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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的可为和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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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产业一个根本的致命伤是过分依赖国外市场,内需严重不足,这需要政府用力改革。

身处困厄的中国光伏产业6月再遇坏消息:欧盟委员会6月4日宣布,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临时税率将维持6个月,此后欧委会将决定是否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永久性关税,一旦征收,该关税将持续5年。

中国光伏产品90%出口,60%销往欧盟,12%销往美国。如此高的税率,征收时间如此之长,让中国光伏业情何以堪。

遇此困境,中国光伏产业该如何自处?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需政府加以援手,据称中国政府也正积极地研究制定光伏产业的财政补贴政策。但对光伏产业来说,政府有其可为之处,也有不需可为的地方。

光伏产业目前的“惨状”很大原因正是因为政府作为过多造成的。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之下,光伏企业大干快上,重复建设,产能严重过剩。面对有限的市场,同行业之间不惜恶性竞争,不断压价以争夺市场份额,转脸又向政府索要补贴,以弥补因低价损失的利润。政府的有形之手造就了中国光伏产业的繁荣昌盛:短短几年时间,光伏产品产能占到全球产能的70%,但也给欧美国家针对光伏产品“双反”提供了借口。此次中国政府再出手,恐怕就要坐实倾销之名。

行业有景气也有低谷,正如四季之轮回,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行业调整有利于优胜劣汰,造就更优质的企业。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光伏市场萎缩,欧美时有光伏企业破产,但在中国,除在美国上市的尚德电力因美国股市相关制度宣告破产外,还尚未听闻有其他光伏企业破产消息。有政府兜底的光伏行业,市场机制就很难充分发挥作用,看似一团和气,其实反而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对当前的光伏产业来说,政府袖手旁观或许是更明智的选择,一是可以堵住欧盟质疑倾销的嘴,二是落后产能该淘汰就淘汰,不能在市场上立住脚的企业就应顺应潮流让其破产。惟其如此才能涌现出更具活力,更有竞争力的企业。

中国光伏产业一个根本的致命伤是过分依赖国外市场,内需严重不足,这需要政府用力改革。光伏电站在国内发展的主要瓶颈是并网困难,技术问题需待时间解决。但更致命的问题是,目前我国电网建设一家垄断,对消纳光伏电站的电量积极性不高。作为唯一的中介商,国家电网既是光伏发电的最后买单者,同时也是评判光伏发电是否合规接入电网的评价者,运动员兼裁判员的身份,使得光伏电站完全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地步。同时,光伏电站并网的手续也极其复杂,从地方级的发改局到最高级别的发改委,层层审批,费时甚长,企业积极性严重受到影响。对此,政府可以做的是,打破电网建设的垄断局面,消除行业管制,使光伏电站有真正的市场需求,才能带动其上游产业的更健康发展。同时也要简化光伏电站的并网审批手续,激发企业的参与热情,尤其是现在分布式光伏电站更着眼于个人或单位自用,审批手续更需要简化。

因技术原因,光伏发电的价格要高于火力发电,这正是各国政府在发展光伏产业时给予补贴的主要原因。但国外的补贴多针对终端用户,进而再反哺相关企业。但我国的补贴多针对企业,同时,终端需求也多为政府采购,难免就会有企业钻政策空子。如有些光伏企业就会利用“金太阳”工程骗取补贴,这会给诚信经营的企业造成巨大伤害,同时也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因此,如何制定合理的政策,创造需求,培育市场,也在政府可为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