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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海关控制下的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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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立法机构提供一种用来节约关税税款的程序,称做“海关控制下加工”(Processing under CustomsControl,PCC)。这是一种贸易促进措施,用来鼓励货物在欧盟进行加工。这种措施允许货物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到欧盟,用于加工而不必缴纳进口税,或是受其他商业政策措施的管制。同时,货物税和增值税也可暂缓。只有当加工后的加工品实际投向欧盟市场时才须缴纳关税和增值税,这相当于直接进口加工品所需缴纳的税款。“海关控制下的加工”同样适用于货物税,但不适用于增值税。如果加工品的税率低于进口货物的税率,“海关控制下的加工”则能明显地节约税款。“海关控制下的加工”措施只准许欧盟内部的自然人或法人享用,而且必须是实施加工或组织实施加工的人,此外,他们还必须拥有官方的“授权”。

要求和操作

1.适用主体

在欧盟内的个人、合伙企业或公司,以其自身或是代表非欧盟的企业和个人开展业务;

在欧盟外的个人、合伙企业或公司,其进口业务是非商业性的。

2.对贸易商的要求

从欧盟外部进口原材料(包括包装物),以用于进一步的生产,暂不缴纳海关费用;

加工或组织他人加工货物;

加工后的产品自由流通时,按其适用税率(而非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缴纳税款。

3.授权

贸易商必须得到有关当局的授权才能使用“海关控制下的加工”,但同时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授权类型。授权类型有4种,包括预先授权(Prior Authorisation)、综合授权(IntegratedAuthorisation)、简化授权(Simolified Authorisation)和欧盟范围内单一授权(Single Community-WideAuthorisation)。

预先授权

这种授权方式最为常见,被授权人须向海关提供整套申请资料以获得其授权。通常情况下,此类授权的有效期是3年,但对敏感商品来说,其授权则是3个月或6个月。

综合授权

贸易商需要同时运用其他种类的海关程序(如境内加工)时,可以申请综合授权,但必须在申请中注明进境货物所要使用的其他海关程序,以及补偿货物进境时所要使用的海关程序。

简单授权

若贸易商只是偶尔运用“欧盟海关控制下的加工程序”进口货物,则可事先申请“简单授权”。在采用这一授权方式时,为提高其有效性。海关当局提供了一种特殊的文件表,对进口报关的情况进行记录。

欧盟统一授权

欧盟统一授权允许被授权者在欧盟范围内不止一个成员国中进行加工制造。交易商要申请这一授权,必须向其主要业务所在国的海关当局提起。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

所有参与加工的企业的名

称和地址;

操作的详细内容;

所有运营企业进行具体操作的地点;

与地点相对应的海关的地址;

在申请中确认每个运营企业的参与情况及其义务。

海关收到申请后,将派员到企业所在地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

生产一定量成品与其所需进口产品数量之间的比例;

在加工的过程中是否产生废料和其他副产品;

完成加工所需要的时间――“欧盟海关控制下的加工”责任解除的期限;

产品介绍;

有效期限,如所申请授权的时限,通常是3年;

加工的细节:

货物的处理方式;

货物性质;

保障数量。

正常情况下,企业大约可在提交申请的4周后得到授权。授权通常在申请当天即可生效。另外,在特殊情况下,贸易商可以获得“追溯授权”。如果贸易商获得了这种授权,就有可能在追溯期限内,按照授权中涉及的货物从已交税款中获得关税退还。

贸易商要获得授权,须符合下列情况;

在加工品中可以辨认出进口的货物,并且,加工品的“物料清单”有助于辨认和识别的进行;

从经济效益上讲,将加工品恢复原状并不可行;

采用该程序能创造或维持欧盟内部的加工活动.但不损害欧盟类似产品生产者的根本利益。为确保这一点.立法机关有时会对贸易商的经济条件提出审查要求。

4.保障措施

对于已经准予实行“海关控制下的加工”措施的贸易商,海关当局要求他们以契约的形式为暂缓收取的进口货物税款提供经济保障,这种契约通常由保险公司或银行开出。

5.监管/审查

贸易商必须能够合理说明和掌控所有通过“海关控制下的加工”程序所处理的货物,并能够在必要的时候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海关官员。海关可以在任何时间对交易商的账务和“授权”的实施情况进行审查。

6.责任解除

“海关控制下的加工”责任的解除,只有在所有使用该程序所需符合的条件都得到满足时方可实施,同时,未经改变状态的补偿产品或货物已经:

从欧盟出口;

转到另一个海关程序或另一个授权的运营商,该运营商被授权使用下列海关监管程序之一;海关仓库、自由贸易区、加工和暂时进口;

转到另一个欧盟成员国,进入该国的另一个海关程序;

转到某一经由海关准许的用途,如出口商店、武装部队、大使馆以及船舶物料:

在民航飞机、宇宙飞船及其零件或相关设备的制造修理、改动或转化过程中第一次使用;

已缴纳进口增值税和补偿利息(针对暂缓交税的货物)并在欧盟境内自由流通;

在海关监管之下被毁损:

缴入国库。

“海关控制下的加工”的责任解除单据,必须在其责任解除截止日期前的30日内转交当地海关。

“海关控制下的加工”责任解除的期限,指的是该政策项下货物入境、加工和处置所需要的时间。该期限必须在申请中予以明确说明,并由当地海关官员于首次访问公司时进行核实。对某些农业产品,这一期限可能限制在3-6个月内。

益处

总的来说,“海关控制下的加工”是一个节省税款的程序,可以相对容易和快速地加以执行。同时在这一程序下,贸易商也容易对其自身的操作进行管理,制造活动也可以在欧盟的一国或多国进行。而且,产品在欧盟内部的转移不须经历海关的烦琐手续。但是,贸易商也有义务遵守相关法规,同时要能说明和管理那些并未缴纳关税和增值税的货物,否则,罚款的后果将无可避免。

从“海关控制下的加工”措施中获益最多的制造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行业:信息技术、医疗器械以及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