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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业秘密事关企业核心竞争力。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商业秘密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成为现代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特别是面对高新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已无法包容或调整新出现的有价值的信息,企业从维护竞争优势的角度出发,更多地采用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自我保护。
关键词:商业秘密 优势与风险 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涵义
1.什么是商业秘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指决定权利人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条件。有效的商业秘密必须同时具备四项法律特征。
(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不为本单位或本单位允许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所知悉;二是指不为同行业或者该信息应用领域的单位和个人所知悉。
(2)价值性:能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既可以是现实的,即已经为单位所应用并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也可以是潜在的,即虽然还未被单位运用于生产和经营之中或者正处于研究、构思之中,但是一旦应用就可以使单位获得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此外,一项信息对本单位来说显示不出价值,但对竞争对手却十分有用,这种信息也同样具有价值,其价值等同于情报交易对价。
(3)实用性: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使用价值。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现在或者将来能够应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对生产经营有用的具体的技术方案和经营策略。
(4)管理性:包括:(1)限制了接触范围;(2)明确了接触的准许条件或者采取了限制接触的技术手段;(3)对接触人员明确赋予了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披露的义务;(4)接触到该商业秘密的人都显然识别和认识其为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风险
(一)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
1.保护对象的广泛性优势。有些商业秘密是不能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对于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类: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显而易见,经营信息是不可能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信息也是有一部分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对于技术信息是否适合专利保护的方法也需要进一步加以区分。那些不为产品直接反映的结构、工艺、不能利用“反向工程”获取的技术、工艺性、配方性的技术信息,采取商业秘密保护的方法将更加适宜。
2.期限优势。各种专利的法律保护都是有一定期限的,最长20年,期满后便进入了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商业秘密的保护期则与此不同,如果能永久保密,则享有无限的保护期,可口可乐的配方已经保密了一个多世纪,成了最著名的例子。如果在短时期内就泄了密,那么保护期也随之结束。
3.地域优势。商业秘密无地域性特征,它的所有人可以向任何国家的任何愿意得到它的人发放许可证;而知识产权则都有地域性限制,在一国有知识产权不一定在另一国有相应的权利,但你的信息却是在世界范围内的公开。
4.保密优势。商业秘密是不公开的,而专利、商标、著作权都是公开的。商业秘密只被少数人知道,一旦被侵权,也比较容易发现。而专利在世界公开,在地球的某个角落发生侵权行为,很难及时发现。
5.保护费用较低。专利的申请是一个漫长而成本高昂的过程,而商业秘密不需要履行注册等程序,只需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即可,可以说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经济、实用的手段。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风险
1.商业秘密的独占性不是依靠任何专门法律而产生的,而只是依据保密措施而实际存在的,一旦公开,便不再受保护;而专利权、商标权则由专利法、商标法直接赋予,不能靠当事人的行为而自然产生,并不像商业秘密那样,如果无保密性即无所谓秘密的权利。由此为保持秘密性,必须要求企业有一整套的保密措施,否则风险很大。
2.商业秘密不能对抗独立开发出同一秘密技术、知识的第三人,任何独立获得相同技术知识的第三者,都可以使用、转让这种知识;而其他知识产权则一般说来具有排他性,可以对抗任何人,其中工业产权表现得尤为明显。
三、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
1.将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秘密的保护综合运用,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综合保护。假设企业研制了一种新产品,通过技术人员和法律专家分析,其中某一创新点在产品投放市场后易于被反向工程解密,而其他都是不易被产品所反映的工艺程序、结构等信息,那么企业完全可以针对那一项创新点去申请专利的保护,而对后者适用商业秘密的保护。
2.具备商业秘密基本特征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技术秘密的事项,确定为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并在密品、密件的封面上标出明显的标志。再通过一定的形式使有关人员明确这是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3.合实际情况,制订保密措施,明确保密职责。企业可同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的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
4.强对商业秘密载体的管理,在生产、传递、使用、归档、销毁等环节中,要严格控制接触范围,制定管理规定。在参观、交流等活动中,要内外有别。总之,要通过严密的保密措施,将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起来,使其他人不用非法手段难以得到。对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为自觉地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尽义务,自觉地履行况业限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