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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中的风险及其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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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设,为城市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的筹资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与此同时,也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地方政府财政和金融危机发生的风险。本文一方面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意义,一方面对其中存在的风险及相应的防控措施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意义;风险;措施

近年来,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出口大幅度下滑,在经济增长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压力,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对推进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有着积极的意义,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应对、维护企业经济的回升等方面发挥了尤为显著的作用。但不得不注意的是,由于建设和管理经验不足、风险防控意识的缺失,我国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建设中暴露出运作不规范、规模增长速度过快等问题,因而只有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提高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及运作的规范性,才能更好的规避风险,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的积极作用。

1.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意义分析

所谓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一般是指由各级政府出资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和国债等资产包装起来的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到融资标准的、政府实际控制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城市建设投资类公司、交通运输投资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各类开发区(园区)投资类公司和土地储备类公司等等。

近年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设不但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筹资、地方公共事业的筹资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保增长、扩大内需,以及各种产业结构、市场结构的调整、转型和升级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例如,2008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严峻,而在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带动下,截止2009年9月全国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12169.85亿元,同比增长83%。2010年1~6月全国新开工项目175151个;施工项目299311个,比去年同期增加24052个。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95560亿元,同比增长26.5%;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595741.94亿元,同比增长27%,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这在很大程度上拉动了企业投资的增长,促进了市场活力的恢复,为维护经济回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分析

分别从政府、金融机构及宏观市场三个角度分析,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所带来的风险有过度负债风险、银行信贷风险、宏观经济风险三种。

2.1过度负债风险

虽然,我国金融机构从2010年已经开始加强了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控制力度和管理措施,但2011年6月1日晚间,央行《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公布了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专项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在人民币各项贷款中占比大约是30%,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成为贷款的供给主力。2010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为47.92万亿元,如照此计算,截至2010年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总量依然高达14.376万亿元,其规模依然很大,过度融资问题依然存在。

2.2银行信贷风险

首先,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向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往往会给予许多特殊的优厚,如贷前调查不够严格仔细,贷时审查相对宽松,贷后管理也远不如针对其他机构的严苛等等,这些情况容将造成银行掌握信息较少,对政府支付能力和偿还能力评价出现偏差等问题,进而构成信贷风险。

其次,目前在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贷款一般以政府担保和质押的担保方式为主,而且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之间相互担保的情况及其普遍,这种相对封闭和难以管理控制的担保机制也很容易造成银行信贷风险。

最后,银行与地方政府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对其所投放的融资平台贷款的信贷管理缺乏透明性和可控性。同时银行与地方政府存在着相异利益诉求,双方处于博弈状态,但是地方政府拥有行政权力,处于博弈占有地位,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对银行贷款进行“干预”。这些都给银行信贷带来了风险。

3.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防控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地方政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应采取以下措施,来规避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行所带来的风险,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的规范性。

3.1提高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不透明,债务结构混乱而复杂,是增加地方政府过度负债风险及增加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因而提高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对于降低这两方面风险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各级地方政府应定期对自身的债务规模、债务结构、债务总量以及其他相关债务信息进行详细的统计,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进行面向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贷前调查时有必要对这些信息进行深入的了解。除此之外,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来制衡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利,均衡银行与地方政府的权利,形成相互干预的局面。

3.2规范担保机制

政府担保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间相互担保的行为为金融机构的贷后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容易造成大规模的金融风险。因而应规范地方投融资平台担保机制,尤其是严格禁止政府担保和投融资平台间相互担保这两种担保方式,另外,为了防止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应对政府承诺函的额度进行严格限制,一般来说承诺函的额度不应超过该地方政府的收入。

总而言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健康发展,将推动地方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因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立及其风险防控问题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我们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其长期存在的必要性,一方面也要深入挖掘它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防控措施,从而规范投融资平台的运行,使其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米璨.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问题、风险与防控.[J].中国流通经济.2011(4):123

[2]路军伟.中国地方政府投融平台风险及其防范.[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