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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需要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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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经讨论过信用卡运营的内部基本结构要素(参见本刊10月号《要成功,缺一不可》),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讨论信用卡发卡商经营的外部环境。

信用卡健康发展 ,必须具备市场、法规、信息和交易网络4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1.市场

信用卡市场的成长,有赖于大量消费者以及零售商贩的支持、接受与积极参与,这两大群体堪称支撑信用卡市场发展的两大支柱。

(1)消费者的接受与支持

作为主要消费信贷形态之一的信用卡,当然是以消费者群体为市场的。但是,并不是任何类型的消费者都需要并适合作为信用卡的市场对象。

首先,消费信贷只有在已经摆脱了供给约束型结构、进入了消费需求约束型的消费经济中,才可能有发展的空间。即使在消费需求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主要动力的经济中,也不是所有消费者都需要或适合用信用卡。

有一种误解,认为越是有钱的人消费越多,也就越会用信用卡。其实,富裕到一定程度的人有足够的现金支配来满足各种消费,他们并没有必要使用消费信贷。事实上,尽管美国信用卡非常发达普遍,但今天仍有大约1/3的持卡人不使用信用卡的信贷功能,而只是使用它的交易支付功能,被称为是“方便型用卡”的卡户。对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来说,使用信用卡和使用签账卡(如晚餐俱乐部卡或运通卡)或代币卡(debit card)没什么区别。

在美国,真正需要信用卡支付与信贷双重功能的是广大中等工薪阶层。他们相对稳定的工薪收入足以支撑家庭的日常基本开支,如吃、穿、住、行,但是富余不多,难以方便地购买高额消费品。当他们面临暂时财政困难(如失业、伤病、离婚等),或面临大额开支(如学费)时,具有“即时信贷”功能的信用卡就更加及时有用。可以说,在美国这个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国家中,绝大部分中产阶级必须借助消费信贷(包括房贷、车贷和信用卡),才能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

当然,什么才是“中产阶级的生活”,也不是一个固定的观念。耐用消费品工业,特别是以GM为首的汽车企业,大力推动这种信贷消费概念。人们的生活也随着消费观念的更新而改变。很多家庭视高档服装等为“优雅生活”的象征,包括新的电器用具,比如洗衣机、冰箱、电视、音响等。出于对这些东西的向往与追求,美国人改变了以往的消费习惯,特别是债务观念。消费信贷市场借此运而发。渐渐的,美国人开始以建立消费信贷为时尚,并改变了昔日单独依靠其现金储蓄购物的旧式消费观念。同时,大批的企业更是依靠具有特殊吸引力与品味的广告,并力求创立多种信贷产品与项目,瞄准一大批富足的美国中产阶级。

另一方面,消费者的欲望与品味的变化也促进了信用卡产品与服务革新步伐的加快,它同时反过来诱使信贷商大力开发信贷市场,进一步拓展各类新型消费信贷市场。商家们开始纷纷塑造特有的新型信贷产品形象,并让这些新产品同购买方式之间形成其连锁效果。比如,大批信用卡供应商推出了面目一新的信用卡一揽子服务项目。

伴随着信用卡的大量应用,美国人开始日趋面对复杂的金融产品选择,不得不介入越来越复杂棘手的财务决定。此时,必要的消费者信用教育问题成为当务之急,并引起媒体与公众的更多关注。大型信用卡公司为此展开了很多具有指导意义的教育计划,旨在帮助消费者明了理财事务、道理及其效果,这些都及时而活跃地推动了消费者信用知识的普及与应用,使得消费者开始有能力“更加聪明地用好信用卡”,从而进一步扩展了消费信贷市场。

与此同时,信用卡行业认识到,在校大学生很多人是平生第一次拥有自己的信用卡,因此教育他们学习如何管理个人财物及如何健康地使用信用卡十分重要。一般来说,学生们要在学校里表现出色,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十分沉重的工作,同时他们还要学会如何抗衡学费的飞涨以及校园内花费不菲的财物困扰,对此即使是成人也很难处理得当。

在当时,由于年轻未获得应有的财务知识或染上不良习惯,很多院校学生因为不健康地使用信用卡,致使自己乃至家庭都陷入了金融灾难。在美国,有关方面已经在强烈呼吁:要求在高中的课程表中开设必要金融教育课程,使学生在他们进入院校之前就学到很多必要的基础性金融理财知识。

