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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对现代父母教育理念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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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276800)

摘要:虽然东西方文化越来越趋向融合,但不能否认,东西方的教育理念是截然不同的。西方的自由、平等浸润着每个幼小的心灵,天赋人权是人人崇尚的信仰;相比较而言,中国的父母大多将自己的意念、理想、认知灌输给子辈,为他们设计好明天,为他们选好要走的道路,甚至喜欢包办他们的一切。密尔的《论自由》深刻地阐述了对自由的认识和理解,这对中国父母们教育子女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而发扬它要旨的最大的益处则是能让我们的孩子得到解放,从而快乐地成长,挖掘与生俱来的天赋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键词:自由;父母和孩子;教育理念;密尔

前言

我的成长经历是本书要义(限于个人自由)的真实例证。所以在此仅以本书有关个人自由的观点,结合自身作简要剖析,希望能对现代父母教育子女有所启示

“唯一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

――约翰・密尔《论自由》

一、个人乃是最高者

“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者。”

人之所成为人,自出生时起。我们作为独立的人的权利义务自出生的那一刻便牢牢地附着在我们身上。尽管密尔也提到的对于儿童和成年人会有所区别:或许无须加以说明,这条教义只适用于能力已达成熟的人类。但是这种区分不是认为父母获得了未成年人的“”,使他完全听命于自己,而是出于未成年人心智不完善的客观事实,为了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利益而让父母负有监护、教育、引导的责任。西方多认为这是一种义务、负担,而中国人多将其当成一种权利,而且是不受限制干涉的权利。所以就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是滥用权利,将子女作为自己的附庸或所有,将他们牢牢控制在自己手心,侵犯子女的自、人格权、财产利益甚至生命健康;另一种可能完全相反,是无视自己的职责,将孩子像宠物般过分地溺爱,导致其得不到正确的引导,畸形发展,从而影响其一生幸福。这都是不能理解“个人乃是最高者”所致。

我一直都认为我就是我自己的主宰,我属于我自己而不是任何其他人。我甚至不知道这种观念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的父母从没有把我当做他们的财产或附属品,也从没有把我作为炫耀或比较的对象。在他们的口中,我从未听到“你要…”“你不能…”“你必须…”这样的句式。如果他们想让我做一件事,他们会给我理由,然后让我自己做出决定;如果他们认为我做错了什么事,他们会告诉我或示范给我看,怎么样是正确的。

妈妈和我逛超市,有时我会选购一些她觉得不该买的东西,她不会直接说“不能买这个”,而是会告诉我家里还有什么可以替代,买这个没必要或性价比不高之类的理由,以这种参考式的建议让我来决定要不要买。我初中时临摹字帖,爸爸并不支持我这么做(爸爸少年时临摹魏碑,后习隶书、草书,善书法。他觉得我应该自己写,而不是临摹这种商业字帖),但他没有说什么而是买了个砚台悄悄放到我桌上,那个砚台伴我多年,在研磨的好奇中我也书写着有自己个性特点的字体。诸如此类的例子很多。我几乎没有上过幼儿园,因为刚上了两天我受不了规规矩矩的约束,所以就逃回家再也不去了。爸妈也没强迫我,于是就直接上了一年级。只是没想到这次逃学经历成了我反抗公共教育的开端。小学的作业几乎都是妈妈和姐姐帮我写的。上初中后,在爸妈的鼓励下我几乎都不写作业。所以“减负”“素质教育”之类的事与我都没什么关系,我从来都没有完全融入这个教育体制。爸妈只关心我吃饱穿暖、开不开心,从不过问我的学习。所以我也从来没对成绩上过心,因为没有人关心它。但初中高中我几乎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的第一,初三一年是大满贯(包括月考),而高中则多次蝉联年级第一。我升高中时没有经过中考,是在2006年4月份参加了高中的实验班选拔考试“五科联赛”(语数外、物理、化学)后,被选入高中理科实验班。6月9日,高考结束的那天,我们班的同学还都在紧张地备战几天后的中考,老师通知我准备一下第二天去高中报到。我爸妈也是在那天才知道我参加了那个考试。以后高中的文理分科、成绩名次、奖学金等,他们都没过问,都由我自己来决定处理。甚至我第一次出远门到外地求学也在我的坚持下,自己一个人带着行李来报到的。虽然我们家庭不富裕,但我从小就有为数不菲的零花钱(大额的主要是爷爷奶奶给的;另外做家务爸爸也会给小费,数量有限;妈妈一般不给我做家务的机会,所以从她那里挣不到钱;高中的奖学金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一般都用来买书和画画的材料了,爸妈从没有干涉过我支配自己的零花钱。有时妈妈临时向借我零钱买东西,事后她一定会记得原数还给我。而我的时间安排更是完全自主。虽然我不写作业,但我却嗜书如命(不包括教科书),零用钱的绝大多数都买书了。其实爸妈对我这样看书是不乐意的,怕影响健康,但他们并没有强硬制止,而是在周末想方设法(挖野菜、下河摸鱼、捕蚂蚱之类)地引诱我到田野里透透气,锻炼一下身体。而我画的画,不论多么简单的一幅,他们总是认真的欣赏然后给出一个中肯的评价(当然大多数是鼓励赞赏)。即使是在高三,爸妈也从未中断我的这些爱好,从未督促我好好学习,反而是让我多睡觉,少看书。

