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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南县地处鲁东南苏鲁交界处,总面积1752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723个行政村(社区、居),99万人口。莒南气候优势明显,物产十分丰富。莒南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土质多为砂砾土,土壤通气性能好,诸多自然条件十分利于花生等农作物生长。莒南花生不仅颗粒饱满、色泽好,维生素、磷脂含量高,而且单产、总产多年来均位居全国前列,因此,莒南被誉为“中华花生之乡”。
一、基本情况
莒南县花生种植历史悠久,分布十分广泛。全县常年种植花生45万亩左右,总产量达17万吨,主要品种有“丰产1号”、“花育22号”和“花育25号”等,花生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全县现有国家级花生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25.6万亩,花生加工企业6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0余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9家。年加工销售花生40万吨,花生商品率达90%以上,其中出口14万吨、创汇1.2亿美元,出口量占全国的18%、占全省的33%,位居全国县级城市第一位。近年来,莒南被列为国家花生标准化生产示范县、花生生产出口基地县、花生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全国最大的优质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商品生产基地和出口贸易集散地。随着产业的不断发展,县里先后多次承办全国及省市级大型花生研讨、交流会议活动,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莒南花生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主要做法
花生是莒南县农民种植的主要经济作物,花生也是县农业产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历年来,县委、县政府均高度重视花生产业的发展,并不断加大对产业的扶持力度,以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完善运营机制、延长产业链条,从而为实现花生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加快花生良种体系建设。针对花生品种老化、单产水平下降、效益不高的问题,县里积极承担了全国(北方区)和山东省花生新品种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鼓励和引导广大花生种植户引优淘劣。同时,县政府每年拿出不少于1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种植户给予每公斤2元钱的良种补贴。全县以花生原种场为龙头,先后繁育推广了“丰花1号”、“花育22号”和“花育25号”等优良品种,实现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由县农技人员选育的花生特大果新品种“科花1号”,符合出口加工标准要求(7~9果/盎司),在取得较高经济价值的同时,增补了国内该类规格品种的空白。
(二)狠抓生产基地建设。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本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多方参与、加快发展的原则,围绕龙头企业狠抓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基地建设实行“订单农业”,从而促进农民与企业的结合,实现增产增收的目标。目前,全县已在12个乡镇建立生产基地20余处,面积26万亩,可年产优质花生7.5万吨。与此同时,县花生产业化办公室与山东省农科院、临沂市农科院合作,建立花生科技示范基地和种质资源繁育基地100亩;与国家花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建立花生科技成果转化基地l万亩。并先后承担了国家科技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研究与开发、花生有机食品基地等研究课题。2007年,莒南县成功争创“20万亩国家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010年3月,莒南县洙边镇6000亩花生基地被农业部列为“全国油料生产基地”。
(三)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县农业局会同质检、卫生、经贸等部门,制定《莒南县花生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10个花生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5个花生系列产品加工标准,并在全县26万亩花生生产基地、56个规模以上生产加工企业推广实施,有效提高了花生原料质量,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针对黄曲霉污染带来的问题,县里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花生适期晚播、饱果成熟期临界水分调控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使花生幼果膨大阶段与汛期相吻合,在花生荚果成熟期搞好防旱、排涝,在收获期抓好晾晒、防捂等防霉措施,将花生果的含水量降到10%以下再进行储藏加工,从而有效解决了黄曲霉毒素的污染问题。
(四)突出抓好花生产业化发展。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大对龙企业的扶持、支持力度,先后扶持16家龙头企业新上花生蛋白加工等具有国家级先进水平的技改生产线55条。由于措施得力,山东玉皇粮油有限公司、山东丰盛食品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另有19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同时吸引全县近20万户农民参与花生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花生产业已发展成为全县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支柱产业。二是引导建立农民合作组织。全县已发展花生良种合作社、花生加工合作社等合作组织100多个,县花生协会、花生产业化发展办公室、花生研究所、花生原种场和花生良种繁育村等生产体系和网络健全,形成了稳固的产加销、育繁推体系。三是突出抓好品牌建设。“嘉世通”牌花生获“山东省农(林)产品”品牌称号。“金胜”、“绿帝”、“兴泉”、“丰盛”等花生系列品牌产品,均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在国内外市场享有较高声誉。
(五)不断加大扶持力度。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花生产业作为全县农业的主导产业来抓,县里成立了以副县为组长,人大、政协专线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镇人为成员的花生良种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关于搞好花生良种产业化的意见》、《关于加快优质花生良种推广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展花生良种示范基地搞好标准化生产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了行业协会、研究所等相关服务、技术推广体系,同时协调农发行等金融部门,先后为花生加工龙头企业提供贴息贷款2300余万元。
三、存在问题
莒南县花生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在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花生产品大部分还停留在初加工阶段,精深加工程度不够,经济效益较低。二是受品种制约,单位产量上升比较慢。三是品牌建设与山东省胶东等先进地区相经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龙头企业与农户、基地结合得不够密切。五是基地建设方面亟需加强。
四、工作展望
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按照国家制定的油料生产发展政策,以花生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为发展方向,大力培育优新品牌,狠抓基地创建工作,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完善农企业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动花生产业快速稳步发展。
(一)加快花生品种的更新换代。搞好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扶持市级以上花生加工龙头企业建立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同时加大优新品种的科技研发力度,大力推广花生新品种、新技术、新措施;积极引进推广优质高新新品种,进一步提高良种覆盖率,从而提高花生单产和品质,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二)搞好花生生产基地的创建工作。首先是鼓励企业重点建立自属型基地,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基地,按照科学的轮作方式进行标准化种植,通过选用良种、配方施肥、适时播种、科学管理,确保花生原料质量和产品品质。其次是建立合同型基地,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采用订单生产,对于农户按照技术规范种植的花生,企业按照合同进行收购,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
(三)加强对龙头企业的管理。进一步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运行良好的企业予以优先扶持。同时,督促龙头企业建立自属型生产基地,形成“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继续完善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帮助花生加工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协调政策性贷款,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促进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
(四)加大对农残特别是黄曲霉的监测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建基地、基地连农户的花生产业体系,搞好花生标准化栽培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抓好种植环节的农残及黄曲霉毒素污染的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现有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人员、设备的投入,充分发挥监测职能,分重点季节、重点区域,实行定期检测与随时抽检相结合,坚决杜绝农残超标、黄曲霉毒素污染的花生产品流入市场。
(五)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花生产业的资金投入,完善对乡镇、企业、部门的相关考核内容,增加花生良种推广、标准化种植、企业技改、品牌推广等考核指标,推动花生产业快速发展。另外,积极为花生加工龙头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鼓励企业走深加工的路子,提高产品科技含量:鼓励发展各类花生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带基地、联农户的联动作用,不断提高花生产业的组织化程度。
当前,花生还没有实行良种补贴,原因是花生带壳留种、带壳运输,需要较高的运输成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考虑在产地建立良种基地,并加以扶持,以便降低生产成本,以便尽快把花生新良种推广到千家万户,从而为推动莒南花生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