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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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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发展必需的一种意识,公民自觉认识到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反映出公民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认识程度,公民意识是公民道德品质的重要体现。加强对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能够让他们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增强他们的国家荣誉感和民族团结的意识,从而提升道德和法律意识,推动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整体提升。

关键词:大学生 公民意识 团结 提升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2-0000-02

一、公民意识的基本概念

一:公民意识的内涵和结构

公民意识是与公民概念密切相关的,是现代视角下的民众意识。提升大学生公民意识,强化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首先要完整准备,科学系统的理解公民意识的内涵。

(一) 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涵

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存在形式,是一种现代意识,是在现代法治下形成的民众意识,它表现为人们对“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认同与理性自觉,又体现为保障与促进公民权利,合理配国家权力资源的各种理论思想。具体体现为视自己和他人为拥有自由权利、有尊严、有价值的人,勇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利、尊严。

(二) 公民意识的结构

学术界主要有关公民意识的内容论述主要有以下几个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公民意识主要包括一般人意识,特殊人意识,义务人意识,现代意识等。第二种观点:公民意识的内容主要包括公民对自己身份的认识,公民对自由平等的认识,公民对公的与私德的认识,公民对民主法治的认识,公民对权利和责任的认识,公民对公平正义的认识等。第三种观点:公民意识的内容主要包括公民个人对政治意识的理解,公民个人对法律意识的理解,公民个人对社会科学理性精神的理解,公民个人对社会意识的理解等等。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往往侧重公民意识的某一方面的内容,而忽略了公民意识的差异性。不同地域,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其公民意识有很大的差异性和区别:即使是在同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时期,其公民意识也不完全相同。

二:公民意识的功能

(一) 导引功能

法制是公民意识价值追求的制度化体现。法制在其自觉发展进程中需要保持其特有规范性,稳定性,对公民意识的追求是价值基础,展现着时代性,因而具有预期性和前瞻性的特征,存在于市民社会生活的实践中,体现出时代的变革要求,形成公民意识正义价值追求的重要内容,推动法治理念更新与转换,以制度化形式纳入法律规范体系当中,大大推动了法治进程,因此,公民意识产生导引作用。导引功能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二) 耦合功能

我国的依法治国战略已经实施十多年了,还仍然面临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在内价值转型和法律规范体系重构两大任务。由于这两大任务仍处于调整革新的变化过程中,不断加大公民意识的培养力度,培养公民的理性思维和评判能力,有效实现公民意识的耦合功能,推动法治秩序建立。

(三) 反思功能

反思功能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功能,其核心目的就是对在法律规范体系中社会成员的公平正义价值实现效果的省察与批判。反思功能有着着重的内涵,是指认识的主体,对一定认识成果和实际问题,以抽象性思维为手短,进行剖析的一种思维过程。反思功能作为公民意识的重要功能,有利于化解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塑造公民的和谐理念,有利于在法治化进程中社会成员诉求的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

三: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性

(一) 公民意识培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需要

公民意识的水映一个国家社会成员对国家、跟社会以及对社会角色的认识、评价和情感的程度,跟民主政治建设关系很大。制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法规制度的主体就是公民,他们也是执行依法治国的主体。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提高公民自身的法律素质,让公民树立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美德,自觉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公民。我国要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加强和强化对培养公民意识的研究提高大学生公民意识。

(二) 公民意识培养是大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

大学生作为时代的主人,未来社会生活的参与者与组织者,其公民意识的强弱,决定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程度。就目前来看,“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他们关注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平等意识、民主意识、环保意识等现代意识。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确实还有不少大学生对公民意识相当缺失。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中从大学生自我发展的角度来培育他们的公民意识,让他们学会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在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的前提下不断完善自我。

(三) 公民意识的培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我国的政治、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已初步具备了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和公民的平等地位与权利不受侵犯的条件。公民拥有了更多的政治、社会权利,其参与政治、社会事务的热情也愈加高涨,这些变化增强了公民的主体意识、强化了公民的主体地位,尊重了个人的自由和个性,充分调动了个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但是这一转变的过程也要求公民进一步强化理性和公共参与的精神,增强主体意识且勇于承担责任。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未来的重要群体,更应具有主体意识与责任意识。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培育,使大学生树立健全的权责观念,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二、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

(一) 大学生的国家意识

国家意识是公民对于自己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基本认识以及对国家、国家利益、国家尊严的自觉维护的意识,国家意识主要培养公民树立民族自信心、自尊心和国家利益观念。大学生总体上有很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爱国主义精神。但是由于宪法意识的缺乏,部分学生对于国家基本制度缺乏了解,甚至都不知道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大学生虽然有着强烈的爱国心,但还是停留在感性认识上的一种单纯的情感,没有升华到理性认识上的稳固的爱国意识,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就会表现出不应有的行为。

(二)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客观法律现象的主观反映,即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主要培养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和行为。从调查结果表明,虽然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认知,注重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意识在社会中处在较高层次,但是与现代民主法制观念的要求还相距甚远,在大学生中还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缺乏诉讼意识。主要是对我国的法制现状不满、对司法机关缺乏信心。社会中存在的贪赃枉法、执法犯法的现象严重亵渎了法律的正义和威严,使一部分大学生的法制信念产生了动摇。