(2)商家的认可与接受

信贷市场的研究数据表明,今天接受信用卡的商家日趋广泛,因为信用优势有力地促进了商家的销售效果,其优势远胜于相应管理成本的增加。零售商家们称信用卡消费模式不仅增强了他们提供客户所需产品与服务的能力,同时还促进消费者对产品与服务的需求迅速上升。

一般而言,商家的信贷成本主要包括操作成本与资本成本两部分。操作成本涉及新账户、投资信贷申请准备、个人证明卡发放、账单付款准备与处理、不良账户跟踪等。资本成本包括应收投资账户、追账成本、坏账处理与冲销成本等。

对于大型商家用户来说,内部信贷操作往往表现得更为有效,相关的资本要求也更具有操作性。与此同时,对于主流小型商业用户来说,如果他们大量应用外部信贷服务,其操作成本也可以被有效降低,特别是一些信用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令很多商家能够在十分合理的成本之下,为客户提供最便捷的商品交易手段。

商家们直接或间接接受信用卡交易的重要原因在于:商家以此为实现其低成本的商业信贷融资手段,同时还以此为获得合理成本的短期商业借贷的一条有效途径。

(3)竞争

与此同时,信用卡行业特别鼓励消费者选择那些愿意接受信用卡的零售商,这使得商家是否接受信用卡及其应用程度,成为公众评判其服务质量的一种指标。信用卡的应用于是成为商家的一种竞争优势,如果某些商家拒绝为客户提供信用卡服务,则该商家将处于相对劣势的竞争地位。因此,一个更加广泛的消费者信用市场,在商家的客户服务竞争中得到进一步推动与扩展。

2.法规

由于信用卡行业具有集财务与消费者服务于一体的特点,尽管各州都有其特殊的财务规范与条例,这个行业更多地受到统一的联邦法律与法规的重点监督与制约。

这些联邦法规与条例,定义了信用卡供应商、消费者以及其它市场参与者的基本权益、债务及应负的责任,奠定了指导消费者与商家相互开展信贷活动的方针与程序。与此同时,一系列新条例也相继推出,现行的条例亦在不断地加以修改完善,以应对新环境下持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

a.贯彻实施法律保护,应对破产、拖欠、欺骗以及信息安全等问题

在信用卡行业,如果没有清晰借贷业务定义或缺乏有效的法律执行手段,则很难能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其中,业界极为强调必要的法律保护条件,即:针对每一笔信贷交易――信贷的建立、账户的维护服务、付账与再保险、收账以及期限的改变和有关协议的条件等,建设具有明确法律定义以及强制执行能力的法律保护环境。

信用卡发卡商与持卡人之间的消费信贷合同,虽然没有经过双方面对面签字,但这种信贷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到有关法律的保护。这种法律效力来自于美国及西方传统中源自中世纪的尊崇市场中双方自愿的商业交易,并认定在此自愿的条件下,双方所签署的合同神圣不可侵犯。

美国与西方国家的民法系统,大部分时间都是投入在解决与商业合同有关的财产归属纠纷。对于信用卡这样的新型金融工具,不同的只是如何界定相应的资产和债务的权益归属。一旦产权归属界定清楚之后,很少有人再会对财产权益提出挑战,因为这是构成美国社会最基本的基础。

在充分维护交易合同的基础之上,美国还建立了一个较其它发达国家显得更为宽松的个人破产法。这个宽松的政策使得美国人在获取贷款时显得比其它地区更容易。

美国的这种国策,体现了一种特殊的“有失有得”的平衡权衡:一方面,目前在其它发达地区之中正在实行惩罚严厉的破产法,无疑有益于阻止更多的人以宣布破产来逃避债务,但它同时也竖起了极大的阻碍客户接受借贷商业理念的心理障碍,这将影响这一地区未来消费信贷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对于高风险而不具保障的信用卡等消费信贷类型来说,严厉的惩处政策会使得消费者因为担心破产所带来的致命财务损伤,而拒绝接受信贷理财概念,它将反之妨碍未来消费信贷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另一方面,一个过于宽松的破产法也有可能引起社会的“道德风险”,例如:一些信用卡持卡者不惜大举超额借贷,将所持信用卡都“刷爆”,然后以宣称破产作为其抹煞欠款的一种最佳捷径。道德风险增加了本来可以避免的个人破产数量,而其导致的资产集合整体风险增高带来的成本增长,最终还是要由好用户来承担。