这就是他们灌输给我的理念:我的事情应该由我做出最后的决定,他们有权也有义务提出意见,引导我,但我有判断的能力,更有决定的权利,我对自己的所有享有绝对的支配权。即使他们认为我做得不对也不会强加给我一种意志,强迫我做出某种行为,而是帮助我认识错误,自己改正。并且他们也知道自己并不总是对的,因为“对于一个人的福祉,本人是关切最深的人”。或许这样的事例都很小,很琐碎,不值得写出来探讨,但我想正是这种融入了生活的细枝末节的观念,这种渗透到生活方方面面的思维才显得那样真实,才让我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教育,一种爱,一种伟大和一种珍贵,这是一种思想的浸润。

其实很长时间我都认为事情就应该是这样,我的同伴儿们有的在上初中时就掌管了家里的银行账户,就参与家里重大问题(如搬家买房等)的决策,就自己一个人坐火车来往于城市之间。那时她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啊。像我们这样的孩子,不是因为家庭所迫变得独立自强,而是源于家长的教育和放手,一种平等与信任。这个过程没有天崩地裂的变化,没有轰轰烈烈的成就,只是一种潜在的,意识的,深邃的,全面的成长的体验,然后成就为一种人格,或称为个性。

而这,就是我所理解的个人自由,或许在国人的眼里有些过分,甚至有违正统。但我的父母从始至终给我的感觉就是,自由不是他们给的,而是我与生俱来的,他们做的只是没有剥夺。如果我是一张白纸,那么他们所做的不是帮我把纸填充满,而是教会我拿笔,给我足够的颜料,然后由我自己在上面歪歪扭扭地写写画画。这样做看起来是低回报的,甚至有“输在起跑线上”的危险,但是密尔说:人类的官能如觉知力、判断力、辨别感、智力活动、甚至道德取舍等等,只有在进行选择中才会得到运用。 我想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量化的,可以用数字衡量的,可以用肉眼看见的。自由给予个人的是一种综合的能力,是区别于其他任何一个人的特质。“我择取什么?什么合于我的性格和气质?或者,什么能让我身上最好和最崇高的东西得到公平的发挥的机会,使它生长并茂盛起来?” 我和我的家人确实是使用这样的疑问句的,他们把选择的权利交给我,让我有机会去运用我的觉知力,我的判断力,我的辨别感,我的道德取舍。而这使我真真切切的发展了自己,领悟到生存的价值。

二、首创性――自由和境地的多样化

创造性已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但是创造性来源于哪里,怎么培养孩子的创造性却并不明朗。关于这方面的书有很多,因为很多人都看到了这个商机。但这些书大多只是治标不治本,只介绍一些方法、规律,而没有从思想根源上解放束缚的思维,所以最终也就只能在众多的角落里与污垢为伍。

