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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的成因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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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80%的人口是农民,土地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数近年来呈上升趋势,这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对这一现象,我们要重视起来,努力改变这一局面,并且对其进行理性思考,分析成因、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农民利益,以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纠纷;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4-0006-1

2002年8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自2003年3月1日实行以来,起到了促进农村土地合法、高效流转的重要作用。然而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问题逐步突显,农村土地纠纷大幅增加。这已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必须尽快找到问题的源头并加以解决,并采取恰当有力的措施,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社会秩序,确保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现阶段,根据农村土地纠纷已发生的案例总结来看,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土地收益的大幅度提升,使得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加深,需求增大,土地收益带来了巨大的诱惑。

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的重视程度大大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大幅提高,更加注重让农民减负增收,以“两减免,三补贴”方式,以农业综合生产力建设为手段,启动了城市资源施惠农村的历史转变。中央对农村农业的政策支持,使土地收益迅猛增加,许多被弃耕的土地都争相耕种起来,一些在城镇打工的农民也回到了已日渐荒芜的土地上开始耕作,原来的承包户也开始收回转给他人代耕的土地,自己实施耕种。土地给农民带来的巨大收益使农民对土地的渴求日益强烈,这成了农村土地纠纷的现实诱因。

(2)农村土地的边界不清,是导致农村土地纠纷出现最频繁的原因之一。

个人和个人,个人和集体的土地边界不清,许多承包合同都没有明确的土地边界四至,因而常常引发边界纠纷,一些矛盾还带有一定的隐性特点,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不断向深层激化,使人们对于利益的追求最终突破人的情面而突然爆发,直至由口角演变至肢体冲突。甚至带来恶性的后果。

(3)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对土地承包程序不够了解,不够重视,也是导致农村土地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大多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在与承包户签订合同时,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所规定的土地承包原则和程序办事,不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就签订合同。这样的土地承包合同都是违法的,是不合乎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的。土地发包程序不合法,忽视法律规定,给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

(4)政府没有依法给承包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民手里无证可证,也是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有权批准对农村土地发包中的部分土地向外发包。对于农村承包户依法承包的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证明承包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然而,地方人民政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重视不够,农民手里无证可循,造成土地权属模糊不清,因而产生了很多因无证造成的土地纠纷。

面对逐年上升的土地纠纷,我们要加以重视,并尽快采取有力的措施施行控制并加以妥善解决。现阶段急需采取的有效措施有:

(1)加强法制学习和教育,树立法治观念,特别是村两委会员。

提高村两委成员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规范村两委的发包行为。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使农民正确认识和理解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坚决扼制村委的各种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使土地发包严格依法办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给土地纠纷的发生制造可乘之机,把土地纠纷消灭在萌芽中。

(2)政府要对当地的土地情况、权属等进行登记,明确土地权属并加强对村委土地工作的管理。

政府要对土地情况和权属等进行详查,并建立详细、完整的档案,使土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有案可断,政府还要加强对村委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杜绝随意性的订立合同,并且把合同条款细化,明确合同责任。另外,基层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要因势利导的调解矛盾、化解纠纷,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和激化。

(3)建立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利于合理的解决矛盾,妥善处理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解决方式有三种:调解、仲裁和诉讼。能调解的,就不要仲裁和诉讼,这样有利于降低纠纷的激化等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农村氛围的和谐。另外调解可以采取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第三人或者村委会主持调解、基层乡(镇)人民政府主持调解的方式。这种多样、灵活的解决方式,可以有效的防止矛盾升级,让土地纠纷止于萌芽中,无扩大和深化之机,有利于促进农村和谐的局面。

在重视农业的同时,要重视由此引发的各种矛盾和引起的纠纷,要加以正确处理和解决,使农业稳步发展,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法律手册编写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法律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

[2] 张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

[3] 候敏.农村土地纠纷处理实务.哈尔滨工程出版社.

[4]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土地纠纷处理依据与解读.法律出版社.

[5] 游劝荣.处理农村民间纠纷法律指南.福建科技出版社.

作者简介:于凤志(1974-)男,汉族,吉林洮南人,吉林省洮南市万宝镇农经站农业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