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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我常到成都出差,在宾馆的花园里居然看到了木芙蓉,早上经过的时候还是淡粉色的,午饭再看已经是深红。在我家乡也有,是三醉芙蓉,又名千面女郎。因为它清晨初开时为白色或粉红色,后逐渐变为深红,傍晚时变为紫红色,越开越艳。所谓“晓妆如玉暮如霞”,就是指这个特色。
看到深红的芙蓉,我忽然就想到了小时候家里给我订亲的女孩。
娃娃亲这样的风俗现在是绝迹了,即使是我小时侯所在的乡村其实也已经不多见,但是居然给我赶上了。这件事从我上小学时已经在进行,只是由我的父亲和媒人去联络,媒人是我父亲少年时代的哥们,后来又是战友,联络的意思是每年初二都去一趟女方家里,算作替我去拜年。
我小时侯是属于那种比较迟钝类型的,对这些乡风民俗毫不了解,又一直在离家很远的学校上学,所以对整件事情的态度是无所谓。我和那个女孩子也见过几面,因为按照惯例,她每年的大年初六和六月六得到我家来拜见公婆。
其实,大家彼此心里都知道,将来是要结婚的。好在,我们互不讨厌。她应该是农村里那种朴实的、充满田野气息的女孩子,健康、乐观、开朗、能干。这样的媳妇是家家都喜欢的。而我则是乡里乡亲都交口称赞的能文能武的好孩子,又能读书又能帮忙做事情。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在将来会成为那个闭塞小村庄里令人羡慕的一对。
高二的那一年,人渐渐大了,终于由不得小时侯的放任自流,那年高二我不得不随着父亲提着酒拎着肉到她家去拜年。记得当时我穿了件劣质西服,很土的样子,大概是电影《我的父亲母亲》里郑昊的模样吧。那天喝了很多酒,劣质的白酒上头,我坐在隆冬午后的温煦阳光下昏昏欲睡。她就拉我去她的房间——一个小阁楼,把我扶到她的床上躺下,然后给我倒了杯茶,说:“你想听歌吗?”我点点头,她就用一个小录音机放了起来,我记得是吕方唱的《老情歌》。
然后,我考上了大学。我本来是浑浑噩噩的人,并不怎么用力读书的,不知怎么就考取了。于是,我到江南去读书。这个时候,虽然我没有感觉自己有什么不一样了,但是可能她家里觉得有了些差距,就几经努力让她考技校,她紧随其后,居然来到了我读书的城市学医疗美容。
大一的时候,她来找过我两次。一次是周末的晚上,她说请我去看通宵电影。我那时刚从乡下来到都市,懵懂未开,在新环境里收起了高中时的顽皮,忽然被一心向学替代,就断然地拒绝了她。还有一次是一个周日的清晨,她忽然送来一个亲手编制的风铃,好大的风铃啊,紫色、粉色、黄色交叠了三层。那风铃后来一直挂在我的寝室里,直到2000年6月我大学毕业。
我们之间的婚约实际上在1997年春节的时候就算结束了。那个春节人心惶惶,因为母亲怕她们家找人到我们家闹事——定亲的人家如果有一方毁约,就需要赔偿大笔的财物给对方。结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因为我们家始终也没有提出毁约的事,倒是可能她家感觉无望了吧。总之,这桩事情里,自始至终我都迷迷糊糊的,没有办法自己做主,也没有想过自己做主。估计她也一样吧。
有许多事情,可能回想起来都觉得挺美好的。就像汪曾祺回忆他四十年前的一个梦,那个大淖里的悲欢离合;沈从文回忆少时的凤凰和走过的沅湘。我在皖西丘陵地带的少年生活今天看来也已经是恍如隔世。我和她彼此其实并没有感情上的纠葛,只是因为一种传统孑留的风俗我们才会认识,又因为现实的变迁而分别。人生的际遇,生命的多变,大约就是如此吧。
她早我一年离开那个江南小城,去了更南边的厦门。据说是在美容院里工作,后来模模糊糊听到一些她的消息,也不知道确切在做什么。
三年后的一个冬天,春节前,我和弟弟回乡祭祖。在路边的小店买冥币,我低头找钱,弟弟碰了碰我,我抬起头来,看到了她。一袭黑衣,长筒皮靴,头发拉得直直的,染成了栗黄色——她比以前更漂亮了,俨然是个时尚丽人。她看到我了,但是做出没有看见的样子,拉着她的女伴走了。我那时候感到自己很落魄。
“莫怕秋无伴醉物,水莲花尽木莲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