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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的市场风险及包销合同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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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介绍ppp的概念,分析PPP风险的三种应对策略,以交通项目为例研究包销协议中影子收费的应用。

关键词:PPP;市场风险;包销合同;影子收费

1 PPP的概念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也称3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关于PPP的概念,美国PPP国家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加拿大PPP国家委员会,还有国内的一些学者均有不同的提法。本文认为PPP指公共部门(政府)和私人部门(私营企业)为所形成的合作伙伴关系。

PPP模式鼓励私营企业与政府的合作,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公私双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下,政府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私营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风险。双方首先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其次明确各方在项目各个流程环节的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的发挥各方优势,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既摆脱政府行政的诸多干预和限制,又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在资源整合与经营上的优势,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

2 风险应对策略

一个成功的项目融资方案必须基于对该项目经济寿命周期内所有可能承担风险的详细分析。这些风险既可以出现在在项目建设阶段出现,也可以出现在项目的运营阶段。

风险管理是项目融资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因为它直接影响项目收回成本、偿还债务和向股东分红的能力。风险影响现金流量,如果未对风险进行预测和合理回避,就会引起现金短缺。一旦现金短缺导致不足以向债权人支付,项目就会发生技术性违约。

实际上,在项目融资之前,分配用来设计交易的大多数时间,由于分析项目在生命周期内可能遭遇的所有可能风险。首先,重点是识别所有可以用来降低或消除风险影响的解决方案。

项目公司可实施三种基本策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的影响:

(1)保留风险。

(2)通过将风险分配给一个重要的订约方而转移风险。

(3)将风险转移给专业机构,其核心业务就是风险管理。

对于较小,易于控制,损失不大的风险,或者将风险分配给第三方的成本太高,风险保单的价格高于风险本身造成的影响,项目公司就可以考虑将这些风险保留,尝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来预防和控制风险。

策略2是项目融资设计的基础,并且通过发起人和贷款人的法律顾问的大量工作来实践。原则是直观的。因为以项目公司为中心的关键合同(例如:建设合同、供应合同、采购合同、运营与维护合同)将权利和义务在项目公司及其订约方之间进行分配,这些协议是一种有效管理风险的工具。每一订约方承担其最有能力管理和控制的风险成本,这样,每一方都有动力遵守原来的协议,以避免风险出现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如果风险出现,并且它被分配(转移)给第三方,由第三方承担风险,而不影响项目管理公司或其他贷款人。

策略3作为保留的减轻政策被执行,一些风险是各方漠不关心的或者很难交给项目公司的任何一个订约方。保险公司最适合以保险费支付为条件从项目公司购买这些风险。这些公司可以承担这些风险,是因为他们管理者大的风险投资组合,投资组合里所有风险同时发生的联合概率非常低。

3 PPP方案中的包销协议

在上述三种风险中,本文重点讨论直接影响现金流入的包销合同。因为销售风险的分担最终是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的。本文把项目合同视为风险管理的工具,它们和保险政策一起,是减少交易现金流量波动的最有利的工具,有利于贷款人和发起人。

PPP模式下的项目的发起人经常要求公共部门控制至少部分项目风险。实际上,PPP模式本身就是一种风险转移方式,将为终端用户提供零售服务的大部分供应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公司,公共部门仅仅起着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指导者和监督者角色。基于这个理由,要求公共部门提供某种形式的补贴是很自然地,事实上,公共部门也愿意通过签订包销协议,消除项目发起人的顾虑,已达到吸引鼓励私人部门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

当项目公司所建的设施使用量低于某个特定的水平,或者最低的下限费用数量,这时就会涉及费用的支付问题。

交通领域的包销合同。影子收费系统用在建设收费道路和升级现有道路的背景下。该合同机制有利于私人运营商获得部分路段的特许权——BOT或者它的变形。根据该合同,公共部门根据道路的交通和服务水平,向私人特许权持有者每年支付费用。“影子”一词是指终端用户实际没有向运营商支付费用的现实;事实上,道路上没有收费站。道路建设的最终成本会纳入国家预算,由纳税人以税收的形式支付。

私人特许权持有者许诺筹集资金进行项目的建设,并在预定的时期内(通常在30年左右)有权收取影子费用。这部分收入使得特许权持有者可以收回建设道路或者升级道路的成本,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当特许权到期时,公共部门停止支付款项,道路移交给公共部门,公共部门并不向特许权持有者支付任何费用。

在特许权存在期间,根据道路上的交通流量特许权授予方向特许权持有者支付一定的款项。支付款项建立在与道路使用量相关的条带系统之上。对于可能的特许权持有者来说,最常用的准则就是在多重条带的基础上报价,每一条带都对应不同的项目成本情况(如图所示)。条带1包括经营与维护成本和高级债务偿还。条带2包括各种管理、经营与维护成本和次级债务偿还。条带3涵盖红利的支付。超过既定水平的交通流量(条带4),由公共管理部门和特许权持有者共同决定,此时,不支付影子费用。因此,公共管理部门的成本和发起人的收入存在一个上限。

影子收费系统有以下几个优点。

1、激励特许权持有者。考虑到项目公司能够收到的款项是根据交通流量和服务水平设定的,特许权持有者权衡利弊之后会发现,获取最大利益的途径是快速完成项目建设,避免道路建设的延期和设施的无效管理。

2、限制交通风险。促进私人合作方作为新路的建设或旧路的改善积极筹集资金。而且,一个结构较好的条带系统可以控制低于预期交通流量的不利影响。

3、对公共管理部门来说,私人特许权持有者承担道路的运营和维护风险;公共部门会通过影子收费支付,为它的财务承诺设置一个最大的限制。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消除私人特许权持有者的额外收入。

参考文献

[1]张喆,万迪昉,贾明.PPP三层次定义及契约特征[J].软科学,2008(1):5-8

[2]陈伟强,章恒全.PPP与BOT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J].价值工程.2003(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