破产法在近几十年间经历了许多风雨和曲折,这些法律不稳定地变换,也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一些人试图从现有法律空隙中,或在其得到修改之前占到便宜,从而继发性地引发了突发性的破产案例激增。

但即使如此,美国现在实行的整体宽松的破产法并没有威胁到整个系统的稳定,同时也为真正无法偿还债务的消费者提供了“给出路”的希望,即过程尽管痛苦,但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过程之后,可以得到重整其财务的机会。

b.实施统一法规,应对拖欠与坏账

固定金额的信贷必须具有确定的生命周期限制,与此同时,建立信用需要具有一整套清晰的付款时间表,对于客户的拖欠,不履行债务职责以及可能出现坏账的消费信贷行为,相关的法规要加以严格明确的定义。

美国的普适信用卡一般都是被设立为开放的循环信用。为此,信用卡行业需提供统一的行业标准,衡量拖欠与坏账。美国的法规统一规定,银行必须注销拖欠超过6个月的账户。而关闭拖欠3个月以上的账户,使持卡人不能继续使用信用卡,则是信用卡行业的通行标准作法。

这些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建立了整个行业通用的风险测量标准,这对于洞察行业监管疏漏具有重大的意义(比如设立随企业经营风险增长而增长的资本储备金)。资产抵押债券(ABS)市场也要求有统一可比的坏账标准。

但是,非银行发卡商不受这些规定的约束,而采用不同的测量标准与尺度,比如,商店卡可能采用不同于银行的衡量拖欠的标准与尺度。

c.消费信贷保护法与相应法规

自从1970年,美国出台了很多针对消费信贷的联邦法,以保护消费者使用信用卡。这些法律中一个重要而基本的法规即公平信贷结账法案(The Fair Credit Billing Act,简称FCBA),这个基本法规不仅保护了消费者,同时也规范了消费信贷业务必须遵守的基本结构,并因此展开对其它消费信贷保护法一些共同特征的讨论。

3.信息

作为以客户为主导的信用卡行业,其业务的成功有赖于准确获取消费者信息,正确地衡量客户对其产品与服务的反馈与选择,以及控制相关的运营风险。其中对于信用卡行业来说,最关键的是获取两方面的重要信息:市场信息和信用信息。

市场信息体现了消费者财务交易的需求,这些信息将有助于信用卡发卡商做出有效的产品决策,及时推出新产品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与爱好,适应他们的消费习惯与生活方式。不仅如此,这些信息还将影响商家们今后的市场促销战略,了解有关的宏观经济、技术革新以及人文地理的变化,是如何改变消费者的选择的。信用信息则有助于信用卡公司准确及时地判断每个现有或潜在的信用卡持卡人的信用价值。

总体来说,信用卡行业对于信息要求的一大特点,在于这类信息更具有时效性,也更加详细与个性化。信用卡发卡商及银卡联盟很早就创建了十分有效的个性化方式去争取信用卡会员,而非仅仅“守株待兔”式地等待消费者采取自觉申请行动。

当年,既使国会禁止信用卡商向消费者大量派发免申请信用卡的市场活动,信用卡商家至今还是主要依靠直接针对消费者个人的渠道,用直接邮寄等方式去吸引客户。

“预先批准”卡的发放,可以说是信用卡市场活动一个重要的创造――根据信用报告给合乎信贷条件的潜在客户发信,如果客户回信并履行申请手续,则在客户受信额度内发放信用卡。这一手段不仅可以帮助信用卡商家快速找到现成的可靠客户,而且无需冒随意发放免申请无保险的信用卡而违反法律限制的风险。

市场信息对于信用卡行业而言至关重要,为此,整个行业都在竭力去满足这一主要的信息需求。信用卡商家一般从信息合同供应商处购买相关名册,用以完成其直接邮寄的市场计划,以及有关的数据库,用于其市场分析和每月更新的市场民意调查报告。这些信息对于发卡商来说,是决定其市场战略的关键数据,也是其拓展市场销售的所倚重的重磅武器。

重要角色:信用报告公司

商家们所依托的市场信息库由成千上万的数据组成,它包括了消费者每天各种活动的信息变化。然而,这个信息库不是一大堆杂乱无章的数据堆砌,而是经过认真加工解读的信息资源,汇集了详细而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成为发卡商可以依赖的一种成熟的信息资源。

