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当美丽的脚踝被妒火点燃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当美丽的脚踝被妒火点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我和陈涛结婚六年了。虽然三岁的女儿南南很漂亮可爱,但是陈涛不爱回家,也不喜欢孩子。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

陈涛经营着一家鞋店。鞋店在有名的步行街附近,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的女子。

高晓浓便是其中的一个,她常常到店里试鞋子,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他们瞒着我偷偷在一起,陈涛对我提出离婚,告诉我他想和高晓浓在一起,我气到窒息。

我约了高晓浓谈判,我想和陈涛在一起前,她在夜总会上班,一定是个低俗的女子,见到了,才发现不是我所想象的。

她脸蛋并不太美,但身材极好,有很美的腿和脚踝,穿着店里的鞋子的确很漂亮。

她是真的爱陈涛,满心满眼是对我的愧疚,说起陈涛则眼里满是爱恋和感激。她告诉我,陈涛不希望她再生孩子的要求她也答应了,因为陈涛已经有一个女儿南南了,也因为女人一旦生过孩子,就会身材走形,没有从前那样好看了……高晓浓说这样也好,这样她就会把心思全用在南南身上,全心全意对南南好了。她对不起我,这是她对我的补偿。

她希望得到我的原谅,我打了她两巴掌,她说什么,我听不进去。

凭什么呢,一个夜总会的女人,凭什么抢走我的丈夫?就算陈涛和我已经没什么感情了,凭什么要我把位置让给她,让她睡我的床,管我的孩子呢?

我恨高晓浓,恨到每每想起便会不自觉咬紧牙齿。

陈涛要离婚,我不同意,持续一年的时间,我和陈涛都伤筋动骨,遍体鳞伤。

为了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陈涛将南南接到新家,让南南和高晓浓住在一起。南南偶尔想我的时候,才允许我看她。

南南太小了,高晓浓对南南又太好,南南并不是常常想起我。但每次南南想我的时候,我都会放下所有的事情陪她玩。

南南4岁的时候,高晓浓出事了。

是火灾。高晓浓午睡的时候,南南在小区院子里和小朋友玩,看到屋子燃起来,高晓浓被人抬出来时,南南吓傻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也吓傻了,把南南接回去,说就是因为陈涛喜新厌旧,高晓浓也不是好人,他们俩做了见不得人的事,高晓浓才受到惩罚的,差点连累了孩子。我抱着南南离开,再也不让陈涛带走了。

经过这个打击,陈涛几乎疯了,常常自言自语,要不是他和高晓浓做了不好的事情,高晓浓就不会受到惩罚了。

陈涛错了,若不是他常把饭店送的劣质打火机带回家,若不是其中一只打火机自燃了,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

我主动找到陈涛,告诉他既然他和高晓浓已经受到惩罚了,看在他是南南父亲的份上,我愿意原谅他了。

我原谅他,是因为我无意中看到了他曾经的日记,是我生下小孩不久后他写的。

日记里写着陈涛小时候的事情,陈涛的叔叔曾经是上海有名的鞋匠,常常给上海的名媛淑女们做鞋子,当陈涛还是小男孩的时候,叔叔抚摸着女子们的脚踝,细心地为她们测量,做鞋,试鞋的时候,常常在一旁看着,慢慢对女子们的脚踝迷恋不已。

陈涛爱我娶我,是因为初识时,我也有漂亮的膝盖和脚踝,转而爱上高晓浓,不过因为生完小孩后,我变胖,没有了纤细的脚踝,漂亮的膝盖而已。

刚和我结婚时,陈涛常常要求我穿着高跟鞋和他,他大约,也这样要求过高晓浓。包括要求高晓浓不要生小孩,也有这方面的私心,我去找心理医生,心理医生告诉我,陈涛的这种心理状态,叫恋物癖,不叫爱。

知道陈涛有心理问题后,我反倒不恨他了。我恨的,就只有高晓浓了。如今高晓浓不在了,所以只要陈涛坚持看心理医生,摆脱这种状态,我愿意重新和他在一起。

一年后,心理医生告诉我,通过厌恶和戒断治疗,陈涛已经摆脱那种心理状态,不再过分迷恋女子的脚踝了。

我从来没有告诉陈涛,我常常在夜里惊醒。我尽量遮掩着,不让家里出现打火机一类的东西,不仅仅因为怕引发陈涛对高晓浓内疚的心,也因为我自己想要忘记过去。

高晓浓的死,其实并不是意外。火灾发生前的一年,南南和陈涛、高晓浓住在一起,每次我去看她,单独在一起,我都会抓紧时间教南南玩一个官兵捉火贼的游戏,我先教南南怎样安全地使用打火机,教她点燃窗帘。告诉南南,我是官兵,她是火贼,官兵睡觉的时候,南南必须点燃窗帘和床单就跑到院子里,不然官兵是要抓住她的。

每一次,南南点燃后,都跑到院子里,冲我哈哈笑,我跑过去抓到她,也哈哈大笑。

我一遍遍和南南做这个游戏,一遍遍做下去。那时我已经知道了陈涛的心理问题,我不那么恨他,转而全心全意地恨高晓浓,我想只要高晓浓不在了,陈涛就能回到我身边了。

从心理医生那儿,我了解到在幼儿小小的心里,她们对火着迷,喜欢做游戏,喜欢模仿,我是故意的,我知道南南会把这个好玩的游戏记在心里。

南南真的记住了,高晓浓午睡的时候,南南点燃了窗帘,等着高晓浓到院子里捉自己。但是高晓浓不知道这个游戏,她是真的睡着了。所以,她死在火灾里。

我想将这个事情永远忘记,这样,我就不会再从梦里惊醒。陈涛也永远不会知道,更不会恨我或离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