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制礼义可法于四方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制礼义可法于四方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历史上,管仲无礼的观点占上风。然而从《管子》及相关原典出发进行考察,管仲不仅有完整严谨的礼的理论,也有各方面实施礼的行动。管仲被指责为无礼的事件主要是:礼遇与君主相同、辅助纠以后又辅助小白、献戎捷,然而依据礼的原则和规定衡量,管仲并没有违礼。在多方面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管仲知礼的结论。

关键词:管仲;礼;历史人物;知礼;《管子》

中图分类号:K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2)04-0151-05

管仲在主政齐国期间,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使齐国很快富强起来。“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最终成就了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霸业。然而记载管仲的学说及生平的著作《管子》,自从傅玄说“《管子》之书,过半便是后之好事者所加”开始,在诸多著作中被目为伪书或部分伪书,如宋濂的《诸子辩》、姚际恒的《古今伪书考》、郑良树《续伪书通考》等。当然,也有相反意见,如郭大痴认为:“管书者,传夷吾之精意者也”。近年,郭丽通过将《管子》与银雀山汉墓竹简对比,并比照学者的观点后得出结论:“银雀山汉简的出土,证明《管子》的主体部分在春秋末年已经成书”。除了主体部分,当然还有后面附益的部分。对于附益部分,即使是在书籍性质的认识上有分歧,但对于史料本身的真实性没有疑义。《管子》一书的情况,应当是余嘉锡在《古书通例》中所说的“古书不皆手著”之例,也就是后文所谓“当时本无自署姓名之例,故不知为何人所作,后之传录编次其书者,亦但取其为一家之学,有益于学者而已,固不暇一一为之辨别……故于其最有关系之议论,并载同时人之辩驳以著其学之废兴,说之行否,亦使读者互相印证”。《管子》一书的学术性质,也有诸多理解,《汉书·艺文志》列入道家,《隋书·经籍志》以后列入法家。清人陈澧《东塾读书记》认为《管子》兼有法家、名家、道家、农家及告子等思想,故说:“盖一家之书而有五家之学矣”。其实,诸子的学术性质问题,《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说得很清楚:“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日:‘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可见分家是相对的,各家对社会人生的看法,本质上有相通之处。今以《管子》为基本史料,以《六经》为主所涉及的礼作为评价标准,探讨管子在礼这个方面的评价问题。

管子身后一百多年,孔子认为“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孟子尽管与管仲在政见上有许多契合,竟然以比管仲为耻。他对公孙丑说:“子诚齐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日管仲,曾西之所不为也,而子为我愿之乎?荀子也发出“管仲为政者也,未及修礼也”这样的议论。管仲的“不知礼”几成定论,甚至连司马迁也认为“管仲之家,兼备三归”是“礼废乐坏,大小相逾,。在这以后漫长的历史时期中,由于以孔、盂为代表的儒家一直处于尊贵的地位,管仲就一直“无礼”着,尽管他扶持霸业的事迹被常常提起,《管子》一书仍备受冷遇。

一、理论上重视礼

然而,管仲真的不知礼吗?

翻开《管子》一书,对礼的阐述见于许多篇章,论述了礼的各个方面,构建了礼的完整体系。

首先,正如在《五辅》中所表述,“礼不可不谨也,,管仲充分认识到礼的重要性。《君臣上》指出“天有常象,地有常刑,人有常礼”,把礼与天象、地形并提,和人须臾不可分离。《牧民》篇里,将礼作为关乎国家存亡的“四维”之一,“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从管仲与桓公对话时所引用的“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中,可见他已认识到礼甚至是称霸的重要条件。

其次,对礼的使用范围有了充分认识。从指向对象而言,天地山川鬼神祖宗都包括在内,如《牧民》篇以为:“不明鬼神则陋民不悟,不祗山川则威令不行,不敬宗庙则民乃上校,不恭祖旧则孝悌不备。”从涉及的事件而言,举贤爱民、存亡继绝、赋税刑罚等内政外交都属于礼的范畴,如《中匡》说:“远举贤人,慈爱百姓,外存亡国,继绝世,起诸孤,薄税敛,轻刑罚,此为国之大礼也。”。从施礼对象而言,上至人君下到百姓,都必须遵循礼,“人主身行方正,使人有理,遇人有礼”,规定君主须知礼;“礼义者,人君之神也”,指出礼对于君主的重要性;由“凡牧民者,欲民之有礼也”,可见君主有责任让百姓也知礼。

再次,对于礼的本质特点和效用等有了深入了解。《心术上》说:“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2]77。,对礼的本质做了概括:礼,最终是为了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有适宜于自己身份的行为。《君臣下》说:“君人者制仁,臣人者守信,此言上下之礼也”,将“仁”看作是礼的本质,将“忠信”作为行礼的守则。《五辅》说:“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21198,提出了礼的功用:礼是处理尊卑贵贱、长幼上下、贫富等级的原则、原理,在社会生活中起着调节各方面关系的作用。

此外,还提及施礼的态度,“守礼莫若敬”;也还充分考虑到礼的物质基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_2]2。还有,《管子》中有许多名为“法”的内容,其实质也是礼的延伸,正如章学诚指出:“管、商法制,义存政典,《礼》教也”。

二、行动中遵循礼

当然,认识是一回事,付诸实践是另外一回事。管仲是否理论上一套,实践上另一套呢?事实最能说明问题。且让我们看看管仲是如何依礼和周围各种身份的人相处的。

(一)对待周天子和大臣

管仲平戎后,“王以上卿之礼饔管仲。管仲辞日:‘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王日:‘舅氏!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在王面前,管仲不忘天子所命的高、国二氏,只接受合乎自己身份的礼仪,合于“夫礼者,自卑而尊人”的准则,君子以为“让,不忘其上”,并且赞叹说:“管氏之世祀也宜哉”。在葵丘会盟时,“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日:‘天子有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日: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元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依《史记·齐太公世家》和《国语·齐语》,桓公下拜受赐乃是管仲的主张,可见管仲力促桓公尊天子,符合礼的要求。管仲在讨伐当时被认为是异族的楚国时,“责包茅不入贡于周室”,也是按照当时对待天子的礼提出的理由。此外,对于周天子身边的大臣,管仲提出“群臣不用礼义教训则不祥”,也是依据礼的原则进行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