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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全民医疗保险的模式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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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实行全民医疗保险模式进行了构思。指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必须坚持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共济能力,让人人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关键词:医疗保险 制度 构思

中图分类号:F840.6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037-02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追求健康、拥有健康、享受健康,是人类共同的期盼、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目标,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益,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石。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城镇职工为突破口,逐步扩大到其他各类人群,并根据不同人群设立了多种制度形式,逐步覆盖城乡居民,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由诸多制度险种林立,机构重叠,造成多头管理、制度矛盾、管理成本增加,产生1+1

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现状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颁布,使我国城镇劳动者有了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的范围为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主要采取统账结合的保障方式。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2年《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颁布,各地陆续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覆盖范围界定为具有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采取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此后各地陆续开展了试点工作,福建省走在全国前列,2008年已全面推开。保障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

4.社会医疗救助制度。2004年我国正式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制度,解决“三无人员“,特殊救济对象、低保无业人员、农村灾民、重点优扶对象等弱势贫困群体的看病就医难题,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支持和社会捐助。2010年全国共筹集166亿元,救助对象正逐步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已接近1亿人。

以上制度的建立,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城乡的全民医保制度。截至2011年度,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13亿人,覆盖率达95%。

二、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实施基本保险制度的目标,就是要让人人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其实质,就是要让人人都能拥有健康、提升生命和生活质量,进而提升整个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实力。然而,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大事,是好事,同时也是难事——甚至被公认为“世界性难题“:难就难在医疗卫生资源的有限性与健康需求的无限性尖锐矛盾;难就难在医疗保险与疾病发生、医疗服务管理的错综复杂;难就难在制度安排、政策规范与“道德风险”、“欺诈行为”的拼搏较量,等等。一个多世纪以来,特别是上世纪中叶以来,100多个国家都在实践,都在探索,至今还未见一个可从各个国家效法的现成模式和标准答案。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制度设计以不同人群为覆盖对象,缺乏总体规划。我国医疗保险建设主要从人群结构出发进行制度,缺乏总体的规划和目标,先后把城镇职工、农民、城镇居民纳入不同的制度范围。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人口流动不断加快的形势下,早期人群之间的特征已逐步淡化,“打补丁”式的制度设计方法已不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需要。同时险种之间在筹资水平、保障待遇、财政补助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制度之间形成摩擦和各种障碍,影响了社会水平,容易形成社会矛盾。

2.各险种政策不一,缺乏相互衔接。以人群类型设定保障险种,各种制度均有明确的保障范围,受行政区域、财政补助等条件的限制,险种之间无法有效衔接,加之各地筹资水平和保障待遇不一,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流动后待遇无法衔接,个人职业情况变化也会因为不同制度之间的保障影响其医疗保障待遇。

3.保障待遇高低悬殊,缺乏公平机制。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坚持的是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缴费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保障待遇水平。城镇职工主要以单位缴费为主,城镇居民和农民则以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没有就业的居民和农民在缴费能力上明显低于有工资收入的城镇职工,因此在保障待遇上差异明显。当前虽然在制度上实现全民覆盖,但是仍有部分困难人群无力缴费参保,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大,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医疗救助体系资金供需等问题突出,救助率不高,救助比例和标准偏低,与贫困人口的实际医疗需求相差甚远。不同制度体系形成的保障水平差异,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平。

4.统筹层次偏低,不利于人员合理流动。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多数地方实行的是县级统筹,仅少数地区实行了市级统筹,不利于人员合理流动医保关系的转接,也不符合保险的大数法则。