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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于2005年11月8日签署《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反响。11月9日,商务部部长对《备忘录》进行了评析和解读。
众所周知,此次中美关于纺织品贸易问题的谈判历时五个月,经过7轮磋商达成协议,为双方业界创造了可预见、稳定的贸易环境。认为,尽管中美两国国情很不相同,但是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而且来日方长,将共同面对越来越多的贸易问题。为此,双方在处理矛盾时应努力寻找共同利益,以平和、理智与平等相待的精神妥善处理贸易争端。
介绍,这次纺织品问题涉及六七十亿美元的出口,是近年来中美之间最大的一次贸易争端,不仅与双方业界利益相关,也受到社会和新闻界的普遍关注。我们并不指望通过一次成功的谈判就化解中美之间的贸易问题,但也不希望因为一宗贸易纠纷,就阻滞了双方经贸合作的进程。赞赏中美双方技术层面富于专业精神的工作,也赞赏美方在第六、第七轮谈判中所表现出来的灵活性,这使最终达成协议成为可能。
与此同时,纺织品涉及到中国近2000万人的直接就业,其中有很多是低收入的职工,他们还要养家,因此纺织业在中国是高度敏感的行业。2005年1月1日实现纺织品全球一体化后,中国有权利享受这一成果。对于像中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培育起纺织服装这样有竞争力的行业很不容易,希望世界各国在贸易自由化的大框架下,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对于如何比较中美和中欧的纺织品谅解备忘录,表示,两个协议是平衡的。中欧协议在今年6月11日就已达成(并在9月签订了北京补充协议),欧盟表示了诚意,对于营造中欧纺织品正常稳定的出口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次中美之间又在平等务实的气氛下达成协议,和中欧协议互为补充,成为通过平等磋商来解决贸易争端的两个成功范例。
对于关键的第六、第七轮谈判,说,中美这场谈判是复杂的,也是困难的,正因如此才谈到七轮,有几次已经走到了悬崖的边缘。
他还指出,如果说到业界的压力,美国纺织服装业涉及几十万人就业,而中国则涉及近2000万人的就业,应该讲,中方企业的诉求更大、更强烈。我们知道美国业界给波特曼施加了不小的压力,但有句俗话:“闹人的孩子多吃奶”,我们应做出正确的判断,不能说谁嚷嚷得厉害谁就有道理。众所周知,美国和中国的经济差距很大,美国的人均GDP和人均收入都30多倍于中国,假如我们的纺织企业不能实现合理的出口,这远比美国的人数要多,很多工人将失去工作。
直言,波特曼先生最后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但还不够,按理应该让中国的纺织品完全享受2005年1月1日以后全球纺织品一体化的待遇。当然,有一个“242条款”,中方遵守一切WTO的现成规则。但发达国家应该了解,全球贸易自由化是大势所趋,数量限制是不合时宜的。
链接
《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
设限时间
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
设限范围
中美双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棉制裤子等21个类别产品实施数量管理,包括11个类别服装产品和10个类别纺织产品,其中16个类别为2005年一体化产品,5个类别为2002年以前一体化产品。
增长基数
协议产品2006年基数基本上是2005年有关产品美国从中国的实际进口量,2007年和2008年基数均为上一年度全年协议量。
增长幅度
协议产品2006年增长率为10%至15%,2007年增长率为12.5%至16%,2008年增长率在15%至17%。对协议外产品,美方将克制使用242段条款。美国对协议签署日之前因242段设限个案造成的卡关货物立即放行,不计入协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