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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音乐课体现“音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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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音乐课如何做到以音乐为本是值得音乐教师深思的话题。音乐教师在课堂上要更多地发挥音乐本身的审美特点,用音乐来教音乐,通过演唱、聆听和积累,让学生能够深刻地感受、体验和理解音乐。教师对教材的把握要以音乐为本,使音乐课有音乐的味道,有音乐的魅力;课堂的组织要以音乐为本,将学生的一切发展落实在音乐学习活动中。学生的感悟要以音乐为本,在音乐活动中学生主动地去探寻、领悟、体验时,对音乐知识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才会成为可能。

关键词:教师;教材;课堂组织;学生感悟;音乐味

笔者曾听到这样的教学:在教授苏少版六年级《金色的童年是一首歌》一课时,教师为了创设情境,将全班几乎每位同学成长的照片都拿来向大家一一展示,固然将孩子带入了本课所需的情境,也极有学习的兴趣,但所花时间过长,而后学唱歌曲的时间就相应地变少了,结果孩子还没唱熟就进入拓展,做小时候的击鼓传花的游戏,要求学生唱本节课所教歌曲,教师随机叫停,花停在谁手上谁就表演节目,结果是孩子的注意力全在游戏上,唱得乱七八糟,教师不停地叫停,也破坏了音乐的完整性,孩子的兴趣虽然一直被调动得很好,可是仔细想想,这是音乐课吗?孩子的课堂参与与音乐有关吗?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音乐是流动的美,音乐课也应如此,如果在音乐课上听不到音乐,看不到音乐的踪迹,或者是音乐变成了辅助的工具,那么这样的音乐课会有多大的魅力呢?会得到孩子们的喜欢吗?

吴斌老师曾在《关注音乐》一文中谈到:“目前教师们上音乐课更多关注的是一种形式、一种方法、一种课堂的整体结构,而在体现音乐本质特征方面反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似乎离音乐有点远了”,同时,他指出:“音乐教学的重点应在于揭示音乐作品的表现力,主要内容应是揭示各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这一理念对基础音乐教育改革和音乐新课程深入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音乐新课程课堂教学的实践者,在教学中怎样以音乐为本,让音乐课多点“音乐味”,笔者进行了如下的思考:

一、教师对教材的把握要以音乐为本

曾有一位老师说过这样的话:“多想想你设计的音乐课堂其他老师也能教吗。”言下之意,音乐课堂不应该是让学生一次次地没有层次地机械地演唱,而需要音乐老师从音乐的旋律、节奏、速度、力度、音色、调式、调性等音乐属性的角度去分析歌曲,学生的演唱应该是层层递进,每一遍目的都很明确,都有要求的。而这一切只有教师本身对音乐的感悟达到一定高度才能设计的。

课堂中要想孩子的演唱达到什么程度,作为我们教师首先对作品的把握就要达到一定的高度,需要我们在把握教材时有充分的音响体验。教师只有在获得丰富的内心体验,把握住作品之后,才能很好地引导学生去学习。国家级特级教师李存老师曾说过:“要用一辈子去备一节课,对于一个作品,要反复听,反复唱,只有听唱过至少数十遍以上才有发言的权利。”的确,通过这样不停地对作品的演唱、聆听体验,教学中的重点、难点会很容易得以体现,而且教师在一遍遍的演唱中运用已有的音乐知识在不停地进行二度创作,对作品的理解随着每一次的演唱逐渐加深,对学生的要求了然于心。因为教师对教材的把握是建立在自身参与音乐的基础上的,所以教师所设计的音乐教学活动才会突出学科特点,将学生的一切发展落实在音乐学习活动中,使音乐课有音乐的味道,有音乐的魅力,有明确的学生发展效果。

二、课堂的组织要以音乐为本

很多时候,我们都把课堂组织教学的好坏作为评价一节课成功与否的基本标志,那是因为课堂组织教学一方面是教师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组织学生自觉学习的基本教学手段;另一方面又是教师对教材、教具、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因素的最优化组合,它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始终。而作为音乐课的课堂的组织就更应该具有音乐的特点,多点“音乐味”。

其实,很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以唱的方式进行师生问好和再见,而且这样的方式现在也被很多教师继续沿用着,这可能正是因为它朗朗上口,音乐味极浓,因此孩子们和老师都喜欢这样的有“音乐味”的问好方式。

那么,在课中的其他组织能否也有“音乐味”呢?笔者进行了这样的尝试,如,低年级学生较好动,也善于表现,课堂教学往往是“乐处处,乱哄哄”。针对这一现象,笔者的方法是弹一段音阶,并告诉他们听到这样的音乐就要坐端正,经过几次这样反射性的训练,再也不用教师扯着嗓子叫“安静”,学生一听到音乐就立刻安静下来了。

在我们的音乐课堂上运用音乐,可以很好地组织课堂秩序,更重要的一点是,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了听辨、识别不同旋律音乐的能力,同时在心中也建立了一定的音高、音程关系,一举多得,这是我们的普通言语所不能达到的。

三、学生的感悟要以音乐为本

音乐艺术不完全是一门知识的传授,它更多的是一种内心体验,一种音乐审美愉悦的体验。没有亲身参与到音乐活动中的人,是不可能获得这种美好的感觉的。新课改后,很多人存在着这样的误区:音乐教育的知识化,很多教师把音乐课当做了智育课来教。

误区一:认知前于音乐本身的体验

在我们音乐课中,经常会涉及很多音乐知识,如:■拍拍号这个知识点,更多的老师是告诉学生这是三四拍,它的含义是以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小节三拍,这样传统的教学把音乐技能当作了知识传授,殊不知,音乐更多的是一种技能,要运用到我们的演唱或演奏中,只有当学生参与到音乐活动中,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主动去探寻、领悟、体验时,对音乐知识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才会成为可能。

误区二:学生的体验不以音乐为主线

有些音乐欣赏课,一堂课里的一半甚至一大半时间都是教师语言文字的解说,过多讲解作品的内容情节、背景、风俗人情等,而置音乐本身于次要地位,结果是学生听了故事,强记了人物,而没有充分的时间欣赏音乐和学习音乐,对自己欣赏的音乐没有什么记忆。真正留给学生去思考、去感悟,用音乐去激发想象的却很少。

如,笔者在教授苏教版五年级音乐欣赏《彩云追月》这一课时,在听第一遍就配上美丽的动画,配上解说词,看上去课件的效果非常好,学生也都随着教师的“引导”进入统一的“思维”,课堂效果“其乐融融”,殊不知,学生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欣赏动画和听解说上,并没有真正意义上进入音乐、听赏音乐。课后,在很多老师的建议下,我又重新备课,把原来看上去非常精美的动画舍弃了,更多地设计不同方式的听,辅以适当的唱、感受。音响信号刺激的次数多了,孩子的想象丰富了,对音乐意象的认识和理解也就更深刻、更完美,孩子自然就会听音乐,听懂音乐了。

古语说得好:“七弦为益友,两耳是知音。”我们要在课堂上更多地发挥音乐本身的审美特点,用音乐来教音乐,通过演唱、聆听和积累,让学生能够深刻地感受、体验和理解音乐,让我们的音乐课更具“音乐味”,更能体现“音乐美”。

参考文献:

[1]郑莉.小学音乐教学策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1.

[2]吴斌.关注音乐.中国音乐教育,2008(3).

(作者单位 江苏省金坛市金城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