值,或者能否使其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这样,在个人理财业务的供需双方之间就出现了明显的利益差异,双方都把目光放在了短期利益上,较难产生实质上的共鸣。

可以采取的对策是,金融机构应更多地从客户的需要而非自身的利益出发来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更多地考虑长远利益和客户口碑,真正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观念,通过满足目标客户的需求而创造盈利空间;同时也要对居民的理财观念进行引导,如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举行理财宣讲会或寄送宣传单;银行个人理财人员在提供科学理财方案中,应指导客户正确地、清醒地认识到收益与风险同在的投资的规律性。

六、客户服务人员的定位和作用模糊不清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第六个问题是:客户服务人员的定位和作用模糊不清。原因是,当前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处于一种不成熟的初始阶段,客户服务人员由于专业知识的限制,使得他们的作用不够突出,似乎可有可无;此外,“重产品、轻服务”的经营策略,使他们仅仅成为理财产品的销售员,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理财师。

如前所述,理财规划师的主要职责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理财建议,以满足客户长期的生活目标和财务目标。但从目前国内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况来看,理财规划师的业务定位尚不明晰,表现在:“重销售、轻规划”,在规划师与产品的比较中,理财规划师尚处于从属地位,理财业务重点在于产品的销售,而非理财规划服务。同时,产品与服务重点不清,“重产品、轻服务”的经营策略,也是造成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的深层原因。

可以采取的对策是,转变经营观念,从“重产品”到“重服务”,明确理财人员的服务定位。从形式上来看,金融产品具有较强的易模仿性,一家机构在推出具有特色的理财产品后,其他机构很快就会推出相似的理财产品,金融产品同质化的现象,不仅降低了行业利润,同时也挫伤了金融机构产品创新的积极性。但是,从金融产品的特点上可以发现,金融产品实际上是金融服务的一种固化形式,可以通过服务差异来体现产品差异。同产品比较,作为金融业务的核心内容,服务不仅具有难以模仿的特点,而且具有能更好地适应客户需求个性化、多样性及复杂性的特点,是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开拓的更为有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