换句话说,这个成熟信息市场的特点,不仅在于它可以维持丰富的信息供应量,满足信用卡企业的迫切需求,同时也建立了一种动态的信息清理机制,信息系统依靠这种机动有效地选择提供高质量的信息产品,蔽除那些杂乱无章且容易混淆商家判断力的无关数据。

在美国,借贷商家依靠数据库信息帮助他们判断评估信用卡信用价值的申请。其中,这些有能力准确筛选汇编大量信用数据、建立信用信息库的机构,被称作信用报告公司。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全美已经建立了1000多个本地和区域性信用报告公司,而所有这些信用机构都直接属于或在合同之下分属于3家主要的信用报告公司―TransUnion、Equifax和Experian。他们负责建立并维持着巨大的中央数据,其中包括了超过2亿美国人的信用记录,每年产生超过5亿份信用报告,每天信用报告公司售出超过200万份信用报告。

业内普遍认为,信用报告公司的确在扩展信用卡市场及行业的发展上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他们所提供的信用产品,已经成为今天美国信用卡行业授信决策过程的基础。

共享互利:自愿递交信息的基础

一般来说,信用报告公司主要从贷方、政府机构或催收公司,以及第三方企业等机构或单位获取信息。虽然上述机构与企业向信用报告公司递交的信息纯粹以自愿为基础,但各方面及其相关财务机构仍然愿意主动交换相关信息,包括负面信息(如拖欠、破产或关闭账户等),纵使这也意味着失去了某些独家数据。其原因在于,当他们向信用报告公司提供这些信息后,有关的借款商家发现,这些数据的整合与互换,事实上大大增强了他们区分好坏贷款者的能力,信用信息最终带给了这些商家更为出色的借贷效果。

随着现代社会中通信手段的提高,信贷商信息资源的共享价值由此得到更大提升,这也反过来进一步刺激了借贷商家之间信息资源共享的需要,这种需求的上升也使得信贷商开拓市场的手段更趋完善。同时,这种信息资源共享需求的成长也促使信息资源在这一领域的应用达到了规模经济运营的规模。

此外,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帮助商家避免了许多操作失误。毋庸置疑,信用共享将成为激励贷款稳定上升的一大诱因,并带来贷款业务的出色业绩,同时也将日趋影响信用卡企业未来的发展计划。

不过,一些观察家也同时指出,目前这种资源的共享也会受到金融行业内信贷商互相竞争的限制,当前业者之间的信息互换与共享还只是停留在相对少量的信息互动水平,大量即时信息的共享还将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与挑战,一时还很难达到人们的期盼与需求。

沟通商家:让借贷有的放矢

信用报告公司对于促进信用卡市场发展及沟通借贷双方提升借贷业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信用报告的服务增强了企业评估借贷者价值的能力,并建立起有效的借贷纪律执行机制。贷款者最终明白,如果他们有意逃避债务责任,将导致其多年建立的信誉毁之一旦,个人今后的财务信用将受到全面封杀,意味着他们将失去依靠个人信用调整财务急需的能力与权益。所以,目前美国信用报告公司产生的有关个人的信用报告,被公认为是一种个人的信誉证书,或是个人借贷评估的一份保障文件。

第二,贷款商家可以借助于信用报告公司的报告,滤除那些“不受欢迎”的客户,并通过筛选来维持贷款商家始终可以在“较好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信用客户”。

通常,令商家最为困扰的是,由于无法准确评估把握借贷客户的优劣等级,为了避免风险,所有的贷款客户的贷款利率都被置于同样的利息水平,即远高于平均利率的水平,这无疑会迫使一些好用户离去。然而,通过有关的重要信息获取,商家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借贷的风险,并针对客户设计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贷款个性化服务及计划。

总之,商家通过连通这些重要的金融信息资源,大大增强了他们保持一个完整、清晰、详细的即时性客户信用记录的能力,这使得他们对自己未来的贷款更加胸有成竹,借贷业务操作更为有的放矢。

4.交易网络

VISA和MasterCard这两家银卡联盟,在信用卡市场的早期成长阶段扮演了极其关键的角色。在1960年代,为应对消费者与零售商家急需在短时间内完成信用卡付账的严峻挑战,这两家银卡联盟在此期间应运而生,并在其后展开了风起云涌的创新活动。特别是他们发展应用由众多商家参与的市场信息网络,最终逾越了种种障碍,不仅一解消费者与商家财务交易的困扰,并且推动了整个行业迅速走向成熟,步入接下来的高速发展期。

