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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口剧增、工业发展,全球每天排放大量垃圾,对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如何处理垃圾、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已经成为一个引起各国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一些国家正积极制定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探索垃圾最优管理模式,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芬兰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分类处理
芬兰每年产生各种垃圾7000万吨。仅在首都赫尔辛基地区,每年的人均生活垃圾就达到315公斤以上。妥善处理和回收利用这些垃圾,不仅能保护城市环境,还可以变废为宝。而垃圾分类,是使废物得以充分利用的前提和有效手段,也是目前世界上城市垃圾利用率较高的国家普遍采取的做法。
芬兰于1994年开始实施的新垃圾法规定,垃圾制造者有责任将垃圾进行分类,然后由垃圾车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首都地区合作委员会下属的垃圾管理局根据芬兰的垃圾法,专门制定了首都地区垃圾管理规定:几每周产生50公斤以上废纸和纸板的公高楼、办公楼、商店及饭店必须对废纸和纸板进行分类并放入专门的垃圾箱;凡有10家以上住户、每周产生50公斤以上生物垃圾的住宅楼,必须设有专门的生物垃圾箱。生物垃圾指可降解的有机化合物,如过期食品、剩饭菜和庭院杂草植物等。对废纸和生物垃圾进行单独分类,便于统一运输和回收利用。垃圾管理局还专门印制了《家庭垃圾指南》、《办公室垃圾指南》和《学校垃圾指南》等小册子,发送到各家各户、公司和学校,指导居民、公司职员和学生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
芬兰各城镇用于城市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的所有费用,均来自各类用户缴纳的垃圾处理费。所付垃圾费的多少,根据每个用户垃圾箱容量大小和倾倒次数确定。为鼓励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分类过的垃圾收费相对便宜。例如,对分类过的生物垃圾所收费用比混合垃圾低40%。
为了有效地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在芬兰各个城镇的居民区和大型购物中心,都设有不同颜色的废品分类同收箱。人们在外出时,习惯将家中积攒起来的旧报纸、饮料包装盒、空玻璃瓶、废电池、废金属和旧衣服等顺带放到分类回收箱内。大型超市和商店的地下室还设有内部分类垃圾箱,将包装盒、过期食品以及玻璃瓶等垃圾分门别类同收,并定期由专门的回收公司运走。虽然商店为此要增加额外开支,但从整体上讲,垃圾分类处理的成本只是分类同收前缴纳垃圾处理费的40%。更为重要的是,商店产生的75%的垃圾得到回收利用。
此外,赫尔辛基地区的3个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中心都设有废品回收点,对所有公众开放,免费同收各类可利用废品,对无法利用的垃圾只是象征性收费。人们可以开车将废报纸、旧家具、旧电器等废品运送到这些回收点的分类回收箱。在赫尔辛基的基维科垃圾转运站的露天废品分类回收小广场上,有10多个有不同标志的拖车车箱,各种废品被分类存放在这些车箱里。从旧桌椅、电视机、自行车、电炉、冰箱,到报刊杂志、包装箱、玻璃瓶、树枝等无所不有。工作人员将废旧冰箱中的氟里昂抽出后,把冰箱连同其他金属废品一起送到金属处理厂回炉;将废木料处理成小片后送热电厂做燃料;各种玻璃瓶被送到玻璃厂当原料;花园里的绿色垃圾则送到垃圾厂去沤肥;废纸和纸板被运送到造纸厂再生利用。由于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赫尔辛基地区近55%的垃圾被回收和利用,下一个目标是要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
垃圾减量化
为控制垃圾数量的增加,2002年8月14日,芬兰政府通过了一项计划,准备在3年时间内将垃圾税提高近一倍,以减少全国的垃圾量。根据这一计划,芬兰政府从2003年初将每吨垃圾征收的税额从目前的15.14欧元增加到23欧元。到2005年,每吨垃圾税增至30欧元。
为尽快减少垃圾数量和提高垃圾利用率,芬兰政府除了提高垃圾税外,还将采取其他有力措施。如将对倾倒在垃圾场的有机和可进行生物分解的垃圾进行某些限制;加大产品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在处理与之有关的垃圾方面的责任等。此外,政府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参与和推动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以及垃圾处理方面的科研和培训,将城市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利用率从2002年的50%提高到2005年的70%。
根据芬兰有关部门的规划,在不久的将来,所有垃圾都将被进行分类,传统的倾倒并掩埋垃圾的处理方法将一去不复返,2007年,目前正在使用的垃圾掩埋场大部分都将被关闭。各种垃圾都将尽最大限度地加以利用,剩余的垃圾也都将作为燃料生产热能。目前,赫尔辛基垃圾管理局的工作重点也已从过去对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转向减少垃圾量。预计2007年底首都赫尔半基地区人均垃圾量将减少到低于2000年的水平。
瑞士是世界上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做得最有效、最彻底的国家之一。30多年前,瑞士就提倡以避免制造垃圾、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垃圾无毒处理的“垃圾处理三部曲”。瑞士联邦环保法、垃圾处理技术政策等完备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及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使垃圾及其他工业废弃物得到了合理处置。
瑞士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大部分是通过焚烧方式处理的,焚烧量约占80%,剩余的残渣、废物进入填埋场。自2001年起,瑞士政府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禁止直接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即“填埋禁入法”,城市生活垃圾由末端处理转向源头治理,形成倒金字塔的管理原则,即必须经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充分利用后.最终的惰性物质才能进行填埋处置。虽然垃圾产量总体上增长,但送入焚烧厂的垃圾量在减少,可回收利用垃圾最不断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率已达较高水平,固体垃圾总的回收率在40%以上,塑料饮料瓶、铝质易拉罐、纸、玻璃的回收率在70%以上,特别是纸张的回收率达到了64%。
目前瑞士全国有28个焚烧厂,焚烧处理成本约为150-300瑞郎/吨(填埋处理成本约为120瑞郎/吨,1瑞郎约合6.3元人民币)。
在城镇乡村均设有资源收集中心,废弃物分成10类:玻璃、纸、铁、铝、油、电池、轮胎、家具、砖瓦、化学药品等,食物残渣打碎后可以进入下水道,树叶、草屑在院子里做堆肥,其余的废弃物才可当垃圾。不同种类垃圾的处理成本不同:混合垃圾处理费用最高,一般通过购买垃圾袋收取,为每人每年交处理费130瑞郎;纸张和纸板处理费每户每年18瑞郎;厨房垃圾处理费每人每年13瑞郎;玻璃处理费每人每年5瑞郎;铝罐和镀锡铁皮分别按每人每年0.7、0.5瑞郎收取。垃圾费征收标准以第二大城市巴塞尔市较为独特,征收标准分为垃圾收集费、庭院垃圾(堆肥)处理费、垃圾焚烧费和惩罚措施四部分。其中,垃圾焚烧费对污染程度高的收费多,分类的垃圾焚烧收费最低为每吨165瑞郎,含水量高的湿垃圾焚烧收费最高为每吨510瑞郎;惩罚措施中错误堆放的每次罚款200瑞郎。用垃圾收集容器对居民垃圾称重收费,容器上带有芯片记录居民产生垃圾的重量,以便电脑存档。
(摘自8月25日《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