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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乡村人的城市情感在新时期以来的小说中主要表现为三种:一、以城市为文明的象征,对城市热切向往与追求;二、视城市为异己的存在,为乡村的对立物;三、徘徊于城乡之间,对城市爱恨交织的矛盾心态。对城市三种不同的感情取向揭示了作家丰富的文化心态和审美心理。
关键词:新时期小说;乡村人;城市情感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伴随中国经济改革带来的城乡关系的松动,农民进城成为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一些作家以此为题材写出了一批乡下人在城市生活的作品。城市对于那些以土地为生的乡下人来说,无疑是一种陌生的环境,他们看取城市的眼光和对城市的情感为研究乡村文化提供了一种独特的视角,而且,我们还可以透过作品中人物的的城市情感,揭示出作家内在的文化心态和审美心理。
综观新时期以来小说中乡村人物所表现的城市情感主要有三种:第一,城市是文明的象征,对城市怀有热切向往之情;第二,视城市为异己的存在,为乡村的对立物,内心深处有种反城市文化情结;第三,徘徊于城乡之间不知所归,对城市爱恨交织的矛盾心态。
城市情感之一:向往
“比之以往任何时候,新时期的乡村小说都更直率地描写农民的城市向往,这种向往注定了与传统的土地爱格格不入”[1]。他们有的站在乡村的土地上向城市投去深情地一瞥,城市那神秘的面纱让他们激动不已,如铁凝《香雪》中所描写的香雪以及台儿沟那个小山村的一群女孩子们,贾平凹的《小月前本》、《鸡洼窝人家》中的小月、烟峰;有的为进城做着顽强的挣扎,虽屡试屡败,却痴心不改,如阎连科《情感狱》中的连科、周大新《走出盆地》中的邹艾、刘庆邦《到城里去》中的宋家银等;有的精心谋算,不择手段,终于成功,如李肇政《傻女香香》中的香香等。城市在这些乡下人心目中是理想的乐土和美丽的天堂,似乎任何梦想都可以在城里实现,他们把做城里人看得无尚荣耀,城市以其优越的物质条件和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深深地吸引着这些外来者的目光。香雪们会为迎接每天只在台儿沟停留一分钟的火车而精心梳妆打扮,会为城里人一只普通的皮书包、铅笔盒向往不已,并因此而被火车拉走;小月、烟峰第一次逛县城时,为那宽阔的街道、高高的楼房而吃惊,从此再也看不起乡村里安于现状的才才和回回;巧英为县城在民国满清时就有图书馆而对老井村的落后大为不满,最终怀着对山外世界的热切向往离开了她深爱的旺泉哥,毅然走出大山。
城市情感之二:拒斥
城市的外表的确很迷人,刚到城市的新鲜感着实能让这些乡下人陶醉一阵子,这种城市的心情是以贫困的乡村作参照而得到的暂时满足。当他们进入城市后,随着对城市了解的深入,城市谋生的艰难遭遇,城里人对乡下人的歧视以及固有的乡土情结,他们对城市就会渐渐产生一种隔膜:虽然身在城市,但心理上很难认同和融入城市,视城市为一个异已的存在。
这种城市漂泊者的感觉,在李佩甫的《送你一朵苦楝花》和张宇的《城市逍遥》中表现得最明显。《送》主要写一个既无温饱之忧又无婚姻之苦的农村妹妹,谜一样三番五次地出逃,谋职城市的哥哥自我悔愧地与妹妹进行着一场单向的心灵对话。小说中的哥哥虽然现在是一个城市人,但城市的一切与他都没有任何感情的联系。家是“笼子” 、“一个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方格”,妻子是“一个属于城市的陌生女人”,他被这个方格“笼子”囚着,被这个陌生女人管着,他“每时每刻都期望着逃离、回归”。于是他日深一日地陷入了灵肉分裂的痛苦。在表达对城市的感受上,张宇与李佩甫可谓心灵相通、不谋而合。他把这种感受化在《城》中的鲁风形象上,鲁风的经历正如他所养的盆景一样,他是被乡村的水土养育长大而后在城市生存下来的知识分子。几十年来,他虽然已学会适应城市生活,但故乡的血脉和“乡村情感”却永难割断。鲁风的这种内心世界是通过学散步、养盆景和家庭生活三件事来表现的。