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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的原因(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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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时一定点地面震动强弱的程度叫地震烈度。我国将地震烈度分为12度。

震级与烈度,两者虽然都可反映地震的强弱,但含义并有一样。同一个地震,震级只有一个,但烈度却因地而异,不同的地方,烈度值不一样。例如,1990年2月10日,常熟-太仓发生了5.1级地震,有人说在苏州是4级,在无锡是3级,这是错的。无论在何处,只能说常熟-太仓发生了5.1级地震,但这次地震,在太仓的沙溪镇地震烈度是6度,在苏州地震烈度是4度,在无锡地震烈度是3度。

地震烈度是经常使用的一个名词。划分烈度有定性和定量标准。在中国地震烈度表上,对人的感觉、一般房屋震害程度和其他现象作了描述,可以作为确定烈度的基本依据。

地震及其原因分析

地震——是由于地球内部地下层内的可燃烧物质(可燃气体群:如甲烷等含有一定氧气的混合可燃气体群)受地应力(一定压力和一定温度改变了可燃烧物的着火点)的长期作用下,在某一时点发生(爆炸)剧烈的化学反应(爆炸),所释放的能量超过岩层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时,岩层便会突然发生断裂或错位,使其能量从爆燃点上急剧释放出来,并以爆炸波的形式向四周(以震中为半径、成扇形)传播,使地面发生震动,成为地震。

分析依据及理由

地下层内具备可燃烧物质和爆炸的条件:

1、一定的可燃烧物质(可燃气体群:甲烷等含有一定氧气的混合可燃气体群):地下可燃烧物在一定的条件作用下发生化学分解,释放大量的可燃烧气体不能释放到地表时,长时间埋藏地下,形成可燃烧的气体群。

2、可燃物最低温度(最低着火点、燃点);

3、一定的空间:受地应力(一定压力和一定温度)的长期作用下

相关分析

1、余震是因主体可燃烧物质(可燃气体群:如甲烷等含有一定氧气的混合可燃气体群)燃烧后,剩余物(可燃烧混合气体群或可燃烧物)再次聚集燃烧,并释放一定能量,形成余震,其释放的能量远远小余第一次所释放的能量(因主体燃烧已燃烧)。但爆源点(可能)不在同一点上(因剩余物可燃烧混合气体群或可燃烧物再次聚集有可能不在同一点上)。引发燃烧群的次数,(可燃烧物的聚集燃烧次数等于余震的次数),可燃烧物质的能量大小决定地震、余震等级;地表火源是再次引发地震、余震的重要原因,主要是因为地下可燃烧气体通过地逢释放到地表时,形成一个完整的爆炸体,当接触到地表火源,引发地震或余震,地震发生后的灭火工作是减少余震的有效办法。发生在海洋中的地震其余震次数较少。可燃烧物质(可燃气体群:如甲烷等含有一定氧气的混合可燃气体群),在某一时点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爆炸),其能量从爆燃点上急剧释放出来,并以爆炸波的形式向四周(以震中为半径、成扇形传播,传播方向与地理结构有关)传播,使地面发生震动,符合爆炸波的传递方式。

2、前震是较浅层的可燃烧物的燃烧、爆炸所形成的,其特点是爆等级较小,所释放的能量较小。

3、地震等级是由可燃烧物的聚集多少,燃烧后所释放的能量大小,爆源点的深度所决定的;可燃烧物聚集较多,爆源点较深,所释放的能量较多,其地震等级较高,反之较小。

4、地震、余震的爆炸波在短时间内消失,符合一般爆炸波的传递方式,它是以波的方式传递,是由于爆炸能量从爆炸点上向四周传递时,受不同地理结构的阻碍,形成地震波。

5、地震、前震、余震都发生在地下可燃烧物(可燃气体群:如甲烷等含有一定氧气的混合可燃气体群)充足的地区,地震有区域之分,即地震带。同一地区、同一点上发生地震后,近几年就不会再次引发生地震(可燃烧物已经燃烧,短期内很难形成大量的气体群)。

6、地缝火是由于地下可燃烧气体,经地震后,其气体流向空气中,并引发燃烧的现象。地表火源是再次引发地震、余震的重要原因,主要是因为地下可燃烧气体通过地逢释放到地表时,当接触到地表火源,形成一个完整的爆炸体。

7、地震云是因地下可燃烧气体在燃烧前其体积受热后澎涨,多余部分气体排放到地表面,在少风或无风的环境下,向空中释放,并形成一定特殊形状的可见云。

8、地表火源是引发余震的主要原因。地表火源是再次引发地震、余震的重要原因,主要是因为地下可燃烧气体通过地逢释放到地表时,形成一个完整的爆炸体,当接触到地表火源,引发地震或余震,地震发生后的灭火工作是减少余震的有效办法。一般说发生在海洋或无火源地区的地震其余震次数较少。

9、其它待分析的理由。

南亚地震酿成重灾五大原因

首先,震级强震源浅。回想2003年12月26日的伊朗巴姆古城大地震,当时的震级大约是在里氏6.3级至7级之间,震源距离地面仅33公里。正是这一原因造成该市2万多人死亡的惨死后果。反观此次南亚大地震,无论震级还是震中离地的距离,比起巴姆大地震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据美国地质勘测网站监测,此次地震达到里氏7.6级,震中位于伊斯兰堡东北部约100公里和斯利那加西北部125公里地下10公里处,属于浅层地震。

其次,地震发生时多数居民仍在睡梦中。10月8日是伊斯兰堡斋月的第二天,又逢周末。按照穆斯林的习俗,他们是凌晨4点吃饭,然后继续休息,加上8日是周末,所以当地大多数居民在睡梦中被“活埋”于废墟里,根本没有逃生的机会。

第三,印巴两国位于南亚次大陆,从地理构造来说处于印度洋板块和太平洋板块交界的挤压地带。而地震专家普遍认为,去年印度洋那场世纪海啸便是由于两大板块发生碰撞引发强烈地震,继而又引起的连锁反应。从以往历史来看,南亚次大陆地震频发。2001年1月26日,印度西部的古加拉特邦遭到里氏7.9级的强震侵袭,死亡人数超过2万人,另外还有16万人受伤。成为近年来,因为地震死伤人数最多的一次。

第四,当地百姓防震意识淡薄。当地掌握地震知识和具有防范意识的人寥寥无几。由于当地从未举行过防震演习,大多数居民缺乏应对经验。尽管地震发生在大白天,而且持续时间长达数十秒,但很多人还是未能逃避灾难。更让人哭笑不得是,由于缺乏基本地震常识,一些迷信谣言满天飞,闹得人心惶惶,而当地政府也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安定人心。比如此番地震发生后,当地居民纷纷迷信地寻找乌鸦的叫声,据说在这次地震发生前,乌鸦都停止了叫声。而在此前的古加拉特邦大地震之后,还曾发生过“星象学家”纷“预报”新的大地震及震中所在地,吓得大批百姓逃离家园的事件。

第五,建筑缺乏强制性抗震标准。按照常理,地处地震活跃地带的印度本应强制实行建筑抗震标准,然而由于一些不法建筑承包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震区近年来新建的“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这些无疑加重了地震带来的损失。事实上,由于缺乏防震意识,灾区的大多数建筑在建造时根本就没有考虑抗震因素,从设计、选材到施工都存在众多隐患。由此,这类建筑物在大地震面前“不堪一击”也不足为奇了。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尚且如此,相对落后贫困的广大偏远地区就更为突出了。某些受灾村庄竟然几乎全部被夷为平地。

——摘自百度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