密尔在第三章中说到:每人所应不断努力以赴特别是志在影响同人的人所应永远注视的目标,乃是能力和发展的个人性;而这便需要有两个东西,就是“自由和境地的多样化”;这二者一结合就发生出“个人的活力和繁复的分歧”,而这些东西又自相结成“首创性”。 “由于他们不许随循其本性,结果就没有本性可以随循。他们的人类性能枯萎了:他们已无能力再有任何强烈的愿望和生来的快乐,一般也没有是个人自生自长的意见和情感。” 我在以前读书时,摘过这样一段话:你的秉性与你的成功携手而行。许多人牺牲了自己的秉性去干他们并非真想干的事情。这就是他们不成功的原因。

我们习惯用同一种标准、同一个尺度去衡量每一个孩子。我们习惯用“好”或“坏”作为评价去限定他们。我们习惯将道路两旁的树栽种地整整齐齐,再修剪出同样的外形,就像我们要求每一个孩子都有一样的坐姿,一样的习惯,一样的行为,甚至一样的成长经历,规规矩矩,好似一条流水线上生产出的产品,又好像一个模子刻出的木偶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从孩子长成,我们却没有一个人真正懂得孩子的内心,因为若我们懂得我们便知道,每个孩子都是不同的,每个孩子都有与生俱来的好奇、热情、想象力和特有的个性。而我们就这样硬生生地将一个个如此不同寻常的幼苗的本性扼杀而培养成芸芸众生,却还在自以为豪。

就像大批次的生产会总会有次品一样,我成了一批批“合格品”中有“瑕疵”的一个。我感激这瑕疵,因为我的经历不可复制,独一无二,也因我还保留了那一点与生俱来的本性。我有一种特性,那就是我可以和不同思想的人相处,不仅仅是志同道合的人。我对所有的事物都几乎保持了孩童时的好奇。我对于人的内心和品性总是有不同于寻常的观察和见解。我初中、高中与班上的不同同学写过近百封信,写信的对象各色各样,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有带着砍刀上学砍人和被人砍的“混混”,有优秀的尖子生,也有一直在班里垫底的辍学生。而信的内容更是五花八门,有至亲离世、家庭变故、学习困惑、人生理想、情感波折等等。以至于在高中毕业后的寒假和班主任谈起这些时,他说:这些都应该是我做的,没想到你做了这么多。我记得我给他的回复是:没有什么是谁应该做的,因为付出的人就是收获的人。

这些事都是我最引以骄傲的事,却也是除了我和当事人之外再无人知的事。信我一直带在身边,却从未给别人看过。我所自豪的不是我帮助过多少人,而是在我能伸出援手的时候,我没有犹豫过。我很庆幸在他们需要的时候,和他们一起走过。这也是为什么时隔后他们还会千方百计找到我的联系方式,送上一句问候或感激的话,有时只是一句“谢谢你,你是我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里唯一珍贵的记忆”,或“校园里的木棉开花了,淡淡的清香,又想起你来,祝好” ……。而这也是我体会的多样性的境地,更是我生活丰富而多彩的根源。而这些无疑是我冲破束缚的利剑,让自由――不在彼岸,而在身边,在灵魂里面。

三、对于一个人的福祉,本人是关切最深的人

“对于一个人的福祉,本人是关切最深的人;除在一些私人联系很强的情事上外,任何他人对于他的福祉所怀有的关切,和他自己所怀有的关切比较起来,都是微薄而肤浅的。”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很小就知道这个道理。小的时候常常生病,基本都是住在医院里,我现在都隐约记得半夜烧得迷迷糊糊地我在爸爸背上颠簸,被他背着和一直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妈妈一路小跑到医院。我几乎得过所以孩子能得的病,但他们从未说起我带给他们的那些磨难,而只是夸我懂事,说我打针从来都不哭闹,护士总是将我当做其他小孩的榜样。小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怎样,但大一点生病我知道,不是我不难受,而是我表现出来只会让爸妈担心,而他们的担心并不能减少我的病痛。于是我知道即使再亲再近的人也不可能和你一起经历所有的事。真正和我形影不离,体味我的心酸与幸福,陪伴我一生,和我走到最后一刻的只有我自己。连父母都如此,更何况是其他人。即使离你再近别人也可能无法感知你心底的波澜和情感的变动,因此也只能用“肤浅”来形容。