鲁风把散步这件城里人最平常不过的小事作为一项严肃的大事去研究、去学习,因为他认为这是真正进入城市当好城里人的第一步。然而这种模仿城市的生存方式却并没有带来惬意的享受,这让我们感到城市与乡村的沟通何其艰难。所幸的是他后来终于学会了散步,原因是他体会到城里人的散步很像乡下人的晒太阳,于是这种感情一通就不知不觉地学会了,而且散得悠闲、自在。作者对学散步这看似小题大做的渲染叙述,在表面轻松幽默的语调下包含着乡下人对城市生活的深深隔膜和无法适应感。养盆景也如学散步。起初鲁风对城里人养盆景很不理解,觉得把一棵原本在大地上自由生长、充满活力的树砍断栽进盆中并捆扎剪斫,是一种极其残酷的行径,他为此感到痛苦和仇恨。然而当他从盆景中看到了故乡,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盆景成了与他进行精神对话的故乡后,他对养盆景由仇恨一变而为着迷,最后成了国内闻名的盆景艺术家。在家庭生活方面,因为夫妻双方分属城乡两个不同的文化背景,价值观念不同,这也使鲁风起初无法适应,并与身为城市女人的妻子作过一番斗争。然而,屡斗屡败的结果迫使他采取阿Q式的消极态度:把夫妻看成是“一个养育孩子的互助组”,把挨女人骂当成是在大街上看到一个陌生的女人骂街,权当自己是个局外人。就这样几十年来,家庭生活倒也可以平平安安地过下去。鲁风在学散步、养盆景、家庭生活上,正是以这种心态才使他在城市能够“逍遥”起来。这种逍遥并非说明他真正融入了城市,而是不得已逼出来的“生活智慧”,其实支撑他城市生活的依然是深厚的乡村情感,在这种表面“逍遥”下隐藏着一个既要适应城市又害怕失去“自我”的乡下人的多少尴尬与无奈啊!
这种无法融入城市的异已感,在一些作品中甚至表现为一种城市仇恨情绪。作品中的人物把城市作为一种征服的对象,对城市的歧视和侮辱以牙还牙,实施疯狂的报复。如蔡毅江(尤凤伟《泥鳅》)、远子(邓一光《怀念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等人就是如此。《泥鳅》中到城市打工的蔡毅江在一家搬家公司干活时被挤破了,送进医院时,由于女大夫的故意拖延落下生理残疾,虽属工伤,但搬家公司硬是赖着不赔。痛苦的城市遭遇使蔡毅江走上了向城市疯狂复仇的道路,他入了黑道,当上了盖县帮老大,随后他带人了那位女大夫,继而又砸毁了搬家公司老板黄天河的公司。生理残疾使他成了一个心理变态者,他沉浸在报复的中,结果,他由一个不公正社会的受害者蜕变成制造不公正社会的同谋,并沿着这条路一直堕落下去。《怀念》中的远子从东冲镇的乡下,怀着征服城市的野心来到武汉,面对城市的敌视,他企图靠努力拼杀占有和征服它,“就是做恶人,也要咬城市一口”,然而,远子最后不仅没有征服城市,反而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像一堆垃圾一样被城市扫了出去。在有些作家那里,把对城市的不满情绪化为对城市女人的征服中,如李佩甫《城的灯》中的冯家昌对李冬冬、张炜《古船》中隋见素对周燕燕的征服姿态。此时的城市女人实际上是城市的一种象征,他们与这些城市女人恋爱并非出自内心喜欢她们,而是企图通过征服这些城市女人来达到对遭受城市歧视和侮辱的报复。
城市情感之三:矛盾
向往城市的人把城市看作 “理想国”,仇恨城市的人则把乡村视为“精神家园”,总之,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他们总有一个归宿,然而,作家焦祖尧却在《归去》中塑造了一个在变动发展的世界中找不到归宿和位置的“多余人”形象。主人公吴福原是一个农民,在一个中外合资的露天煤矿当工人开170车,他对现代工厂的生产方式浑身感到不自在,时常怀念农村生活的舒适自由,可当他终于有一天回到农村重新当起农民时,他却不适应了农村的生活习惯。结果“城市人不承认他是城市人,农村人又不承认他是农村人。”于是,吴福感到在这个世界中似乎没有了自己的位置,自己好象成了多余人,陷入不知该到哪里去的困惑和苦恼。吴福这种徘徊于城乡之间的孤独迷惘心态,是改革时代身处两种不同文化交融与冲突中的现代人特有的一种心境。乡下人的进城其实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他们要想再回到过去的生活空间和精神状态,比什么都难!