纵观银卡联盟的发展历程,其里程碑与成就大约有如下3个方面:

■ 允许当地银行发行可以在全国范围使用的信用卡,即发展了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信用卡;

■ 提供了商户银行与发卡银行之间的账户联系与协调安排;

■ 建立了在全国范围享有盛誉的信用卡产品品牌。

这个银卡联盟由若干银行共同组成,成立之后,由于他们不断革新组织结构,使得这两大银卡联盟迅速成长壮大,并很快成为全球性的金融品牌组织。VISA和MasterCard旗下的授权经营服务及其全球付款系统,依靠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而享誉全球。

VISA 和MasterCard两大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授权经营、设立操作规范、研开新产品、促进品牌成长等等。其中一项最突出的功能,是他们能在全球范围内准确快速地处理持卡人与商家的交易,这个业务功能要求他们每天要准确无误地处理千百万项交易,其中的关键在于他们严格地执行了一套完整统一的内部交换标准化操作程序。

在信用卡行业的5大主要角色之中,银卡联盟堪称整个行业一个重要的付款交易处理系统连接器―连接其它4个方面,即发卡商、消费者、商家和商户银行。

银卡联盟的交易网络为整个行业提供了一个有效互换信息、实施金融交易的统一平台。在这个平台之中,标准化是整个行业的立足基础与操作的关键,银卡联盟交易网络所提供的自动化及有效性是行业中任何单一成员都无法独立实现的。

【配 文】:公平信贷结账法案

【背 景】

在1966年,两大银卡联盟(VISA和MasterCard的前身)设立之后,信用卡市场从此步入第一阶段的快速增长期。

然而,由于在此期间信用卡发卡商漫无目的地向消费者发放了上百万张免申请信用卡,致使整个行业遇到很大困扰,商家与消费者都为此而蒙受损失。比如信用卡被偷或遗失、欺诈性使用信用卡、账单错误等屡屡发生,消费者与信用卡商家经常发生争执,以致造成消费信贷行业中日趋泛滥的消费者拒绝支付账单的混乱情形。

虽然这种大量发送信用卡的方式于1970年被尼克松总统正式禁止,然而有关账单的争执以及到底谁对错误账单负责,或职业罪犯偷盗使用大量信用卡等种种案件,始终在持续着。

【内 容】

1972年,出台了公平信贷结账法案(FCBA,于1974年由国会定案),旨在减小与解决妨碍行业进一步成长的种种因素。FCBA旨在保护消费者“反对与遏制不准确与不公平的信用卡账单,以及相关伤害消费者的信用卡活动”。它规定了信用卡发卡商需要及时反馈消费者抱怨的时间期限(30天),以及调查并解决争端所需的时间(2个收账周期),同时还对在调查期间如何处理有争议的账单做出规定。

此外,FCBA明确了处理账目争端的规范程序,同时还针对消费者信用卡被偷或被盗所应负的责任问题,从保护消费者立场出发,规定最大责任金额为50美元。

【影 响】

FCBA在保护消费者不受信用卡商家不准确或不公平的收账/账单干扰的同时,还限制了结束双方争议的60天期限。如果没有这些具体而有法律约束力的基本商业法规的保障,我们很难想象信用卡市场可以最终超越它的初期阶段走向后来的成熟。

经过了40多年之后的今天,FCBA的功能仍如此重要,以至于已经成为整个信用文化背景的一部分,很少像其它几个消费信贷保护法那样,经常登上头版新闻。这个法规奠定了信用卡行业实施有效操作的关键基础。

除了联邦法律法规之外,“统一商业条例”是专门针对各州水平处理商业交易(包括付款交易)的一个统一规则,其目的是要简化并更新监管零售付款销售、消费信贷、小额贷款与高利率借贷等相关法律,设定利率上限额,保证充足的消费信贷供应,同时使得信贷交易概念容易明白与理解,促进消费者与信用卡供应商之间的竞争。这样,有关消费信贷将更有可能获得一个较为合理的成本,保护消费者不受本应受惩罚的信用卡供应商不公平操作的伤害。

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法规条例事实上促进了消费信贷法规在全美的统一实施,从而规范了消费信贷交易法规,并使其和“公信借贷法”(Truth in Lending Act)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