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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性公允价值对上市公司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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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新会计准则的施行是我国会计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公允价值计量是本次准则修改中的重点,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有17项准则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这使得公允价值的应用,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

【关键词】

不确定性公允价值;净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2条把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该定义和国际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大体一致。从公允价值定义可以看出,要保证估计的价值是公平的,就必须假定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公平交易(非不平等交易);二是熟悉情况(非不熟悉情况);三是自愿让渡(非强制转让);四是持续经营(非破产清算)。在满足上述条件下的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价值自然就是“公允价值”。

1 公允价值不确定性的表现

1.1 公允价值的获取存在一定的难度

一方面是由于企业的资产种类繁多,并处于不同的市场环境中,市场信息的真实性难以辨认,不存在活跃市场交易价格的判断难度较大等问题难以解决,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只能大致的估计或采取近似价值的操作,在市场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容易形成操纵利润的嫌疑。另一方面,对公允价值进行判断的主要形式——现值技术的运用,因不同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管理当局之间对投资的期望报酬率不可能完全统一,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这同样导致在具体的技术操作上难度较大,加之无论是贴现率的选择还是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均离不开对未来事项和不确定性的主观判断,以上这些主观判断因素的存在,在增加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的同时无疑也大大增加了企业会计人员“捕获”公允价值的难度。

1.2 对公允价值审慎使用缺乏必要的解释和沟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时,更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做了审慎的改进,严格规范了运用公允价值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基本准则强调“企业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之所以要强调只有在能够可靠计量条件下才可确认,无非是说明公允价值的使用是有条件的,这一原则在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都有充分的体现。

1.3 可操作性问题

比较国内外对于公允价值的研究,其对公允价值操作应用方面主要涉及的问题是两个:一个是范围问题,主要回答哪些经济事项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另一个是方法问题,主要回答如何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前一个问题,我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不需赘言,但是对于后一个问题,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却说明得十分有限,这样的现象,最容易产生的后果是,会计人员虽然知道哪些具体业务需要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如何对其进行计量,却显得办法不多,或者干脆无所适从。因此,我国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及相关指引内容的缺失,可能会成为阻碍公允价值计量合理有效运用的关键因素。

2 不确定性下公允价值对上市管理的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是本次准则修改中的重点,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有17项准则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下面就我在校期间学过的比较熟悉的几项准则中不确定性下的公允价值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给予分析。

2.1 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的表现与分析

(1)初始成本确认——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当投资成本大于取得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视同购买被投资单位商誉,不调整投资成本;当投资成本小于取得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投资成本。

(2)投资收益确认——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3)将初始投资成本差额计入商誉或当期损益存在被上市公司滥用的可能性。由于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过程中,需要较多的职业判断,计算也较为复杂,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对多个单项资产公允价值的误判来影响总体净资产的数额,从而影响初始投资成本差额的数额和方向。投资借差计入当期损益,而投资贷差计入商誉且不摊销,会使部分上市公司通过收购高投资差额子公司来调节当期利润。此外,投资收益的确认会因为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难以取得或对其公允价值的误判而容易被人为管理。

2.2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的表现与分析

(1)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企业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商业实质判断问题上,准则要求关注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3)由于对商业实质的判断是基于“未来现金流量”的,上市公司可能会为了达到确认损益的目的而人为安排不必要的交易。对于未来现金流量的计算,不同的人通过不同的方法会得出不同的结果,所以具有商业实质的条件很容易被利用。对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地计量以及其金额如何确定也有一定的难度,这就为利益主体确认损益提供了便利。由于准则对关联方之间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未予以明确规范,因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更容易被利益群体操纵。

2.3 在《债务重组》准则中的表现与分析

(1)在采用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和将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分别按照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于债务人来说,在再融资和以非经常性损益为目标上的盈余管理空间不大;但对于债权人来说,由于在以资产或股权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抵债资产公允价值直接影响到债权人资产入账价值及债务重组损失的金额,所以存在一定的盈余管理空间。具体来说,若高估抵债资产公允价值,则会低估债权人当期债务重组损失;若低估抵债资产公允价值,则会高估债权人当期债务重组损失,同时高估未来资产价值实现当期的盈余。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未来期间实现的资产价值计入经常性损益,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存货的变现等,而当期债务重组损失计入经常性损益。

因此,上市公司存在通过调节抵债资产公允价值的高低,在不同损失金额、不同损失确认期间、经常性损益与非经常性损益之间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

2.4 在《企业合并》准则中的表现与分析

(1)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通过调节支付对价资产以及被购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来操纵利润。通过重估支付对价资产的价值,购买企业可以直接将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调节利润。另外,也可以利用大幅度压低购入资产的重估价值,比如低估被购买方的资产、高估其负债,这样就可以为合并后创造盈利空间。例如,将低估的存货在后期高价卖出,立即就可以实现经营收益。同时,高估和低估后产生的巨额价差可以作为商誉入账。按准则规定,商誉不需要摊销,只要求定期进行减值测试,这样合并中产生的虚资产就不会给企业带来折旧或摊销的压力。

(3)通过确认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来调节利润。我们需要关注被购买方对无形资产确认的公允性,如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的确认等。通过调节被购买方无形资产确认的金额,从而影响商誉的确认。此外,对于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的确认也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此类负债转回可以增加以后年度的利润,将成为上市公司并购中操纵利润的又一个工具。

公允价值只有不断的完善和修正才能充分发挥公允价值的优势,并将使我国的会计计量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计量理论及技术的日臻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实务中运用将会逐步走向成熟。

【参考文献】

[1]王婷婷,《公允价值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时代经贸(下旬刊)》,2007年第06期

[2]李玉凤,《公允价值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现代经济信息》,2008年08期

[3]常雅静,《公允价值运用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