四、反城市文化情结的原因
在上述三种城市情感中,第二种尤为引人注目,因为这种以渲染城乡对立、城市仇恨为特征的典型心态,特别在九十年代以后的许多作家的作品中得到宣泄性的表达,如李佩甫、张宇、刘醒龙、张炜、贾平凹等人的小说,以致形成了一股强劲的反城市文化思潮。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文化心理和世纪末情绪呢?这与八十年代初期描写农民的城市向往形成有意味的对比,也与事实上中国当前仍在向城市涌动的民工潮构成巨大反差,对于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是知识分子的乡恋心态尤其是农裔城籍作家的文化怀乡情结。其实“‘怀乡’作为最重要的文学母题之一,联系于人类生存的最悠长的历史和最重复不已的经验。自人类有乡土意识,有对一个地域、一种人生环境的认同感之后,即开始了这种宿命的悲哀。”[2]随着人类历史经验的积淀,故乡已经化为具有象征意味的文化原型:童年和母亲形象,于是人类怀乡和向故乡的回归中便包含着这样一种隐秘心理:即对“作为成人世界中儿童天地的遗迹”[3]的反顾和追忆,“对于生命起源、生命化育的怀念与感激”[4]。这种文化怀乡在城市出现后的人类历史上,增添了城乡对照的视域,于是住在城里的乡下人因对故乡的远距离审美记忆,同时也就生出对自己身边城市难以认同的隔膜。这种城乡对立的文化怀乡自新文学以来,被沈从文等人反复吟唱,形成了一种既定的思维模式,“城市厌倦与逃避多少也习惯化了。正如人有时需要,未见得真有什么病痛。传统主题,文学惯例,都便于用来逃避情感的匮乏。中国知识分子哪里真的对城市一味嫌厌!”[5]可以说,文学作品中的城市和故乡其实是知识者眼中的城市和故乡,而并非农民眼中现实的城市和故乡。农民是以极功利的心理看待二者的,城市很少象征着罪恶和陷阱,而只意味着谋生之地,故乡也决没有诗情画意,有的只是贫瘠的土地。正如赵园所说:“当着知识者的‘土地’愈趋精神化、形而上,农民的土地关系却愈益功利、实际,倒像是知识者与农民‘分有’了土地的不同性格方面:超越的方面与世俗的方面”。[6]
其次,是现代都市本身具有的负面效应以及城乡差距扩大导致的阶层心理反应。现代都市产生后,当它在给我们提供优越便利的生活条件、现代文明的成果,让我们体验着都市社会的“进步性”和“现代性”时,它的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出来。比如:商业化带来人际关系的冷漠,看重利益和金钱。 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乡下人从四面八方涌向城市。城市狭小有限的生存空间促使城市管理者和市民把外来人视为与其争夺有限生存资源的对手,对进城农民产生排外情绪和歧视心理就在所难免。另外,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我国城乡差距扩大,由此导致的对立和不满情绪正在形成。这种情绪自然会通过一些作家的作品表现出来,形成上述的反城市文化心态。不过,一些作家的反城市心态也隐藏着一丝反现代性心理。
最后,有意味的是,这种反城市文化思潮连同上文提到的一些作家的传统文化情结和土地意识等,都与作家生活的地域环境存在着某种内在关联。“从地域角度来看,陕西、山东、山西等作家群与土地的关系最为紧固”[7],当然也包括河南这个地处中原的农业大省。由于这些省份的作家大都生活在中国的西北或中部等内陆腹地,生存环境的封闭沉实,加上农业社会的长期影响,形成了作家们狭隘的视域和文化守成心理,他们要么把眼光和思维扎向乡村厚土,要么就沉入古旧的传统。他们对乡土和传统的本能亲近,相应地就对喧嚣的现代都市渐觉不习惯,甚至厌恶和反感起来,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作者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2]赵园.地之子 乡村小说与农民文化?自序[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3.
[3]唐小兵.英雄与凡人的时代――解读20世纪[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
[4][5][6]赵园.地之子 乡村小说与农民文化[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3.
[7]高秀芹.文学的中国城乡[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