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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区林化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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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它的小区住宅应当是掩映在树丛之中的建筑群。在森林论坛于成都召开之际,对城市住区的林化问题进行一次探讨,既是恰如其时,也是很有必要的。

“绿化”中看也要中用

“住区绿化”,就是通过植树造林、种花种草,用绿化把住区空间覆盖与装点起来,改善居住环境。随着全民环境意识的增强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城市住区的绿化水平逐年提升,为打造宜居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有关法规标准制定的滞后和部分开发企业对住区生态环境的认识不足,形成了目前城市住区绿化的总体水平不高,住户反映投诉较多的现状。

目前,各地规划建管部门对城市住区绿化的要求是根据建设部1993年7月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来制定的。该规范对住区绿化的要求为:“绿化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也就是说,除了绿化率外,对绿化的质量并无具体要求,例如对植物配置的丰实度、植物种类、种植保存率及优良率等,均无明确的量化指标,更未对住区绿化系统的生态环境功能、休闲活动功能、景观活动功能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住区绿化工程基本上处于由开发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根据市场趋势、楼盘档次和个人喜好而定的“自由主义”阶段。一些高档楼盘盲目模仿海外景观,或是大量引进热带植物,或是将住区环境打造成城市广场或城市公园;很多小区则以住区内的“草坪化”来代替“绿化”,把小区建成了一个类似于高尔夫球场式的环境,既不能遮荫挡噪,又不能进入绿地散步游玩,被住户批评为“中看不中用”的摆设。还有不少项目公司开发的一些小区,不仅整个住区乔木极少,而且草坪质量极差,更有甚者,采用临时租用花草的方式来“忽悠”住户,这也是整个房产行业形象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

城市住区“绿化”要求提升

据日本学者研究,与建筑业有关的环境污染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也就是说,作为现代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是污染环境的大户,对城市自然生态平衡产生了较大的破坏作用,故有责任认真解决好住房建设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首先要解决好住区绿化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建设部门是通过住宅性能等级评定和制订各类试点小区的标准来起示范引导作用来逐步解决这一问题的。但是,由于评定性能等级和作为“试点”的小区数量极少,故问题的改进速度十分缓慢。

2001年5月27日,建设部编制的《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的“征求意见稿”通过了专家评审,从此,城市住区的“绿化”有了比较明确的样板。该导则不仅对生态小区的绿化系统的生态环境功能、休闲活动功能、景观文化功能做了规定,还对绿化率及绿地本身的绿化率、种植保存率与优良率、小区绿地中的铺地与路径面积、硬质景观的材料、植物种类及行道树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一次提出了“乔木量≥3株/100m2绿地”和“立体和复层种植群落占绿地面积≥20%”的量化指标。

“导则”的制订,体现了住区绿化要求的细化与提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但仍存在“生态小区”在住区小区中所占的比例极小的问题,目前成都已被列入生态小区的仅占小区总数的1%左右。

城市住区应有“林地”

大城市(尤其是高楼林立的特大城市)的“水泥森林”所带来的热岛效应已经越来越明显,仅仅靠目前的住区“绿化”和现行的“绿化”规定是难以实现“宜居”目标的。

在大城市提倡“住区林化”,也就是要求住区内的绿地中应当有相当一部分为“林地”,且该林地的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住区绿地面积之比(即郁闭度)应当达到0.2或0.2以上。建议建设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同制订不同区域的“城市住区林化”的具体标准,通过试点,首先在特大城市试行,逐步向大中城市推行。

成都是道教的故乡,“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地域文化的重要特色,同时,成都又已进入国家森林城市的行列,已具备了居住区林化的基础条件,特建议成都市在全国率先试行“城市住区林化”工程,并对试点项目在有关规费上给予激励措施。

(作者系中国房协理事、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成都市科协委员、四川大学客座教授、成都金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