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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户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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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处东南沿海,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是全国经济增长速度最快和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2003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9200亿元,人均19730元,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收入均居全国第4位。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既为我省做好残疾人事业提供了物质保证,又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据2003年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显示:全省尚有贫困残疾人危房户1万余户,房屋大多已年久失修,夏不避雨,冬不御寒,有些甚至濒临倒塌,不具备起码的居住条件。为进一步改善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省残联决定在全省开展残疾人危房改造即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活动。通过3年时间(2004年~2006年),使全省1万户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达到当地基本居住条件。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省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活动,省残联于2004年3月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的通知》,对开展此项活动的任务目标、实施对象和内容、政策资金保障措施、组织领导、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 调查摸底,明确对象

搞好调查摸底是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能否成功的重要基础工作。1.政府牵头开展调查。我省的余杭、淳安、桐庐等地以政府名义专门下发农村特困户建房对象调查通知,明确在本区各镇、街道所辖范围内的农业人口,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虽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因无力建房而居住在草舍和危房的无房户,由各镇、街道、村负责调查,建立完整的档案。调查结果在镇、村公示7天,再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全面公示,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群众无疑议后,经村、镇签署意见,上报县审核批准后,确定危改对象。2.结合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掌握数据。2003年,在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中,将危房情况一并纳入。3.拉网式调查。湖州等市在2003年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次“拉网式”调查,经过自下而上多次排查,市区排出120多户需要改造的对象。在这个基础上,由市残联抽出人员,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上报对象逐户现场核实,再经市残联理事会研究,报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改造101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定的危房改造户在《湖州日报》和残疾人所在村进行了公示,听取意见,确定改造对象。

二、多方配合,落实资金

舟山市残联借市委、市政府正在开展的“暖促”东风,将残疾人“助居工程”纳入2004年暖促“安居工程”实事之中,由市政府投入200万元,分3年对全市已被确定的473户危房进行新建、翻建、维修改造。整个危房改造资金除上级拨付外,市、县(区)、乡镇按1:1:1配套。市级承担的部分资金由残联、慈善总会、财政共同承担,按每户新建1万元、改建6000元的标准实施。

湖州市在掌握情况、确定对象的基础上,由市残联认真制定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以政府文件转发市残联的《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具体标准为:以全市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为基数,确定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求新建房质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面为水泥地,内外墙分别用涂料、水泥粉刷,同时水、电、灶等设施配套。在资金筹措上,目前,已共投入433万元;市、县(市、区)、乡镇、村资金承担的比例为5∶4∶1。

为加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湖州市残联制定《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资金分三次划拨给区残联,再分户办理领款手续,即开工15天内下拨工程款30%,中期再下拨3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

萧山区通过政协提案,建立了萧山区解决农村特困户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帮助解决农村特困户住房困难的实施方案》。具体由区民政局主办,残联协助,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由萧山区政府共出资2000万元(全部由区、乡镇、村三级政府承担)危房改造资金,其中残疾人危房改造户242户,在资金安排上,实行区、乡镇、村三级负担。其中新建房和置换房由区财政对发达镇补助1/3,欠发达镇补助2/3,不足部分由镇、村负责解决。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现已全面完成任务。

杭州市在萧山区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由杭州市委、市政府转发杭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残联《关于转发<杭州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意见>》,明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市残疾人保障金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全市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危房改造。

金华永康市残联协调永康市慈善总会,商定:永康市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由慈善总会承担60%,残联承担40%。家住永康市金林村的陈庆根,一家4口,3人残疾,妻子肢残不会行走,丈夫也是肢残人,女儿听力残疾,只有儿子健全,家里80多平方米危房,尽管村里在4年前就批了地皮,但一直无钱建造。2004年,由市残联出资2.8万元、镇政府出资2万元、个人承担2万元,新建了3间2层共120平方米的新房,市残联还赠沙发等家具,联系爱心企业无偿赠送了一台29寸彩电。

为加强各地对“万户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省残联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并由省财政3年共出资1000万元,对全省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进行补助。

三、认真实施,确保质量

为保证农村特困户住房建设的工程质量,明确要求必须要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特困户住房。我省萧山区各乡镇、街道在危房改造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施工队伍,并指定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巡回检查建房质量。大部分乡镇还做到统一式样、统一图纸、统一验收,为增强房屋的牢固性,强调凡新建房统一建造三层楼底基,建房工程费待验收合格后支付,以确保农村特困户住房建设的工程质量。

湖州市在危改方案确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组织召开有残联、国土、城建、财政等部门和各区领导参加的会议,主要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对调配、组织实施等做出部署。会后由市残联把任务下达到区和乡镇残联,并纳入区、乡镇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方案审批由乡镇残联和村委会帮助残疾人家庭制定详细的危房改造方案,填写《分户预算审批表》,一式四份,上报市残联审核、批准。

根据我省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整体安排,2004年首先解决了3000户任务目标。大大超出中残联分配的200户的任务。

当然,在残疾人危房改造中,也存在一些忧虑,如:部分县已完成省下达的250户危房改造任务,但类似第251户破旧房残疾人家庭,纷纷要求政府、残联也给予翻造,理由是,相对已改造后的危房,他们属最破旧的房屋,使得当地政府和残联对残疾人危房改造出现循环往复以致无穷的感觉。

目前,全省各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呈现出由原来的残联挂帅抓,转变成政府亲自抓的喜人局面。这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赢得了广大残疾人的一致肯定和社会的广泛拥护,已经成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