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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的两个着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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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电下乡”到“以旧换新”,从农村市场到城市需求,一系列针对家电产业的经济提振政策举措,其着力点不仅“救急”当下,更锁定健康持续的中长期发展――

2009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部门推出的《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作为“家电下乡”的姊妹政策,“以旧换新”政策的短期着眼点是刺激城市家电消费的需求扩容,中期目标则是探索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体系,以备2011年全面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着眼点1:乐观拉动城市需求?

实施方案规定:2009年,国家将安排20亿元财政资金,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9省市开展试点工作,补贴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

实施方案确定了“以旧换新”的主要操作流程:首先以招标方式确定家电销售商和家电回收企业,拆解处理企业由试点省市政府从已有拆解处理企业中确定;第二步,消费者向中标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当地政府确定回收指导价格;第三步,消费者持以旧换新凭证,到中标家电销售商处购买所需家电,价格为原售价减去补贴后价格;最后,销售商持有关记录和凭证到财政部门领取补贴。

该实施方案的出台,迅速引发家电业以及消费者的热烈反响。目前整个市场都在急切地等待实施细节的出台,而主要关注点不外以下三处:

一是对销售商和回收企业的招标,由谁、何时以及如何进行。

二是补贴标准。实施方案规定“交旧购新补贴不超过家电销售价格的10%”,该表述还有待进一步明晰。尤其要考虑到城市家电销售促销策略频仍,如何处理商家促销与补贴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

三是旧家电的回收价格。实施方案规定“试点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但该指导价格将直接关系“以旧换新”政策效果,其中的关键是指导价与旧家电的市场回收价格之间的价差。

虽然细节尚未出台,但这并不妨碍业内人士对此政策的良好预期。“目前城市还是平板电视消费的主要战场,这个政策相当于‘补贴进城’。在政策之外,一线彩电厂商一直都有‘以旧换新’的促销活动,两者相辅相成,对城市平板电视渗透率的提升可能比‘家电下乡’更为乐观。因为‘家电下乡’仍要受制于农民购买力,而城市消费者对家电产品的购买力几乎不受限制。”DisplaySearch中国市场研究总监张兵认为。

并且,高清、大屏平板电视在城市市场的深化普及,其影响的产业链外延绝不仅限于家电产业,其对高清广播、互联网(网络接入与流媒体功能已近乎平板电视的标配)、数字家庭产业的综合拉动力,绝不可小觑!

着眼点2:培育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是实施方案的长远立足点,以旧换新中的家电回收以及拆解处理,是与此紧密相关的两个环节。

2011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称“管理条例”)即将正式实施,但我国尚未形成一套管理有效、环境友好型的废弃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多渠道并存,是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环节的现状。目前已经自发形成的相对固定的回收渠道包括:小商贩、生产企业(以旧换新)、维修企业、搬家公司、城市垃圾回收系统等。这其中,走街串巷的小商贩是最主要的回收渠道,势必导致管理难的问题。然后是拆解处理环节,目前存在数量庞大的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个体手工作坊,是污染的主要来源。

据悉,未来实行的管理条例将维持现行多渠道回收的体系现状,但对拆解处理环节则实行准入制,本次实施方案可视作对回收渠道引导规范的第一步。实施方案对回收企业实行招标制,对回收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送至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补贴;再由当地政府确定正规的拆解处理公司,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回收处理体系。

不过,由国家扶持的这套回收管理体系,必须要与目前的“杂牌军”形成相对优势,才能保证绝大多数的废旧家电被导入正规回收处理渠道。显然,国家财政支持是基础,而2009~2010年的“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将与2011年依照管理条例建立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基金”形成上下衔接。

当然,能否达成拉动内需、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的目标,还有待于具体的实施细则及之后的实施力度。对此,本刊将予以跟踪报道。

声音:两点担忧

对于实施方案的效果,有业内人士提出两点担忧:首先,由于实施方案没有对家电品牌进行规定或限制,考虑到城市消费者偏爱外资品牌的消费心理,“以旧换新”是否更加有利于外资品牌呢?

“从目前公布的信息看,可能会对外资品牌有一些利好。”张兵认为,“但是,这一利好将非常有限。目前外资品牌在中国市场正遭遇一些难题,一些业务持续亏损、三四级市场跟进落后,包括在处理渠道能力方面也遇到挑战,这导致其市场份额持续下降。对于外资品牌来说,‘家电下乡’或者‘以旧换新’不会给它们的市场份额带来直接贡献,因此不太可能在中国市场进行大规模促销活动。”

另一点担忧便是补贴金额有限。2009年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仅20亿元,以最多四分之一补贴到彩电,不过才5亿元;若每台补贴400元,最多也只有200万台受益――相对于我国城市市场4000万台的彩电保有量,比例很小。

因此,“更重要的是政策之外!彩电企业应借助政策东风带来的舆论效应,进一步加强和加深‘以旧换新’的市场举措,目前它们也是这样做的。”张兵认为(有关市场情况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