父母或许常常认为,孩子是我生的,我还能不了解吗?但就我与别人交往的经历看,真正理解孩子,能和他们分担忧愁困惑,分享喜悦成就的并不多。这里面的原因很多。但即使孩子与父母形影不离,同苦同甘,也不见得就认识得真切。因为从一个人脱离母体开始,他的触觉、思想、心情便属于他个人。“好与不好”,有发言权的只是个人。这就像一个犯的罪不能让亲人受惩罚一样,一个人的感受也不能无端的加给另一个人。而对于父母则是“己所欲,也勿施于人”。感受,是父母想替也替不得的。所以,就不要想着做自己永远也不能做的事了,不如把该放手的放手,而专职于自己的本分,引导、劝诫、爱护、保全。

所以当一个人的行为并不影响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或者除非他们愿意就不需要影响到他们时,那就根本没有蕴蓄任何这类问题之余地。在一切这类情事上,每人应当享有实行行动而承担其后果的法律上的和社会上的完全的自由。

我也相信人类若彼此容忍各按照自己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比强迫每人都照其余的人们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所获是要较多的。 这是每个人的心声,也是每个孩子的心声。

四、自由,是社会的利益

我始终认为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或许有的家庭是例外)。在一个专制的社会里,家庭也是一个小型的“最高统治者”说了算的运作形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统治者宣扬的这套伦理,不是仅仅为了家庭和睦,更是为了社会统治。浪漫、严谨、热爱和平、崇尚艺术,每一种社会的特质与精神都是融入在一个民族的灵魂里的。自由也是如此。

我无法想象,一个在管教与强权之下,只学会服从,只学会依赖,只学会以别人的是非标准来判断自身行为的人在成为一个所谓的公民时,会有怎样的公民意识和自由意识,会有怎样的创造性思维,会怎样可能无所畏惧地在这个世界上发出自己的声音。

这样的人就是没有个性的人,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就是没有创造力的社会。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为社会培养着公民。每一个孩子都要走出家庭,走向社会,或许再建立自己的家庭。因此父母决不能将孩子看成是自己的,而应该培养其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培养其独立意识,培养其自由精神,培养其对权利捍卫的勇敢和忠诚。这是做父母的社会责任。

只有每一个家庭,每一对父母都如此,这个社会才能促进公平,实现法治,走向和谐。而“要想给每人本性任何公平的发展机会,最主要的事是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 我记得我在高中时和老师探讨时说过“我不想和别人一样,就像路旁的树,都被修剪成一个样子,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那每棵树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它随时都可以被代替,随时都可以消失”。对我来说,生活就是一个人的没有硝烟的战争。结果不是输赢,而是我还是我或我沦为了别人――一个随时可以被取代的人。

因此“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也是一个良性社会,一个丰富多彩的自由的社会应有的现象,而这需要从家庭中的每个孩子开始,因为生活具有连贯性,所以观念应从家庭向社会延伸。

五、结语

卢梭曾用一个词来形容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寄存 。他只是暂时由你保管,它不属于你,因此不能支配,不能处分,只能出于对其利益的考虑,为了它不受损害而采取措施限制或保护它。对孩子来说,放任他和给他自由是不同的概念。放任是一种混乱无秩序,结果是造成肆意妄为,最终也就没有了自由;而自由是一种有自制有限度的无约束,能使人充分发展的同时不会损害任何人。这就如同法律之内的自由才是真正长久的自由一样。

因此,我们的父母啊,不要被短浅的虚荣所诱导,不要被为人父母的优越所蒙蔽,把目光从相互攀比上收回,从数字奖状上撇开,把那僵硬的标准和制度放到一边,让急功近利的心听一听孩子的想法,他们的幸福和未来才是真正关切的事。首先在心灵的天平上,孩子不比我们重一分,也不比我们轻一分,我们有着人格上的平等。然而对于这个有着无限潜力的璞玉般的珍贵心灵,我们要用十二分的敬意,运用我们毕生的智慧,用虔诚的关注、用大爱去倾听他、理解他、引导他,和他一起捍卫他与生俱来的利益而不是剥夺,从而不辜负上天赋予你参与生命创造的信任,也担负起给他一个由自己主导、享有人的至高无上的权利的人生的责任。

放手,默默站在他的背后注视,或许他飞得比你想象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