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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航民股份主要是因为公司2012年10月公告,公司参与浙江临安页岩气区块投标项目,随之公司股价两个交易日涨停,但是,时隔两个月2012年12月公司又公布,参加浙江临安页岩气区块投标未进入发改委的中标候选企业名单。一家主营业务为印染纺织品以及燃煤销售的企业,却做起了页岩气的投标,颇耐人寻味。因此,专家在谨慎分析航民股份的公开资料以及2012年中报和公司的业务模式后,发现,这家企业存在诸多质疑。
根据航民股份2012年半年报披露的,截止2012年上半年该公司对关联方“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应收关联方款项”详细信息显示105382.13元,同时披露的2011年末对该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则为34710元。则可以计算得出航民股份对关联方“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在2012年上半年中净增加了70672.13元。
根据正常的财务逻辑,应收账款产生于日常经营业务含税收入对应的未结算往来款项,至于航民股份对关联方“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来说,2012年上半年新增加的70672.13元应收账款余额,也同样来自于航民股份对其的销售业务,也即关联方销售交易。同时,由于新增的应收账款余额来源于关联销售交易,则前者的金额不可能超过后者,也即在2012年上半年中,航民股份与关联方“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业务含税金额,不可能少于70672.13元。
然而现实却是,在航民股份半年报第76页披露的“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详细信息显示,该公司上半年对“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仅为4762.13万元,即便再加上随之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也远远低于前述的70672.13元。
这就意味着在航民股份披露的对“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与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两组财务数据中,必然存在一组是虚假披露的。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关联方“航民文化中心”的身上,根据航民股份半年报“应收关联方款项”详细信息显示,对这家关联方在2012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余额为1365元,同时在上年末时对这家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为零,也就对应着期末余额全部为2012年上半年新增款项,进而对应着与这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销售含税金额至少为1365元。
但事实上,“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详细信息显示,航民股份在2012年上半年关联销售对象中,根本就未曾包括有“航民文化中心”的身影,这岂不是前后矛盾?
前后矛盾的还不止这一项,再来看其他应收款账龄信息。
根据财务附注披露,航民股份的其他应收款全部采用账龄分析法,其中上半年1-2年期账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3000元。
然而与此同时,在“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中,排名第三位的欠款对象为自然人吴潮,金额为10万元且账龄全部为1-2年。
单一关键对象名下的1-2年期账龄其他应收款余额就已经高达10万元,那么在按照账龄分析法核算的款项明细中,1-2年期账龄款项余额怎么可能仅仅只有43000元?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这就使人们不得不怀疑,航民股份错误地将对自然人吴潮的至少5.7万元1-2年账龄欠款,错记到了1年以内账龄款项余额当中,并由此导致少计资产减值损失、虚增利润。
公司披露2012年年报将于2013年4月12日披露,本刊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