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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煤炭行业热点追踪及对税收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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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鄂尔多斯煤炭行业现状

鄂尔多斯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面积8.7万平方公里,已探明煤炭总储量1244亿吨,约占全国煤炭总储量的1/6。预测总储量10000亿吨,占内蒙古自治区总储量的77%。全国优质动力煤大部分都集中在这里,占全国优质动力煤实有储量的80%左右。目前已开发的主要有准格尔、东胜、万利、西卓子山煤田。全市有煤炭矿井572座,其中国有矿20座、中小民营及个体矿552座,煤炭产业直接从业人员3.1万人,占全市产业工人的24%,间接从业人员约50万人之多。

(一)生产销售情况

据调查,2004年鄂尔多斯市成为我国首个突破亿吨的地级产煤市,原煤产销量达1.17亿吨,占自治区总产销量的58%。其中,国有煤矿完成产销量0.55亿吨,地方煤矿完成产销量0.62亿吨。2005年前8个月全市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完成原煤产销7564万吨,同比增加21.8%。

(二)销售价格情况

煤炭生产企业(开采环节)坑口平均售价基本为:鄂尔多斯市东部地区2003年平均50元,吨,2004年平均80元/吨,2005年以来平均140元,吨,较2003年上涨近3倍,鄂尔多斯市西部地区以及达拉特旗境内由于煤质较差,坑口平均售价略低。

(三)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在全国煤电紧张形势下,鄂尔多斯市的煤电产业投资快速增长。2004年煤电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5亿元,较上年增长107%,占全市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35.6%。

在市委、市政府建立“大煤田、大煤电、大化工”的经济战略思想指导下,对煤炭电力行业的投资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据调查,2005年煤电行业新续建重点项目有37项,总投资额为698亿元,截至2004年末已完成投资71.5亿元,2005年计划完成投资120.4亿元。这些项目大部分将于2007年前后建成投产,待全部建成投产后,将新增煤炭生产能力1.33亿吨/年,比2004年提高l倍。同时,煤、煤电、煤制油、煤化产品一体化开发,形成煤电油化产业链。

二、煤炭行业对税收拉动作用

近年来,随着煤炭市场需求量的逐步增加,尤其是去年以来国际、国内煤炭价格大幅上扬,作为支柱产业,煤炭在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愈来愈处于主导地位,煤炭及其副产品税收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亮点,也是拉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超越传统的纺织行业。2004煤炭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88.9亿元,实现利税23.9亿元,实现增加值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166%和61.5%。2005年1~8月,全市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实现增加值47.1亿元,利税4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8%和190.5%。

2003年以来,煤炭行业的税收占全市各项税收的比重逐年提高,对财政、GDP的贡献越来越大。2003年,作为全市重点税源行业之一的煤炭业累计入库各项税收收入8.5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29%,全市增值税累计入库11亿元,仅煤炭行业就完成近7亿元,占全市增值税收入总额的63%。2004年,煤炭行业各项税收达13.9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2%,其煤炭行业增值税共完成14亿元,占全市增值税总额的93%,其增值税收入占总税收比重较上年同期提高了30个百分点。2005年1~9月份,煤炭行业总税收完成23.5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5%,其增值税较2003年增收6亿元,相当于2004年全年煤炭行业增值税的97%。

三、煤炭税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计税依据缺乏科学有效的测算方法

近年来,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据了解,全市年产3万吨以下的煤矿仅鄂旗就有10多户。以2004年为例,全市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煤炭1089.21万吨,按生产型一般纳税人平均税负率计算,全年仅增值税就少收1888.69万元。同时,不公平的税负助长了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煤炭行业的正常秩序。

(二)部分煤炭企业营销不规范,成为税收征管的“瓶颈”

由于煤炭行业利润空间增大,市场需求量上涨,因此,以个体、私营为主的个别经营者租站台、建煤场,不登记注册、不提供发票,收煤发煤偷逃税款现象严重。其经营场所不固定,在交易中采取现金结算,游离于税务监督之外,造成了部分税收收入流失。另外,部分煤炭企业出于偷逃税款的目的,账簿不如实登记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存在偷税现象。

(三)扣税标准偏低导致部分税款流失

总体情况来讲,鄂尔多斯市东部地区对煤炭行业的税收征管模式主要采取煤管站预扣税款、企业按月申报、长退短补,税务机关核对检查等措施,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对税收及时入库、堵塞煤炭税收漏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5年以来,随着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各地煤质、煤种不同,导致煤价也不尽相同,东部各旗、区都不同程度存在预扣、委托代扣税款标准没有随着煤价的提高而及时调整的问题,尤其是委托煤炭局代征并申报纳税的地区更为普遍。

(四)地方税收政策的弊端造成税负不公

近年来,各旗(区)政府相继根据税法出台了煤炭行业税收政策,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弊端。如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煤矿,由政府组织力量核定年产量或是依靠每年旗(区)煤管局核定的产量作为计税依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税负不公的现象。也就是说,煤管局掌握主动权,征收机关只是被动地进行征收,一旦人为操作,则可能出现少收税的现象。

