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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有序进之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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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朝,进入到了它的鼎盛时期。这不仅是因为明朝在它统治的270多年间,三年一试,制度化、规范化地举行乡试90次(录取举人102399人),举行殿试89次(共取进士24599人);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明朝总结以往科举考试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改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了科举考试的规程,在洪武年间就颁行并实施了明清五百多年奉为“永制”的“科举之式”。

明朝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朝,进学读书成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所谓“科举必由学校”,就是必须经由学校之途,才能走向科举之路,换句话说,只有首先成为学校的生员,才有可能获得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明朝的学校主要有两类,一是府、州、县学,二是国学。

府、州、县学是地方官学,因为主要学习儒家经典,所以也称作儒学。凡经过必要的考试,进入府、州、县学学习的学生,通称生员,俗称秀才或相公。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和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在规定的员额以外,增加的员额称增广生员,简称增生;在廪生、增生之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简称附生。

没有取得入学资格的读书人,无论老幼,都称之为童生或儒童。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生试,也叫童试、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县试、府试分别由知县和知府主持,院试由各省提学官主持,提学官专门提督学政,所以又名学政、提督学院,由学政或提督学院主持的这一级考试,称为院试。院试合格者,分往府、州、县学学习。

在府、州、县学学习,虽然名义上还是学生,但成为生员,做了秀才,从此就摆脱了平民的身份,除了头上多了一顶标志性的“方巾”之外,还拥有了某些特权,如一般人要称之为老爷,见了知县不必下跪,官府不能随意对其施以刑罚,家人可以免除部分地丁钱粮和赋税徭役。正因为生员拥有这样一些政治地位和经济特权,造成了一些社会弊害,以至于顾炎武有“废天下之生员而官府之政清,废天下之生员而百姓之困苏”的说法(《生员论》)。

提学官一任三年,除了主持入学资格的院试外,还要对已经入学的在籍学生进行岁考和科考。岁考检验生员的学习情况,并决定生员在学校的待遇。根据考试成绩,把学生分为六等。成绩居于前列的,根据廪生、增生缺员的情况,依次补充。一般则是一二等给赏,三等不赏不罚,四等责罚甚至鞭打,五等则廪生、增生递降一等,附生降为青衣,六等则开除出学。科考主要是获取乡试资格的考试。一般也是依成绩分为六等,一二等获得参加乡试的资格,被称之为科举生员,三等及以下不得应乡试,但责罚黜落的“仅百一,亦可绝无也”(《明史•选举志》一)。可见“科考”的主要功能,是决定生员能否获得参加乡试资格的考试,正因为如此,一些研究者把科考看做是明朝科举考试体系中的最低一级考试。

国学即国子监。进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主要有四类:各地方官学或者根据学行优良,或者根据“食廪年深”,贡举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一定品级的官员子弟入监读书、享受父兄“荫庇”的称荫监;举人会试不第、入监继续学习的称举监;通过捐资“买”得入监资格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在明朝初年,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颇多。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但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明朝科举考试体系的核心部分,由乡试、会试、殿试三级构成。

乡试又叫乡闱、大比,是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在顺天府(北京)、应天府(南京)及各省布政司衙门所在地举行,考场称为贡院。凡是本省的科举生员,都可以参加考试。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因为考试在秋八月举行,所以又称秋闱、秋试。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初九、十二日和十五日举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所以又称桂榜。

明朝的举人,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唐宋时期,举人没有入仕的资格,所谓举人,不过是指地方“举荐”(实际上是考试)上来的、可以应进士试即参加省试或会试的人,所以又称之为举进士。而且这一资格一次有效,过期作废;省试或会试结束后,不论及第与否,这一资格就不再有意义了;下次要参加省试或会试,必须另行参加并通过地方的解试或乡试。但到了明朝,中了举人,就取得了终生资格,即便这次考不中进士,也可以到国子监学习,下次再考,或者放弃考试,接受任命,直接充选府、州、县学教官和其他官职。实际上,科举是明朝进入仕途最主要的途径,所谓“非科举毋得与官”,而举人是其中的主要力量,明朝的高拱就说:“今布列中外,自州县正官而上,大较皆科目之人,而科目分数,进士居其三,举人居其七。”(《御选明臣奏议》卷二十九)这说明中举人之后即任官的现象,在明朝非常普遍。

会试是礼部主持的考试,又称礼闱。全国举人包括以往历届下第的举人,都有资格参加这一在京师举行的考试。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时间在春季二月,所以称春闱、春试。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主考官有两人,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同考官八人。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又称廷试,紧接会试之后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后来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除洪武二十一年黜落两人外,明朝殿试再无一人落榜,只是排定等甲名次。“临轩策问,必天子亲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称榜眼,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的第一名都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因为用黄纸书写,所以也叫黄甲、金榜,中进士就是人们艳羡的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也是难得的情形。明朝连中三元的,只有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两人而已。

殿试之后,明朝进士的直接出路有两条,一是进入翰林院,二是成为观政进士。

明朝翰林院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皇帝顾问,主官为翰林学士,下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修撰、编修、检讨等官,另有作为翰林官预备资格的庶吉士。翰林院在明朝是五品衙门,翰林官品秩甚低,但因侍从皇帝左右,具有皇帝秘书的性质,升迁很快,被视为清贵之选。

一甲的三人,直接授予翰林院的官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正七品)。二、三甲的进士,还要经过再一次考试,以决定能否进入翰林院,称为“馆选”。“馆选”依然是一场竞争性很强、淘汰率很高的考试,专门研究明朝科举的郭培贵教授,在逐一确认明朝各科进士数的基础上,统计出明朝89榜进士总数为24599名,减去其中的一甲进士267名,则二、三甲进士总数应为24332名。明朝1397名庶吉士,占二、三甲进士总数的5.7%。有鉴于此,他认为应该把馆选纳入明朝科举考试的一个层级。

馆选合格的,进入翰林院任庶吉士。庶吉士也称庶常,源自《书经•立政》篇中“庶常吉士”,意思是各位官员都是祥善的人。庶吉士一般为期三年,其间由翰林中经验丰富者为教习。庶吉士平时的学习和考试状况,均有档案,是散馆授官的依据。三年后,在下次会试前进行考核,称“散馆”。成绩优异者留在翰林院,授编修或检讨,正式成为翰林,称“留馆”。其他的则被派往六部任主事、御史,也有到地方任知府的。明朝的翰林院为政府储材之地,英宗以后,甚至形成了这样的局面:“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进之时,已群目为储相。通计明一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者十九。盖科举视前代为盛,翰林之盛则前代所绝无也。”(《明史•选举志》二)

没有通过馆选、未能进入翰林院的进士,则被分派到六部、都察院、大理寺“观政”,被称为“观政进士”。所谓观政,近似于我们现在的见习和实习,目的在于让新进士尽快完成从书生到行政官员的角色转变,提高处理政务的能力。观政的时间一般是3个月。

明朝初年朱元璋订立的这套“科举之式”,对后世的科举考试,具有示以准绳、匡其趋向的意义,不仅为明朝历代帝王所恪遵,也为整个清朝所谨守。除了个别细节的变化之外,基本格局可谓五百多年一贯制。这不仅使得整个明朝的科举之法,“取之有序,进之有等”,最为尽善,而且流传日久、影响至深,使得一般人对这套规则最为熟悉,亲切有味。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