(三) 大学生的公德意识。

公德意识是社会成员对社会生活中公共道德规范的认识和自觉规范自己行为的意识。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水平和他们的身份以及社会对他们的期望是不相符合的,主要表现在大学校园里,缺乏公德的现象处处可见:缺乏文明礼貌、不爱护公共财产和环境卫生等等。学校的道德教育不仅要促进学生道德认知的发展,而且要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感,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道德行为习惯。

(四) 大学生民主意识

民主意识是公民对国家民主政治、民利的认识以及对民主建设的积极参与意识。民主意识主要培养公民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增强政治参与意识。大学生的民主意识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是部分大学生缺乏对我国民主制度的了解。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的不完善、文化的欠发展以及公民意识的待提高,在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历史的国家,要搞民主制度建设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其次,部分大学生对民主的认识,一方面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追求自由,重视权利;但另一方面,法治和纪律观念薄弱,对自己的民利不甚了解,又反对任何束缚;另一方面是抱怨民主不完善,法制不健全。

二:大学生公民意识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高校对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不够

公民意识是以一定的文化素质作基础的,我国公民意识的淡薄与文化教育的落后有着直接的关系。大学生的文化素质虽然在社会中处于较高层次,但是由于社会整体文化教育的落后和以及从小学到中学缺乏公民意识的教育与实践,加上我区地处偏远,经济落后,信息闭塞,文化教育也相对落后,这些都会对大学生的公民意识造成消极的影响。

(二) 历史传统对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影响

公民意识的形成是和一个国家的历史分不开的,我国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以及衍生出来的专制文化大大地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严重地压制了人的独立和自由长期的封建人治思想在人们的意识中根深蒂固,国家没有重视民主和法制建设,也并没有全面系统地开展过公民教育,所以人们不可能形成现代意识上的公民意识。改革开放后,经过几次全国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教育,公民意识才逐步有所提高。

(三) 大学生主观缺乏很和轻视公民意识教育

大学生公民意识不强,客观原因很多,但更主要的是主观原因。一是忽视对相关的公民知识的学习。有的学生认为守法就是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只注重法律义务的一面,其结果是被动地守法,或是由于畏法而不违法。而有的人则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忽视自己应尽的义务。二是不少学生尚未完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学生的思想还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易于被外界因素所左右。尽管当前爱国、爱民仍是大学生的主流,但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在大学生中也有不可低估的影响。从对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的调查分析来看,大学生的公民意识还相对薄弱,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是极其必要的。

三、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原则和途径

一: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原则

(一) 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狭义的教育即学校教育是指社会通过学校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所施加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以使受教育者发生预期变化的活动。自我教育是指个体根据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主动地对自我提出要求,把自我作为认识、约束、调控的对象,以提高和完善自我素质为最终目的而进行的一种教育活动。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在哲学上体现了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既要充分发挥高校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自主能动性。

(二) 把握大学生特点,注重时效性原则

注重时效性体现了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工作的目的。要了解大学生成长的社会环境,文化背景,生活习俗,在此基础上全面把握他们的心里需求、思想信仰、思维特征,并根据不同大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实施具有不同特点的教育内容,才能真正收到实效。

(三) 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不同大学生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思想问题来源于实际问题,大学生思想问题大多是在学习生活中产生的。如果不从大学生的实际出发,不注重大学生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对大学生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就缺乏针对性、难以收到成效。

二: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途径

(一) 社会应大力提供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环境和平台

社会环境对公民意识的培养有重要的作用。第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学校周边的环境综合治理,尤其对文化娱乐场所,依法组织专门机构严格监督和检查,建立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第二:切实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对大学生开展公民意识教育起重要作用。第三:切实重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宣传弘扬社会主旋律,为大学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大学生应加强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公民意识

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为主,自觉进行学习与实践,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公民意识。第一:自我教育史提高大学生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教育者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他们的公民意识,更重要的是要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习的自觉性,工作的创造性,充分发挥自我教育功能。第二:加强学生会,班级和社团等组织建设,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提供良好的平台,学校有关部门可以引导学生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采取艺术形式,科技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乐趣,发展大学生独立、自主、自治的精神,提高大学生自我教育能力。

(三) 学校开设公民教育课程,强化大学生公民意识

作为教育活动的主导者的教师的综合素质以及其对公民意识认识情况也影响着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进程和效果。韩愈在《师说》中说道:“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句话指出了作为教育者的职责,即“传道”、“ 授业”、“解惑”。所谓传道,韩愈指的是儒家之道,也就是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政治思想教育,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韩愈指出这是教育者首要的、也是最根本的职责。所谓“授业”指的是传授什么内容,就是让学生接受文化知识以及技能方面的教育。所谓“解惑”就是指解答学生在“传道”和“受业”方面的所遇到的疑惑。韩愈对教师任务的论述说明了智育和德育之间的辩证关系。而这也正是现代教育所忽视的东西。进一步的丰富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提高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效果,是非常关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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