(五)路政、煤炭管理松懈

一是煤炭管理部门对超限车辆补收维检费时,没有补收相应税款。由于补票的数量没有统计在煤矿的销售数量中,煤矿主动申报的可能性太小,这样直接导致税款的流失。二是路政、煤炭管理部门销售超限车辆卸载的煤炭未纳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具备拍卖条件的罚没物品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财政的,不予征税。但路政、煤炭管理部门销售卸载煤不符合此规定,应照章征收增值税。三是东一包高速公路没有煤炭管理机构,无煤票车和超煤票吨数车现象较为严重。

(六)票据管理不规范

据调查,鄂尔多斯市煤炭企业销售煤炭使用的票据分为两种:一种是市煤炭局统一印制的票据,主要是凭票据过市或旗的各个煤管站,同时依据该票据上实际购买数量收取、代扣税费;另一种是市税务局统一印制管理的票据,除具有过站、扣税作用外,还可以作为财务核算的原始凭证,主要适用于现金销售和销往外省过境的依据。但在票据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有的煤炭企业采取“两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费发票)结算煤款时,降低煤炭价格、抬高运费价格,造成运费侵蚀增

值税税基。甚至有的煤炭企业将“一票”结算的混合销售行为转变为“两票”结算,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二是市煤炭局印制使用的煤炭发票种类较多,发售时对不同的用票企业收取的费用不同,特别是电煤票由于收取费用较低又不代扣税款,容易出现倒卖或凭电煤票过煤管站而销售给其他用户的现象。

三是一些煤炭企业存在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象。首先将地销煤收入不记账;其次代他人套取专用发票;再次是纯粹不懂法,以为只要纳税,想给谁开就给谁开,想开多少开多少。这一方面加大了税务部门对无证煤炭经营户管理的难度,另一面方扰乱了增值税管理的正常秩序。

四、加强对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采取行之有效的征收管理措施

一是在科学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核定税额,使假账、账外账没有立足之地,从而公平税负,调动纳税人积极纳税的自觉性。二是通过税法宣传、纳税辅导、信誉等级评定、办税公开等形式,逐步引导煤炭企业纳税人建章建制,规范账簿,实现查账征收,促进煤炭企业的规范化经营。三是尽可能统一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煤炭销售发票,确保税费双收,避免保费漏税现象。四是加强煤场管理,防止发票直通。五是路口设的煤管站在准格尔旗境内黄河渡口暂没有磅房的,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备安装磅房,使用现代化监管设施,力争堵住末梢的这一漏洞,同时要加强节前节后的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和税收违法打击力度

在目前全民纳税意识尚待提高的情况下,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将煤炭承包户和个人的税务稽查作为今后稽查工作的重点,对于稽查出的一些影响大、偷逃税额大、态度蛮横的纳税户要公开曝光、公开处理,以震慑犯罪,规范征纳行为。通过加大稽查力度,逐步提升高收入者的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理顺征纳关系,营造公平合理的纳税环境。

(三)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

税务部门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由政府部门牵头制定煤炭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当地煤管部门和税务机关不能紧密配合的,可以考虑撤消代征协议,进一步规范煤炭企业税收征管。同时,要会同煤管局尽快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炭企业计税测算办法,通过核实煤炭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督促煤炭企业逐步建立账簿,引导其自觉依法纳税,使全市的煤炭企业税收征管步入良性循环的管理轨道。

(四)推动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为财政培植稳定可靠的税源

从鄂尔多斯市近几年经济发展来看,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一段时间,煤炭行业仍是经济结构中的主导产业,相当一部分工业生产、民用都离不开煤炭,煤炭税收仍是税收收入的支柱。但我们也要认识到,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短期政策效应和外部环境影响。从世界煤炭行业发展趋势看,煤炭初级产品的消费逐年下降,而煤炭深加工产品的发展空间将不断扩大。特别是随着全国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对技术和节能措施以及环保要求日益强化,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煤炭行业面临严峻的挑战。结构调整不完善、生产规模及科技含量不高的产品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需求,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增长的经济基础不牢固。因此,要加快煤炭行业改革步伐,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为财政作坚强的后盾,提供充足税源,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煤炭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储量将随着开采不断减少,煤炭行业必须通过创新经营理念和方式,增加科技含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金融机构要抓住煤炭行业产销两旺的有利时机,适时对煤炭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支持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煤炭产业,加快煤炭工作的发展。一是加强资源管理,以科技进步促进生产水平的提高。政府部门要严格办理探矿、采矿的手续,按照“关小上大”和淘汰落后的原则,实施大集团、大公司战略,引导国有大型煤矿和地方煤炭集团采取股份合作等方式,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地方小煤矿,逐步形成规模优势,实现煤炭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煤炭企业要大力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进行机械化正规开采,发展综采综掘技术,逐步提高回采率,争取做到“吃净榨干”。二是正确处理煤炭行业与延长产业链,发展接续产业的关系。坚持以煤为本、做大做强煤炭产业,积极拓宽煤相关产业、延长产业链,更重要的是提升地区的产业结构水平,发展煤炭接续产业,推进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三是着力解决运力瓶颈问题。想方设法引进建设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国铁线路,增加国铁线在鄂市的市场份额,扩大地方物资的运输量,使输出能力与生产能力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